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中科昊海气体科技有限公司集成电路光电材料电子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关于安徽中科昊海气体科技有限公司集成电路光电材料电子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关于安徽中科 (略) (略) 光电材料电子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意见的函
安徽中科 (略) :
报来的《安徽中科 (略) (略) 光电材料电子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2206-*-04-01-*)收悉。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原则同意按《报告书》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项目选址位于阜阳煤基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年产2.*立方米的稀有气体混合气、0.*立方米的含F2和稀有气体混合气、*立方米含H2和Ne混合气、0.*立方米含HCl和H2/Ne的混合气,*吨食品级CO2(液体)、*吨食品级CO2(固体)、0.*吨高纯电子级CO2、*立方米高纯CO、*立方米电子级CO、*吨电子级高纯液氨。
三、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减少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醇、氟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排放限值;氯化氢、氨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非*烷总烃、*醇、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氯化氢、氨无组织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限值要求。厂区内的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标准附录A中表A.1限值要求。
2、项目应建设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系统。废水应分类收集处理。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纯水制备浓水、冷却循环置换水、喷淋废水、地坪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经“混凝沉淀+序批式活性污泥法”处理,达到阜阳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再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园区再生水厂及园区污水零排放工程浓水处置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园区企业,不向地表水体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垫及减振基础,加装消声措施,合理布局、建筑隔声等,合理布局各类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施工期噪声要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处理处置措施。废分子筛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污泥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装置中的催化剂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干式吸附”尾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吸附剂、CO2脱硫产生废脱硫剂、CO2脱烃过程产生的废催化剂、CO吸附过程产生废吸附剂、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送危废库储存,在规定时限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中的要求;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5、项目要实行分区防渗,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各类监测计划,针对地下水动态监测结果采取相应预防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针对生产车间、危废仓库、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和事故水池等单元应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防渗系数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
6、项目要符合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营运期应加强污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维护管理,厂区须设置应急事故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各类废水不外排。强化工艺废气、废水事故排放风险防范措施,根据《报告书》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制定周密细致的应急预案并在项目建设“三同时”认真落实,以杜绝污染事故。
7.施工期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严格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及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防止施工扬尘污染。施工现场设置冲洗效果较好 (略) ,物料运输车、渣土车和混凝土搅拌车驶出施工现场必须冲洗刷干净 (略) 。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在车辆必经之处。严禁不达标车辆进入厂区建筑施工现场作业。工地使用的桩工机 (略) 移动机械及其他车辆废气排放必须达到排放标准,严禁使用高 (略) 移动机械。
8、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 (略) 许可排放量以内。
9、落实报告书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保留和新建居民区、 (略) 等环境敏感目标。
四、项目已建设部分基础设施,未履行环评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违法行为已经查处。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成后,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项目建成后,应按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和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要求,规范做好相关工作。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你公司“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颍东区生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具体负责。你公司应加强环境管理,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5日
关于安徽中科 (略) (略) 光电材料电子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意见的函
安徽中科 (略) :
报来的《安徽中科 (略) (略) 光电材料电子特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2206-*-04-01-*)收悉。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原则同意按《报告书》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项目选址位于阜阳煤基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年产2.*立方米的稀有气体混合气、0.*立方米的含F2和稀有气体混合气、*立方米含H2和Ne混合气、0.*立方米含HCl和H2/Ne的混合气,*吨食品级CO2(液体)、*吨食品级CO2(固体)、0.*吨高纯电子级CO2、*立方米高纯CO、*立方米电子级CO、*吨电子级高纯液氨。
三、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减少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醇、氟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排放限值;氯化氢、氨参照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非*烷总烃、*醇、氟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氯化氢、氨无组织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限值要求。厂区内的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标准附录A中表A.1限值要求。
2、项目应建设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系统。废水应分类收集处理。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纯水制备浓水、冷却循环置换水、喷淋废水、地坪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经“混凝沉淀+序批式活性污泥法”处理,达到阜阳煤基新材料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再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园区再生水厂及园区污水零排放工程浓水处置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园区企业,不向地表水体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垫及减振基础,加装消声措施,合理布局、建筑隔声等,合理布局各类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施工期噪声要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处理处置措施。废分子筛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污泥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装置中的催化剂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干式吸附”尾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吸附剂、CO2脱硫产生废脱硫剂、CO2脱烃过程产生的废催化剂、CO吸附过程产生废吸附剂、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送危废库储存,在规定时限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中的要求;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5、项目要实行分区防渗,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各类监测计划,针对地下水动态监测结果采取相应预防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针对生产车间、危废仓库、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和事故水池等单元应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防渗系数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
6、项目要符合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营运期应加强污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维护管理,厂区须设置应急事故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各类废水不外排。强化工艺废气、废水事故排放风险防范措施,根据《报告书》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制定周密细致的应急预案并在项目建设“三同时”认真落实,以杜绝污染事故。
7.施工期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严格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及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防止施工扬尘污染。施工现场设置冲洗效果较好 (略) ,物料运输车、渣土车和混凝土搅拌车驶出施工现场必须冲洗刷干净 (略) 。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在车辆必经之处。严禁不达标车辆进入厂区建筑施工现场作业。工地使用的桩工机 (略) 移动机械及其他车辆废气排放必须达到排放标准,严禁使用高 (略) 移动机械。
8、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 (略) 许可排放量以内。
9、落实报告书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保留和新建居民区、 (略) 等环境敏感目标。
四、项目已建设部分基础设施,未履行环评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违法行为已经查处。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成后,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项目建成后,应按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和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要求,规范做好相关工作。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你公司“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颍东区生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具体负责。你公司应加强环境管理,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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