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4年省级乡村“土特产”精品培育试点建设专家评审
市2024年省级乡村“土特产”精品培育试点建设专家评审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乡村“土特产”精品培育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农产发〔2023〕7号)文件精神, (略) 农业农村局下达了《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乡村“土特产”精品培育试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兰农业农村〔2024〕30号)文件,经主体报名,各乡镇(街道)审核推荐,专家现场勘查、评审等程序, (略) 等5家主体通过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一、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11日到6月18日止。
四、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0579-*
地址: (略) (略) 505号 邮编*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1日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乡村“土特产”精品培育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农产发〔2023〕7号)文件精神, (略) 农业农村局下达了《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乡村“土特产”精品培育试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兰农业农村〔2024〕30号)文件,经主体报名,各乡镇(街道)审核推荐,专家现场勘查、评审等程序, (略) 等5家主体通过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一、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11日到6月18日止。
四、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0579-*
地址: (略) (略) 505号 邮编*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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