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纯银电解建设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高纯银电解建设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高纯银电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高纯银电解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永兴县经济开发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湘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湘军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永兴县经济开发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项目用地面积4675m2,总建筑面积8809m2,建设粗银电解生产线、粗金生产线、粗铂回收生产线、粗钯回收生产线、铑水生产线等。以外购银锭为原料,年产高纯银600t(其中300t用于电池银粉生产线,300t外售),黄金2t,粗铂1000公斤,钯1000公斤,铑500公斤;以自产纯银为原料,建设太阳能电池银粉生产线一条,年产太阳能电池银粉300吨,本项目自产的阳极泥内其他稀贵金属具备回收价值,属电解银配套工序,项目不得回收处理其他企业的阳极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粗银熔化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Ag、铅)、银电解废气(硝酸雾)、电解液配制废气(硝酸雾)、王水溶解废气(氯化氢、硝酸雾)、还原废气(二氧化硫)、电池银粉反应废气(硝酸雾)分别通过集气设施收集后通过四级喷淋塔系统(二级尿素射流喷淋+二级氢氧化钠喷淋)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氨废气(氨)、钯络合废气(氨)分别通过集气设施收集后通过酸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达标,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中频炉等炉窑废气的颗粒物、SO2参照执行《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0]6号)中 (略) 排放限值(颗粒物≤30ug/m3,二氧化硫≤200ug/m3),剩余因子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氯化氢、硝酸雾(以NOx表征)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标准和表2排放标准值 。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达标,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冷却废水产生量为900m3/a经车间中和沉淀回用生产不外排; 含酸性重金属生产废水(Pb、Cu、Ag)产生量为4152.56m3/a经MVR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及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产生量为4524m3/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永兴县城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银电解液再生沉淀渣、残极、废阳极袋、废滤布、废水处理过滤渣、废劳保用品和员工生活垃圾等。 项目按照各渣料进行分类堆存,并按照相应的性质交各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回收处置。项目不*意堆存、不随意丢弃,因此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固废得到相应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地下水: 中和沉淀池、危废间、电解银车间、化学品仓库、纳米银粉车间、应急事故池重点防渗,按照要求进行防渗工作,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 防渗系数大于等于10-7cm/s;其他生产区一般防渗,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K≤1×10-7cm/s;区域地下水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Ⅲ类标准进行管理,项目不向地下水排污,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了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土壤: 预测结果显示土壤中Ag的增量较小,由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无银的相关评价标准,本项目仅对其增加量进行计算,另外非正常工况下,假设防渗地面开裂、废水泄漏等,NO3-等污染物进入土壤中,并随着持续泄漏,污染范围逐渐增大。根据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在发生中和沉淀池发生破损的情况下,废水通过土壤环境垂直下渗影响区域地下水环境,并造成地下水环境污染,但影响范围仅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可能垂直下渗影响范围也仅在厂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基本不会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6、噪声: 通过预测可知,项目营运期各厂界噪声控制点噪声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7、风险: 对于危化品仓库、电解槽、废水池等使用的危险化学物品和风险源项采取一系列技术和管理措施,控制其使用风险。项目发生风险的类型和几率都很小,通过加强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可进一步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和造成的影响,环境风险可控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按要 (略) 上公示( (略) 站)、报纸公示(郴州日报),未征集到公众意见,第一次公示时间为2022.8.13-8.23,第二次公示时间为2022.11.7-7.18;公示报纸为《郴州日报》。调查结果显示,无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高纯银电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高纯银电解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永兴县经济开发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湘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湘军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永兴县经济开发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项目用地面积4675m2,总建筑面积8809m2,建设粗银电解生产线、粗金生产线、粗铂回收生产线、粗钯回收生产线、铑水生产线等。以外购银锭为原料,年产高纯银600t(其中300t用于电池银粉生产线,300t外售),黄金2t,粗铂1000公斤,钯1000公斤,铑500公斤;以自产纯银为原料,建设太阳能电池银粉生产线一条,年产太阳能电池银粉300吨,本项目自产的阳极泥内其他稀贵金属具备回收价值,属电解银配套工序,项目不得回收处理其他企业的阳极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粗银熔化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Ag、铅)、银电解废气(硝酸雾)、电解液配制废气(硝酸雾)、王水溶解废气(氯化氢、硝酸雾)、还原废气(二氧化硫)、电池银粉反应废气(硝酸雾)分别通过集气设施收集后通过四级喷淋塔系统(二级尿素射流喷淋+二级氢氧化钠喷淋)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氨废气(氨)、钯络合废气(氨)分别通过集气设施收集后通过酸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达标,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中频炉等炉窑废气的颗粒物、SO2参照执行《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0]6号)中 (略) 排放限值(颗粒物≤30ug/m3,二氧化硫≤200ug/m3),剩余因子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氯化氢、硝酸雾(以NOx表征)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标准和表2排放标准值 。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达标,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冷却废水产生量为900m3/a经车间中和沉淀回用生产不外排; 含酸性重金属生产废水(Pb、Cu、Ag)产生量为4152.56m3/a经MVR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及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产生量为4524m3/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永兴县城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银电解液再生沉淀渣、残极、废阳极袋、废滤布、废水处理过滤渣、废劳保用品和员工生活垃圾等。 项目按照各渣料进行分类堆存,并按照相应的性质交各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回收处置。项目不*意堆存、不随意丢弃,因此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固废得到相应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地下水: 中和沉淀池、危废间、电解银车间、化学品仓库、纳米银粉车间、应急事故池重点防渗,按照要求进行防渗工作,等效粘土防渗层Mb≥6.0m, 防渗系数大于等于10-7cm/s;其他生产区一般防渗,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K≤1×10-7cm/s;区域地下水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Ⅲ类标准进行管理,项目不向地下水排污,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了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土壤: 预测结果显示土壤中Ag的增量较小,由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无银的相关评价标准,本项目仅对其增加量进行计算,另外非正常工况下,假设防渗地面开裂、废水泄漏等,NO3-等污染物进入土壤中,并随着持续泄漏,污染范围逐渐增大。根据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在发生中和沉淀池发生破损的情况下,废水通过土壤环境垂直下渗影响区域地下水环境,并造成地下水环境污染,但影响范围仅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可能垂直下渗影响范围也仅在厂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基本不会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6、噪声: 通过预测可知,项目营运期各厂界噪声控制点噪声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7、风险: 对于危化品仓库、电解槽、废水池等使用的危险化学物品和风险源项采取一系列技术和管理措施,控制其使用风险。项目发生风险的类型和几率都很小,通过加强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可进一步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和造成的影响,环境风险可控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按要 (略) 上公示( (略) 站)、报纸公示(郴州日报),未征集到公众意见,第一次公示时间为2022.8.13-8.23,第二次公示时间为2022.11.7-7.18;公示报纸为《郴州日报》。调查结果显示,无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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