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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公开遴选洪雅县人民政府第二届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的公告
洪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公开遴选洪雅县人民政府第二届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的公告
洪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关于公开遴选洪雅县人民政府第二届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经研究决定, (略) 公开遴选洪雅县人民政府第二届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以下简称非常任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非常任委员20名。
二、遴选目的
参与研究全县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县行政复议制度建设;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并就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共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有条件参与案件的审查研究或提供咨询;
3.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行业处分,未因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有关党政部门、司法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情形。
(二)除上述基本条件之外,不同职业、专业领域的人员还应同时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
2.法律教学工作者:应当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有相应的时间从事案件审议工作;
3.行政机关法制股(室)工作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在本岗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优先;
4.行政执法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优先;
5.医疗卫生、建筑规划、财政税收审计、农林水牧等领域的专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熟悉本领域相关法律知识。
四、任期
每届任期为5年,经续聘后可以连任。
五、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可以自荐或单位推荐,采用信函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日至**日。
报名人员登录洪雅县人民政府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下载《非常任委员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其符合担任非常任委员资格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
报名人员须提交经本人签字的《非常任委员报名表》纸质文件2份和电子文档1份。
纸质文件邮寄地址: (略) 洪雅县洪川镇西苑西街6号(洪雅县司法局),联系电话:028-*。
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q.com。
(二)遴选程序
1.以洪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名义向社会发布公告进行公开遴选,接受报名;
2.遴选公告期满后,由洪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汇总遴选人员资料,提出复核意见,择优拟定非常任委员候选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非常任委员人选名单报洪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委员审定;
4.洪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决定聘任的,颁发聘书。
六、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托贿选;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七、本公告由洪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洪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日
洪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关于公开遴选洪雅县人民政府第二届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经研究决定, (略) 公开遴选洪雅县人民政府第二届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以下简称非常任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非常任委员20名。
二、遴选目的
参与研究全县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县行政复议制度建设;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并就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共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有条件参与案件的审查研究或提供咨询;
3.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行业处分,未因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有关党政部门、司法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情形。
(二)除上述基本条件之外,不同职业、专业领域的人员还应同时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
2.法律教学工作者:应当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有相应的时间从事案件审议工作;
3.行政机关法制股(室)工作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在本岗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优先;
4.行政执法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优先;
5.医疗卫生、建筑规划、财政税收审计、农林水牧等领域的专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熟悉本领域相关法律知识。
四、任期
每届任期为5年,经续聘后可以连任。
五、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可以自荐或单位推荐,采用信函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日至**日。
报名人员登录洪雅县人民政府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下载《非常任委员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其符合担任非常任委员资格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
报名人员须提交经本人签字的《非常任委员报名表》纸质文件2份和电子文档1份。
纸质文件邮寄地址: (略) 洪雅县洪川镇西苑西街6号(洪雅县司法局),联系电话:028-*。
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q.com。
(二)遴选程序
1.以洪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名义向社会发布公告进行公开遴选,接受报名;
2.遴选公告期满后,由洪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汇总遴选人员资料,提出复核意见,择优拟定非常任委员候选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非常任委员人选名单报洪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委员审定;
4.洪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决定聘任的,颁发聘书。
六、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托贿选;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七、本公告由洪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洪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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