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南区水利局关于印发《2024年钦南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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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南区水利局关于印发《2024年钦南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股站室办、局属二层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水 (略) 钦南区关于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24年钦南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制定了《2024年钦南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略) 钦南区水利局

2024年4月30日


2024年钦南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关键之年。钦南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市水利局和钦南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十五条”为基础,健全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狠抓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为钦南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

深入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将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生产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及广大职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按季度召开水利安全生产会议。

(二)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钦南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从业人员、工作岗位。

(三)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责任制,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结合实际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和消防安全演练;加强对管辖范围内的办公场所、在建工地、简易工棚及临时用房的检查巡查,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六项机制”建设

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按照水利厅要求,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工作,研究制订水利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全链条管理。

四、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

(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聚焦重要时段重点领域,钦南区全年组织开展年初、年中、年末三次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水利工程(水库、水闸、堤防、农村水电站等)运行及度汛安全排查,特别要对在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薄弱环节和施工重大危险源(尤其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辨识管控情况开展排查整治,做到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

(二)开展安全监管专项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上交通及消防火灾、燃气等专项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加强水利勘测设计、水利科研、水利检测等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强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指导、监管力度。

五、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一)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遵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推进钦南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举办钦南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培训班,强化对水利管理及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做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管理工作。

(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水利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针对存在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险情,制定完善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事故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保障措施。


各股站室办、局属二层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水 (略) 钦南区关于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24年钦南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制定了《2024年钦南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略) 钦南区水利局

2024年4月30日


2024年钦南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关键之年。钦南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市水利局和钦南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十五条”为基础,健全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狠抓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为钦南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

深入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将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生产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及广大职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按季度召开水利安全生产会议。

(二)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钦南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从业人员、工作岗位。

(三)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责任制,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结合实际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和消防安全演练;加强对管辖范围内的办公场所、在建工地、简易工棚及临时用房的检查巡查,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六项机制”建设

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按照水利厅要求,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工作,研究制订水利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全链条管理。

四、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

(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聚焦重要时段重点领域,钦南区全年组织开展年初、年中、年末三次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水利工程(水库、水闸、堤防、农村水电站等)运行及度汛安全排查,特别要对在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薄弱环节和施工重大危险源(尤其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辨识管控情况开展排查整治,做到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

(二)开展安全监管专项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上交通及消防火灾、燃气等专项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加强水利勘测设计、水利科研、水利检测等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强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指导、监管力度。

五、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一)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遵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推进钦南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举办钦南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培训班,强化对水利管理及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做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管理工作。

(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水利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针对存在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险情,制定完善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事故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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