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钦南区第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钦南区第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方贵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修建黄屋屯镇屯胜村委水口村至屯胜村三面光排灌水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河道基本情况
那潭沟口河,发源于黄屋屯镇屯胜村委米标村。流经屯西、塘营、屯显村委,于水口村汇入大直河。全长5.8公里,流域面积20.3km2。
二、核查情况
经钦南区水利局河长站干部现场核查,代表所提水口村至屯胜村排灌渠实为水利部在册河道那潭沟口河,河道管理范围底图已上传水利部备案,现状河道由于早年的矿石开采,水土流失严重,部分河段存在淤积变窄的现象,河水径流量较小,部分河段出现断流。
三、关于河道清淤及修建排水灌渠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由于我区财力有限,部门预算没有安排河道清淤方面的经费。为解决河道淤堵问题,我局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与自治区政府印发的《广西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中“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全面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大力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抓好泥沙集中来源区水土流失治理,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相关要求,于今年5月份组织设计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积极向上申报小流域治理项目立项,争取上级资金对提水口村至屯胜村排灌渠现存问题进行治理,以促进水土资源合理利用,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对于修建排水灌渠的建议,根据单位职责划分,排水灌渠规划建设由钦南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建议代表向农业农村部门申请项目立项进行建设。
非常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水利工作,为做好水利事业多提可操作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办单位: (略) 钦南区水利局
2024年5月23日
方贵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修建黄屋屯镇屯胜村委水口村至屯胜村三面光排灌水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河道基本情况
那潭沟口河,发源于黄屋屯镇屯胜村委米标村。流经屯西、塘营、屯显村委,于水口村汇入大直河。全长5.8公里,流域面积20.3km2。
二、核查情况
经钦南区水利局河长站干部现场核查,代表所提水口村至屯胜村排灌渠实为水利部在册河道那潭沟口河,河道管理范围底图已上传水利部备案,现状河道由于早年的矿石开采,水土流失严重,部分河段存在淤积变窄的现象,河水径流量较小,部分河段出现断流。
三、关于河道清淤及修建排水灌渠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由于我区财力有限,部门预算没有安排河道清淤方面的经费。为解决河道淤堵问题,我局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与自治区政府印发的《广西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中“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全面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大力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抓好泥沙集中来源区水土流失治理,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相关要求,于今年5月份组织设计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积极向上申报小流域治理项目立项,争取上级资金对提水口村至屯胜村排灌渠现存问题进行治理,以促进水土资源合理利用,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对于修建排水灌渠的建议,根据单位职责划分,排水灌渠规划建设由钦南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建议代表向农业农村部门申请项目立项进行建设。
非常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水利工作,为做好水利事业多提可操作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办单位: (略) 钦南区水利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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