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州市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位于城南片区“学砚湖湿地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规划”地块规划条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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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州市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位于城南片区“学砚湖湿地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规划”地块规划条件的公示

  公示说明:

   (略) 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位于城南片区“学砚湖湿地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规划”地块的规划条件。总用地面积:*.88平方米(实际面积及坐标以发证为准)。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略) 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

  项目位置: (略) 城南片区

  申请内容:规划条件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用地性质:G1(公园绿地)。

  (2)容积率≤0.1。

  (3)建筑密度≤5%。

  (4)绿地率≥70%。

  (5)建筑限高≤12米。

  公示期限:

  2024年6月7日至6月16日(共10天)

  附注:

  1.该图主要体现建筑的空间布局和关系,仅为示意图,图上所展示的建筑外轮廓线及未尽之细部应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为准。

  2.公示地点:用地现场、 (略) 潘州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局 (略) 站。

  3.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4.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期限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5、网站http://**)。

  6、 联系电话:0668-*。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7日

  附:地块控规图.pdf


  公示说明:

   (略) 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位于城南片区“学砚湖湿地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规划”地块的规划条件。总用地面积:*.88平方米(实际面积及坐标以发证为准)。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略) 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

  项目位置: (略) 城南片区

  申请内容:规划条件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用地性质:G1(公园绿地)。

  (2)容积率≤0.1。

  (3)建筑密度≤5%。

  (4)绿地率≥70%。

  (5)建筑限高≤12米。

  公示期限:

  2024年6月7日至6月16日(共10天)

  附注:

  1.该图主要体现建筑的空间布局和关系,仅为示意图,图上所展示的建筑外轮廓线及未尽之细部应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为准。

  2.公示地点:用地现场、 (略) 潘州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局 (略) 站。

  3.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4.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期限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5、网站http://**)。

  6、 联系电话:0668-*。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7日

  附:地块控规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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