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万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乾水湾项目总平面图及11号商业楼、门卫室及其地下室建筑设计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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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万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乾水湾项目总平面图及11号商业楼、门卫室及其地下室建筑设计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广西万和 (略) 申请的乾水湾项目总平面图及11号商业楼、门卫室及其地下室建筑设计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青秀区三岸片区经四路以西。

二、地类(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

三、调整理由

广西万和 (略) 提出为了提升产品品质,对本项目总平面图及11号商业楼、门卫室及其地下室建筑单体方案的局部平面布局进行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项目总平面布局及建筑单体设计方案调整情况

1.将8号楼东侧消防车道调整为人行道,北侧增加消防回车场地。

2.为合理衔接与人行出入口的高差,将场地南面地下室车库出入口室外标高由79.4调整为79.3。

3.将11号商业楼首层南侧无障碍坡道的形态由直线型调整为曲线型;在北侧增设2个室外台阶和1个室外楼梯,并相应调整室内楼梯形态,将东南侧电井调整至西北侧,取消首层西北、东北、东南侧露台。将11号商业楼二层11-2轴向西外扩0.2米,11-5轴墙体向东外扩0.2米,11-B轴南侧墙体向南侧外扩0.1米。将11号商业楼坡屋面调整为平屋面。

4.将门卫室北侧无障碍坡道由东侧调整到西侧,将门卫室首层房间的建筑轮廓由长方形调整为弧形,并相应调整内部卫生间布局,将门卫室的屋顶造型由坡屋面调整为平屋面。

5.将地下室首层南侧电井调整至西北侧,将东北侧轮廓内缩2.66米;将地下室二层西侧轮廓向西外扩2.4米,并在西侧增设电井,并相应调整停车位布局及设备用房布局。调整后,地下室首层机动车停车位由407个调整为389个,地下室二层机动车停车位由58个调整为61个。

(二)外立面方案调整情况

将11号商业楼及门卫室坡屋面调整为平屋面,将外立面材质深灰色铝镁锰金属及香槟色铝合金格栅调整为香槟金铝合金,将蓝灰色压纹玻璃、浅灰色石材干挂调整为香槟金铝合金定制屏风、香槟金条形凹凸纹铝合金装饰及浅灰色大理石材干挂。

(三)技术经济指标调整

调整后,计容面积由47417.54平方米调整为47417.14平方米,其中商业计容面积由1436.73平方米调整为1434.90平方米,配套计容面积由1101.22平方米调整为1102.65平方米。地下室不计容面积由22220.85平方米调整为22236.82平方米,容积率保持2.0不变,建筑密度保持20.13%不变、绿地率由35.02%调整为35.04%。机动车停车位由489个调整为47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保持379个不变。户数保持281户不变。仍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设计条件约定要求。

总平面图、建筑单体平面图、建筑外立面效果及相关具体数据调整情况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公告栏( (略) 锦春路和金洲路交叉口)。

(二)“乾水湾”项目现场。

(三)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日起(共三个工作日)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日至**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 (略) 民中 (略) 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广西万和 (略) 申请的乾水湾项目总平面图及11号商业楼、门卫室及其地下室建筑设计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青秀区三岸片区经四路以西。

二、地类(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

三、调整理由

广西万和 (略) 提出为了提升产品品质,对本项目总平面图及11号商业楼、门卫室及其地下室建筑单体方案的局部平面布局进行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项目总平面布局及建筑单体设计方案调整情况

1.将8号楼东侧消防车道调整为人行道,北侧增加消防回车场地。

2.为合理衔接与人行出入口的高差,将场地南面地下室车库出入口室外标高由79.4调整为79.3。

3.将11号商业楼首层南侧无障碍坡道的形态由直线型调整为曲线型;在北侧增设2个室外台阶和1个室外楼梯,并相应调整室内楼梯形态,将东南侧电井调整至西北侧,取消首层西北、东北、东南侧露台。将11号商业楼二层11-2轴向西外扩0.2米,11-5轴墙体向东外扩0.2米,11-B轴南侧墙体向南侧外扩0.1米。将11号商业楼坡屋面调整为平屋面。

4.将门卫室北侧无障碍坡道由东侧调整到西侧,将门卫室首层房间的建筑轮廓由长方形调整为弧形,并相应调整内部卫生间布局,将门卫室的屋顶造型由坡屋面调整为平屋面。

5.将地下室首层南侧电井调整至西北侧,将东北侧轮廓内缩2.66米;将地下室二层西侧轮廓向西外扩2.4米,并在西侧增设电井,并相应调整停车位布局及设备用房布局。调整后,地下室首层机动车停车位由407个调整为389个,地下室二层机动车停车位由58个调整为61个。

(二)外立面方案调整情况

将11号商业楼及门卫室坡屋面调整为平屋面,将外立面材质深灰色铝镁锰金属及香槟色铝合金格栅调整为香槟金铝合金,将蓝灰色压纹玻璃、浅灰色石材干挂调整为香槟金铝合金定制屏风、香槟金条形凹凸纹铝合金装饰及浅灰色大理石材干挂。

(三)技术经济指标调整

调整后,计容面积由47417.54平方米调整为47417.14平方米,其中商业计容面积由1436.73平方米调整为1434.90平方米,配套计容面积由1101.22平方米调整为1102.65平方米。地下室不计容面积由22220.85平方米调整为22236.82平方米,容积率保持2.0不变,建筑密度保持20.13%不变、绿地率由35.02%调整为35.04%。机动车停车位由489个调整为47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保持379个不变。户数保持281户不变。仍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设计条件约定要求。

总平面图、建筑单体平面图、建筑外立面效果及相关具体数据调整情况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公告栏( (略) 锦春路和金洲路交叉口)。

(二)“乾水湾”项目现场。

(三)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日起(共三个工作日)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日至**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 (略) 民中 (略) 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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