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南区水利局关于钦南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海河堤片区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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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南区水利局关于钦南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海河堤片区实施方案的批复

钦南区海河堤管理站:

报来的《关于审查钦南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海河堤片区)实施方案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 (略) 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钦市水建〔2024〕1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水运管〔2021〕5号)、《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水办运管〔2022〕18号)、《广西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建设典型设计》等有关要求,经审查,现对该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钦南区现有99座水库,中型水库2座、小(1)型水库16座、小(2)型水库81座,均为公益性水利工程。由钦南区荷木灌区水电管理处、钦南区长江灌区水电管理处、钦南区海河堤管理站3个国营水管单位按分片区域集中管护模式对上述水库进行日常运行管理,水管单位人员经费来源主要为县区级财政拨款。本次涉及3个镇1个街道13座水库维修 (略) 钦南区海河堤管理站负责管理。管理单位编制人数17人,现有在职在编人员15人。

二、项目选择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排查隐患,对症下药基本原则,结合小型水库运行管理的实际情况和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要求,本次将那挖耳、常山麓等12座水库列为日常维修养护项目。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同意确定的项目类型和主要维修养护内容:

(一)那挖耳水库:修缮水库责任人、河长及防溺水宣传栏1块。

(二)常山麓水库:人工砍竹木240m2,人工清理溢洪道淤泥120m3。

(三)石滩水库:坝内坡凿除分缝并修补分缝602.12m2,坝后清理杂草、水沟淤泥1项。

(四)砂滩水库:坝内坡凿除分缝并修补分缝447.56m2,完善梯级放水设施1座。

(五)那麓水库:坝内坡凿除分缝并修补分缝169.36m2,坝后清理杂草、水沟淤泥1项。

(六)潭冲水库:修缮水库责任人、河长及防溺水宣传栏1块,C20砼道路20m2

(七)响水水库:坝内坡凿除分缝并修补分缝145.70m2,坝后清理杂草、水沟淤泥1项。

(八)岽门水库:坝内坡凿除分缝并修补分缝103.78m2,坝后清理杂草、水沟淤泥1项。

(九)大麓水库:坝内坡凿除分缝并修补分缝105.08m2,坝后清理杂草、水沟淤泥1项。

(十)天公水库:内坡凿除分缝并修补分缝115.04m2,坝后清理杂草、水沟淤泥1项,坝顶路面硬化90.0m2,修复C20砼排水沟15.6m3,清除重新铺设草皮1570m2

(十一)那天水库:安装大坝坝顶防护栏57m,溢洪道边墙加高0.9m长55m。

(十二)弯弯岭水库:修缮水库责任人、河长及防溺水宣传栏1块,拆除两根电杆,安装一根电杆,完善1项弱电。

四、项目工期

同意项目施工规划工期,项目工期3个月,2024年9月底必须完成。

五、项目预算投资

同意项目预算投资及筹资方案,项目投资为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总投资121万元。海河堤片区本方案日常维修养护12座水库工程共60.61万元。

六、项目建设管理

同意项目建设管理方案,项目实施由钦南区海河堤管理站总负责,施工队*选定有施工资质或有经验的施工队*进行维修养护,派技术人员全程进行项目实施质量和进度监督,确保维修养护任务按期完成。项目资金由区财政统一管理,监督使用,实行报账式管理,按项目建设进度拨款。

工程完工后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桂水水管〔2018〕8号)文件要求,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及时进行项目验收。

七、项目效益及建后管护

项目建成后,消除水库工程安全隐患,保障水库工程安全正常运行,保证当地群众灌溉用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项目验收后,移交各水库管理单位,落实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管理,使项目工程长期能发挥效益。

附件:钦南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海河堤片区)预算审定表


(略) 钦南区水利局

**日


钦南区海河堤管理站:

报来的《关于审查钦南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海河堤片区)实施方案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 (略) 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钦市水建〔2024〕1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水运管〔2021〕5号)、《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水办运管〔2022〕18号)、《广西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建设典型设计》等有关要求,经审查,现对该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钦南区现有99座水库,中型水库2座、小(1)型水库16座、小(2)型水库81座,均为公益性水利工程。由钦南区荷木灌区水电管理处、钦南区长江灌区水电管理处、钦南区海河堤管理站3个国营水管单位按分片区域集中管护模式对上述水库进行日常运行管理,水管单位人员经费来源主要为县区级财政拨款。本次涉及3个镇1个街道13座水库维修 (略) 钦南区海河堤管理站负责管理。管理单位编制人数17人,现有在职在编人员15人。

二、项目选择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排查隐患,对症下药基本原则,结合小型水库运行管理的实际情况和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要求,本次将那挖耳、常山麓等12座水库列为日常维修养护项目。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同意确定的项目类型和主要维修养护内容:

(一)那挖耳水库:修缮水库责任人、河长及防溺水宣传栏1块。

(二)常山麓水库:人工砍竹木240m2,人工清理溢洪道淤泥120m3。

(三)石滩水库:坝内坡凿除分缝并修补分缝602.12m2,坝后清理杂草、水沟淤泥1项。

(四)砂滩水库:坝内坡凿除分缝并修补分缝447.56m2,完善梯级放水设施1座。

(五)那麓水库:坝内坡凿除分缝并修补分缝169.36m2,坝后清理杂草、水沟淤泥1项。

(六)潭冲水库:修缮水库责任人、河长及防溺水宣传栏1块,C20砼道路20m2

(七)响水水库:坝内坡凿除分缝并修补分缝145.70m2,坝后清理杂草、水沟淤泥1项。

(八)岽门水库:坝内坡凿除分缝并修补分缝103.78m2,坝后清理杂草、水沟淤泥1项。

(九)大麓水库:坝内坡凿除分缝并修补分缝105.08m2,坝后清理杂草、水沟淤泥1项。

(十)天公水库:内坡凿除分缝并修补分缝115.04m2,坝后清理杂草、水沟淤泥1项,坝顶路面硬化90.0m2,修复C20砼排水沟15.6m3,清除重新铺设草皮1570m2

(十一)那天水库:安装大坝坝顶防护栏57m,溢洪道边墙加高0.9m长55m。

(十二)弯弯岭水库:修缮水库责任人、河长及防溺水宣传栏1块,拆除两根电杆,安装一根电杆,完善1项弱电。

四、项目工期

同意项目施工规划工期,项目工期3个月,2024年9月底必须完成。

五、项目预算投资

同意项目预算投资及筹资方案,项目投资为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总投资121万元。海河堤片区本方案日常维修养护12座水库工程共60.61万元。

六、项目建设管理

同意项目建设管理方案,项目实施由钦南区海河堤管理站总负责,施工队*选定有施工资质或有经验的施工队*进行维修养护,派技术人员全程进行项目实施质量和进度监督,确保维修养护任务按期完成。项目资金由区财政统一管理,监督使用,实行报账式管理,按项目建设进度拨款。

工程完工后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桂水水管〔2018〕8号)文件要求,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及时进行项目验收。

七、项目效益及建后管护

项目建成后,消除水库工程安全隐患,保障水库工程安全正常运行,保证当地群众灌溉用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项目验收后,移交各水库管理单位,落实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管理,使项目工程长期能发挥效益。

附件:钦南区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海河堤片区)预算审定表


(略) 钦南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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