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注塑包装桶项目年产300万个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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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注塑包装桶项目年产300万个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经审议,**日, (略) 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拟批准《关于岳阳东方雨虹 (略) 注塑包装桶项目(年产300万个)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联系电话:07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东方雨虹 (略) 注塑包装桶项目(年产300万个)

建设地点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溪片区

建设单位

岳阳东方雨虹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岳阳东方雨虹 (略) 注塑包装桶项目(年产300万个)位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溪片区,项目总投资450万元,环保投资为11万元,占总投资的2.44%,占地面积为1400m2,其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厂房内建设注塑包装桶制桶生产线4条(包括桶体、桶盖生产线各4条,提手生产线1条),并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其他成品仓库、原料仓库、辅助工程、办公工程、环保工程(化粪池及污水收集和排放管网、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均依托厂内现有工程,以满足正常生产运营需要。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PP-聚*烯、线性7042、色母、抗静电剂、烫印膜等(项目原料均为外购新料,不得使用再生料),主要产品及规模为:年产300万个注塑包装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合格油品,减少运输车辆和燃油动力机械尾气;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措施控制声环境影响;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各类废水应收尽收、合理处置;切实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加强项目日常监管,严格规范操作。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注塑工序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管道收集后经过滤棉吸附+UV光解+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破碎粉尘、烫印工序的有机废气等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通风、强化管理等措施降低污染。项目注塑工序的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破碎粉尘、烫印工序的有机废气等无组织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内VOCs(以非*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限值。

3.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账。项目废矿物油、废过滤棉、废UV灯管、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合规储存、建立健全管理台账,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废包装、废碎料、不合格品等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储存、处置。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强化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对生产装置区等产生噪声的地方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并实施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渗措施、污染监控计划、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方案等,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防止地下水污染。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设备及防渗构建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根据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重点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漏污染地下水。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2.64t/a。

  经审议,**日, (略) 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拟批准《关于岳阳东方雨虹 (略) 注塑包装桶项目(年产300万个)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联系电话:07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东方雨虹 (略) 注塑包装桶项目(年产300万个)

建设地点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溪片区

建设单位

岳阳东方雨虹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岳阳东方雨虹 (略) 注塑包装桶项目(年产300万个)位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溪片区,项目总投资450万元,环保投资为11万元,占总投资的2.44%,占地面积为1400m2,其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厂房内建设注塑包装桶制桶生产线4条(包括桶体、桶盖生产线各4条,提手生产线1条),并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其他成品仓库、原料仓库、辅助工程、办公工程、环保工程(化粪池及污水收集和排放管网、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均依托厂内现有工程,以满足正常生产运营需要。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PP-聚*烯、线性7042、色母、抗静电剂、烫印膜等(项目原料均为外购新料,不得使用再生料),主要产品及规模为:年产300万个注塑包装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合格油品,减少运输车辆和燃油动力机械尾气;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措施控制声环境影响;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各类废水应收尽收、合理处置;切实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加强项目日常监管,严格规范操作。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注塑工序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管道收集后经过滤棉吸附+UV光解+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破碎粉尘、烫印工序的有机废气等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通风、强化管理等措施降低污染。项目注塑工序的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破碎粉尘、烫印工序的有机废气等无组织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内VOCs(以非*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限值。

3.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账。项目废矿物油、废过滤棉、废UV灯管、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合规储存、建立健全管理台账,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废包装、废碎料、不合格品等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储存、处置。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强化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对生产装置区等产生噪声的地方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并实施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渗措施、污染监控计划、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方案等,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防止地下水污染。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设备及防渗构建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根据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重点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漏污染地下水。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2.64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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