怀化市2024年第八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怀化市2024年第八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0年建设部令第77号)、《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2015年建设部令第24号)、《关于修改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2022年建设部令第54号)、《 (略) 房地产开发经营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有关规定,我局对申办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3家企业进行了审查,为保证资质审批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申报企业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或有补充意见,请在公示期间提供书面陈述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提出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和地址。 公示时间:2024年6月7日--6月14日。监督电话0745-*,0745-*。
(略) 2024年第八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 ||||||
序号 | 县市区 | 企业名称 | 原资质等级 | 申报资质等级 | 初审意见 | 备注 |
1 | 鹤城区 | (略) 南 (略) | 二级 | 二级 | 合格 | |
2 | 鹤城区 | (略) 阳 (略) | 二级限定 | 二级限定 | 资质仅用于处理原开发项目历史遗留问题,不得开发新项目 | |
3 | 麻阳县 | 麻阳 (略) | 二级 | 合格 | 新申报 |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0年建设部令第77号)、《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2015年建设部令第24号)、《关于修改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2022年建设部令第54号)、《 (略) 房地产开发经营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有关规定,我局对申办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3家企业进行了审查,为保证资质审批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申报企业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或有补充意见,请在公示期间提供书面陈述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提出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和地址。 公示时间:2024年6月7日--6月14日。监督电话0745-*,0745-*。
(略) 2024年第八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 ||||||
序号 | 县市区 | 企业名称 | 原资质等级 | 申报资质等级 | 初审意见 | 备注 |
1 | 鹤城区 | (略) 南 (略) | 二级 | 二级 | 合格 | |
2 | 鹤城区 | (略) 阳 (略) | 二级限定 | 二级限定 | 资质仅用于处理原开发项目历史遗留问题,不得开发新项目 | |
3 | 麻阳县 | 麻阳 (略) | 二级 | 合格 | 新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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