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农业技术、农业工程职称申报开始
2024年度农业技术、农业工程职称申报开始
(略) 农业农村局职称办《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农业技术、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苏市农职〔2024〕1号), (略) 2024年度农业技术、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正式开始。
一、申报对象范围
(一) (略) 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农业技术、农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略) 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 (略) 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持有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在太工作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专业分类
(一)农业技术:(1)农艺师:种子、植保、土肥、作栽、园艺、蚕桑、农产品质量、农业社会服务、水产养殖、水产品质量、渔业资源与环境。(2)畜牧兽医师:畜牧、兽医。
(二)农业工程:(1)工程师:农机推广、农机制造及监理、农机培训,水产捕捞、水产设施、水产育繁、渔船渔机、渔业资源及环境。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人注册并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 (略) 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极速模式),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会造成浏览器界面加载异常或申报材料上传错误等问题。)登录成功后,依次选择:①个人办事→②人才人事→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④职称评审申报,进行申报。
2.申报人按社保所在行政区域进行线上申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二)申报人报送纸质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系统导出,A4纸排版正反面打印,单位盖章)。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5份,A3纸打印(单位盖章)。
四、其他说明
1.申报人员现职称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人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均以材料落款时间为准)
2.2023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且本年度未取得新的业绩或成果的,今年不得连续申报。
3.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确认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报送时间要求
请申报人员于2024年7月26 (略) 上申报提交(含网上退回修改再提交);8月2日前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系统导出)及《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5份(A3纸打印)由单位盖章 (略) 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人事科),联系电话:*。(逾期未报送视同自动放弃。)
文件及资格条件下载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农业技术、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苏市农职〔2024〕1号)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农业技术、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苏市农职〔2024〕1号)
附件2:江苏省农业技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附件3:江苏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附件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略) 农业农村局职称办《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农业技术、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苏市农职〔2024〕1号), (略) 2024年度农业技术、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正式开始。
一、申报对象范围
(一) (略) 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农业技术、农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略) 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 (略) 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持有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在太工作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专业分类
(一)农业技术:(1)农艺师:种子、植保、土肥、作栽、园艺、蚕桑、农产品质量、农业社会服务、水产养殖、水产品质量、渔业资源与环境。(2)畜牧兽医师:畜牧、兽医。
(二)农业工程:(1)工程师:农机推广、农机制造及监理、农机培训,水产捕捞、水产设施、水产育繁、渔船渔机、渔业资源及环境。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人注册并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 (略) 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极速模式),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会造成浏览器界面加载异常或申报材料上传错误等问题。)登录成功后,依次选择:①个人办事→②人才人事→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④职称评审申报,进行申报。
2.申报人按社保所在行政区域进行线上申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二)申报人报送纸质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系统导出,A4纸排版正反面打印,单位盖章)。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5份,A3纸打印(单位盖章)。
四、其他说明
1.申报人员现职称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人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均以材料落款时间为准)
2.2023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且本年度未取得新的业绩或成果的,今年不得连续申报。
3.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确认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报送时间要求
请申报人员于2024年7月26 (略) 上申报提交(含网上退回修改再提交);8月2日前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系统导出)及《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5份(A3纸打印)由单位盖章 (略) 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人事科),联系电话:*。(逾期未报送视同自动放弃。)
文件及资格条件下载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农业技术、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苏市农职〔2024〕1号)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农业技术、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苏市农职〔2024〕1号)
附件2:江苏省农业技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附件3:江苏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附件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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