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中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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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鹤中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怀化市鹤中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 (略) 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鹤 (略) 2号( (略) 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13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怀化市鹤中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鹤城(区)、中方县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拟在鹤城区、中方县区域建设鹤中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供水能力提升工程、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等四个子项,其中:(1)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设计规模由*m3/d扩容至*m3/d,同时配套建 (略) 64.99km。(2)供水能力提升工程。①为江秀水厂(供水能力为*m3/d)改 (略) 87.04km,新 (略) 154.94km;②对中方水厂(供水能力为*m3/d)厂区进行提质改造,更新净水设备与厂区构筑建物,配 (略) 47.77km,改 (略) 63.00km;③在鹤城、中方之间区域新建互 (略) 19.76km;④改造加压泵站4处,建设智能消火栓1763个,配 (略) 末梢水质检测系统及智慧水务系统等。(3)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主要对部分城区现 (略) 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其中新 (略) 280.89km,改 (略) 158.73km,配套建设检查井8792个以及雨污智能监测系统等(本次环评对该项内容不做评价,后 (略) 路径具体设计内容另行开展登记备案)。(4)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对太平溪及 (略) 溪、板山溪、井坪溪等水体进行水环境综合治理,主要包括建设截污工程9870m,排污口治理84处,面源治理*.00m2,岸带修复*.00m2,水生态修复*.00m2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扬尘防控“6个100%+2”要求,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减小扬尘污染。运营期城东污水处理厂采用生物滤池除臭,对扩建污水预处理段、生化处理段与污泥处理段等主要恶臭气体产生源设置全密封罩或盖板抽风收集,负压运行,臭气经吸集气管道进入一体化生物滤池除臭设施净化处理后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之二级标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加强厂区绿化和日常环境卫生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的氨气、硫化氢及臭气厂界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之二级标准要求,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水污染影响。施工期各施工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分 (略) 政排污系统,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地表水体,严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工程区域地表水体;施工废水禁止 (略) (略) 或区域地表水体,应经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有效控制施工废 (略) 污水处理厂或地表水体的影响。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严禁油料泄漏和倾倒废油料。运营期加强城东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同步建设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确保扩建工程出水水质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达到《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 1546-2018)中表1之二级标准,其他污染物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中表1之一级标准A标准。

3.固体废物污染影响。施工期施工场地和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专人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建筑垃圾等运至指定场所妥善处置。运营期城东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相关环境管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规定要求。

4.噪声污染影响。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采用临时隔声防护等措施,确保施工区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优化城东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工艺平面布局,采选低噪声生产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影响。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控措施,污水处理各构筑物必须进行严格防腐、防渗处理,厂区内、外 (略) 全部采用防渗、防腐管道,防止污水外渗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6.其他。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此件公开发布)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怀化市鹤中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 (略) 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鹤 (略) 2号( (略) 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13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怀化市鹤中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鹤城(区)、中方县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拟在鹤城区、中方县区域建设鹤中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供水能力提升工程、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等四个子项,其中:(1)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设计规模由*m3/d扩容至*m3/d,同时配套建 (略) 64.99km。(2)供水能力提升工程。①为江秀水厂(供水能力为*m3/d)改 (略) 87.04km,新 (略) 154.94km;②对中方水厂(供水能力为*m3/d)厂区进行提质改造,更新净水设备与厂区构筑建物,配 (略) 47.77km,改 (略) 63.00km;③在鹤城、中方之间区域新建互 (略) 19.76km;④改造加压泵站4处,建设智能消火栓1763个,配 (略) 末梢水质检测系统及智慧水务系统等。(3)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主要对部分城区现 (略) 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其中新 (略) 280.89km,改 (略) 158.73km,配套建设检查井8792个以及雨污智能监测系统等(本次环评对该项内容不做评价,后 (略) 路径具体设计内容另行开展登记备案)。(4)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对太平溪及 (略) 溪、板山溪、井坪溪等水体进行水环境综合治理,主要包括建设截污工程9870m,排污口治理84处,面源治理*.00m2,岸带修复*.00m2,水生态修复*.00m2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扬尘防控“6个100%+2”要求,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减小扬尘污染。运营期城东污水处理厂采用生物滤池除臭,对扩建污水预处理段、生化处理段与污泥处理段等主要恶臭气体产生源设置全密封罩或盖板抽风收集,负压运行,臭气经吸集气管道进入一体化生物滤池除臭设施净化处理后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之二级标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加强厂区绿化和日常环境卫生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的氨气、硫化氢及臭气厂界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之二级标准要求,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水污染影响。施工期各施工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分 (略) 政排污系统,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地表水体,严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工程区域地表水体;施工废水禁止 (略) (略) 或区域地表水体,应经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有效控制施工废 (略) 污水处理厂或地表水体的影响。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严禁油料泄漏和倾倒废油料。运营期加强城东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同步建设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确保扩建工程出水水质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达到《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 1546-2018)中表1之二级标准,其他污染物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中表1之一级标准A标准。

3.固体废物污染影响。施工期施工场地和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专人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建筑垃圾等运至指定场所妥善处置。运营期城东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相关环境管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规定要求。

4.噪声污染影响。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采用临时隔声防护等措施,确保施工区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优化城东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工艺平面布局,采选低噪声生产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影响。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控措施,污水处理各构筑物必须进行严格防腐、防渗处理,厂区内、外 (略) 全部采用防渗、防腐管道,防止污水外渗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6.其他。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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