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安和盛养殖有限公司龙泉市龙南乡高山生态标准化规模育种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龙泉市安和盛养殖有限公司龙泉市龙南乡高山生态标准化规模育种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略) (略)
(略) 龙南乡高山生态标准化规模育种(养殖)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等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应进行公示,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为此, (略) (略) (略) 龙南乡高山生态标准化规模育种(养殖)场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龙南乡高山生态标准化规模育种(养殖)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龙南乡凤阳村岙头自然村北坡
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略) 成立于2020年,2020年8月6日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略) 龙南乡凤阳村岙头自然村北 (略) 安和盛养殖场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存栏母猪160头,年出栏商品猪2800头。
现为进一步扩大养殖规模, (略) 农业农村局备案赋码,扩建项目投资*元,在原有场地内新建猪舍、治污区等,扩建后总体规模为年存栏母猪1800头,年出栏商品猪4800头、年出栏仔猪4900头。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 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m) | |
经度 | 纬度 | |||||||
环境空气 | 兴源村 | 119.* | 27.* | 村庄 | 约50户 | 环境空气二类区 | 南 | 840 |
岙头村 | 119.* | 27.* | 村庄 | 约50户 | 东北 | 1000 | ||
兴和村 | 119.* | 27.* | 村庄 | 约50户 | 东南 | 1000 | ||
岱根村 | 119.* | 27.* | 村庄 | 约30户 | 西北 | 1500 | ||
凤阳村 | 119.* | 27.* | 村庄 | 约80户 | 南 | 1600 | ||
际头 | 119.* | 27.* | 村庄 | 约15户 | 南 | 2100 | ||
山际村 | 119.* | 27.* | 村庄 | 约20户 | 西北 | 2500 | ||
金川村 | 119.* | 27.* | 村庄 | 约30户 | 东 | 2500 | ||
建兴 | 119.* | 27.* | 村庄 | 约250户 | 东南 | 2900 | ||
山坑桥 | 119.* | 27.* | 村庄 | 约10户 | 北 | 3100 | ||
地表水 | 安仁溪 | / | / | 河流 | 水质、水生生境 | 地表水 Ⅱ类 | 东 | 1800 |
声环境 | 项目周边200m范围 | 声环境1类 | / | / | ||||
土壤环境 | 项目厂界四周分布的山林 |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 四周 | 相邻 | ||||
地下水 | 项目建设场地不涉及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及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等敏感区 | |||||||
生态环境 | 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情况
根据分析,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情况如下:
1、废气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恶臭气体,饲料加工粉尘,食堂油烟。
为确保项目恶臭达标排放,从源头、过程、末端全程管控废气的产生与排放,采用国际先进的水洗、过滤、生物除臭相结合的工艺,确保达标排放。
①采用低蛋白饲料,并添加黑麦草、苜蓿草等材料,从源头降低饲料蛋白分解产生的臭气,臭气产生量相比传统猪场低50%。
②在日粮中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如酸制剂、酶制剂、EM制剂、沸石、丝兰属植物提取物等,减少恶臭产生量;
③加强管理,要求每天及时清除猪舍内的猪粪尿。
④在猪舍、污水收集和处理区域安装自动化除臭液喷淋系统,每天对猪舍、污水收集和处理区域喷洒消毒液、除臭液等。
⑤加强养殖场区绿化,在养殖场 (略) 交界处种植绿化隔离带,通过乔木、灌木、藤草等混种方式(种植对恶臭有吸收作用的植被),形成一道绿色屏障。
饲料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接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要求安装60%以上去除效率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废气经处理达标后至楼顶排放。
2、废水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养殖废水,初期雨水。
要求厂区内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项目污道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池,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内绿化用水。
养殖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等由管道收集,经厂区内自建的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限值(其中氨氮、总磷达《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标准),用于灌溉周边林地,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污水处理设施、泵等设备运行噪声,以及猪叫声等。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和减震垫、猪舍进行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相关环保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场界外1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猪粪及污泥、猪防疫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饲料包装废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猪粪及污泥出售给肥料厂制有机肥;猪防疫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饲 (略) 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各类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污染物事故性排放对环境的影响,通过设置环保专门管理人员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通过采取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可将项目风险事故概率降至最低,项目风险水平可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略) (略) 龙南乡高山生态标准化规模育种(养殖)场项目选 (略) 龙南乡凤阳村岙头自然村北坡,项目选址符合《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略)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方案》(2020年)等相关规划要求,项目的实施符合《浙江省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2016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该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项目建设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及总量控制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 (略) (略) (略) 龙南乡高山生态标准化规模育种(养殖)场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龙南乡凤阳村岙头自然村北坡
联系人:项** 联系电话:137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莲都区南明山 (略) 7号6幢1号
联 系 人:练芬芬 联系电话:0578-*
(3)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联系地址: (略) (略) 333号
联系电话:0578-*
(略) (略)
2024年 6月 11 日
(略) (略)
(略) 龙南乡高山生态标准化规模育种(养殖)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等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应进行公示,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为此, (略) (略) (略) 龙南乡高山生态标准化规模育种(养殖)场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龙南乡高山生态标准化规模育种(养殖)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龙南乡凤阳村岙头自然村北坡
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略) 成立于2020年,2020年8月6日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略) 龙南乡凤阳村岙头自然村北 (略) 安和盛养殖场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存栏母猪160头,年出栏商品猪2800头。
现为进一步扩大养殖规模, (略) 农业农村局备案赋码,扩建项目投资*元,在原有场地内新建猪舍、治污区等,扩建后总体规模为年存栏母猪1800头,年出栏商品猪4800头、年出栏仔猪4900头。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 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m) | |
经度 | 纬度 | |||||||
环境空气 | 兴源村 | 119.* | 27.* | 村庄 | 约50户 | 环境空气二类区 | 南 | 840 |
岙头村 | 119.* | 27.* | 村庄 | 约50户 | 东北 | 1000 | ||
兴和村 | 119.* | 27.* | 村庄 | 约50户 | 东南 | 1000 | ||
岱根村 | 119.* | 27.* | 村庄 | 约30户 | 西北 | 1500 | ||
凤阳村 | 119.* | 27.* | 村庄 | 约80户 | 南 | 1600 | ||
际头 | 119.* | 27.* | 村庄 | 约15户 | 南 | 2100 | ||
山际村 | 119.* | 27.* | 村庄 | 约20户 | 西北 | 2500 | ||
金川村 | 119.* | 27.* | 村庄 | 约30户 | 东 | 2500 | ||
建兴 | 119.* | 27.* | 村庄 | 约250户 | 东南 | 2900 | ||
山坑桥 | 119.* | 27.* | 村庄 | 约10户 | 北 | 3100 | ||
地表水 | 安仁溪 | / | / | 河流 | 水质、水生生境 | 地表水 Ⅱ类 | 东 | 1800 |
声环境 | 项目周边200m范围 | 声环境1类 | / | / | ||||
土壤环境 | 项目厂界四周分布的山林 |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 四周 | 相邻 | ||||
地下水 | 项目建设场地不涉及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及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等敏感区 | |||||||
生态环境 | 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情况
根据分析,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情况如下:
1、废气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恶臭气体,饲料加工粉尘,食堂油烟。
为确保项目恶臭达标排放,从源头、过程、末端全程管控废气的产生与排放,采用国际先进的水洗、过滤、生物除臭相结合的工艺,确保达标排放。
①采用低蛋白饲料,并添加黑麦草、苜蓿草等材料,从源头降低饲料蛋白分解产生的臭气,臭气产生量相比传统猪场低50%。
②在日粮中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如酸制剂、酶制剂、EM制剂、沸石、丝兰属植物提取物等,减少恶臭产生量;
③加强管理,要求每天及时清除猪舍内的猪粪尿。
④在猪舍、污水收集和处理区域安装自动化除臭液喷淋系统,每天对猪舍、污水收集和处理区域喷洒消毒液、除臭液等。
⑤加强养殖场区绿化,在养殖场 (略) 交界处种植绿化隔离带,通过乔木、灌木、藤草等混种方式(种植对恶臭有吸收作用的植被),形成一道绿色屏障。
饲料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接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要求安装60%以上去除效率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废气经处理达标后至楼顶排放。
2、废水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养殖废水,初期雨水。
要求厂区内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项目污道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池,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内绿化用水。
养殖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等由管道收集,经厂区内自建的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限值(其中氨氮、总磷达《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标准),用于灌溉周边林地,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污水处理设施、泵等设备运行噪声,以及猪叫声等。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和减震垫、猪舍进行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相关环保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场界外1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猪粪及污泥、猪防疫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饲料包装废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猪粪及污泥出售给肥料厂制有机肥;猪防疫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饲 (略) 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各类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污染物事故性排放对环境的影响,通过设置环保专门管理人员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通过采取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可将项目风险事故概率降至最低,项目风险水平可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略) (略) 龙南乡高山生态标准化规模育种(养殖)场项目选 (略) 龙南乡凤阳村岙头自然村北坡,项目选址符合《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略)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方案》(2020年)等相关规划要求,项目的实施符合《浙江省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2016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该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项目建设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及总量控制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 (略) (略) (略) 龙南乡高山生态标准化规模育种(养殖)场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龙南乡凤阳村岙头自然村北坡
联系人:项** 联系电话:137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莲都区南明山 (略) 7号6幢1号
联 系 人:练芬芬 联系电话:0578-*
(3)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
联系地址: (略) (略) 333号
联系电话:0578-*
(略) (略)
2024年 6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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