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荆土拍〔2024〕2号
荆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荆土拍〔2024〕2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委托 (略) 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坐落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叫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GB* | (略) 以南、白云大道以西 | *.46 | 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8%) | 1.0<容积率≤2.0 | ≤30% | ≥30% | ≤ 54米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 | 4200 |
本宗地原土地使用权人为荆门职业教育 (略) (略) (以下简称职教集团和公交集团),经市政府批准已依法收回,以现状出让。 (略) 规委会纪要要求掇刀区于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职教集团建构物拆除,并加快微循环通道建设,市政府 (略) 公交集团在6月15日前完成公交集团地块国有资产处置和搬迁工作。地块上其他建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拆除。
本宗地作为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地块,享受免配保障性公租房和土地出让金分批次缴纳政策,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50%(含拍卖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剩余价款可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两年内付清。
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无偿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用房(含公共阅读设施、法治宣传设施等)、全民健身室内外活动场所;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和防空地下室等; (略) 南侧220KV高压杆及地埋高压线需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规范留足保护距离,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书》(编号:荆规条字2024-005)。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严格竞买人资格审查,通过 (略) 站群查询竞买人的信用状况,对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根据国家相关联合惩戒备忘录要求,实施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的措施,取消其竞买资格和竞得人资格。对有失信违约行为的企业,不接受其报名。
三、拍卖资料领取及竞买报名。本次拍卖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9 (略) (略) 领取,竞买人按照出让文件要求提供报名所需全部资料,办理报名和资格确认手续。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16时(以到账为准,收款单位: (略) 财政局,账号**-0002)。竞买人提交的转账单及申请材料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略) 将在2024年4月29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四、拍卖时间、地点。拍卖时间:2024年4月30日上午 9时;拍卖会地点: (略) (略) 1楼105开标室。
五、竞得人的确定。本标的设有拍卖底价,以增价方式竞价,由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竞得,拍卖过程中遇到异常竞价行为,出让人有权终止拍卖活动。
六、税费交纳。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拍卖佣金由竞得人另行交纳。
七、其他事项。自公告之日起竞买人可以自行踏勘拍卖出让地块,也可联系出让人或拍卖人进行现场踏勘。其他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308室
联系电话:肖先生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8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委托 (略) 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坐落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叫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GB* | (略) 以南、白云大道以西 | *.46 | 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8%) | 1.0<容积率≤2.0 | ≤30% | ≥30% | ≤ 54米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 | 4200 |
本宗地原土地使用权人为荆门职业教育 (略) (略) (以下简称职教集团和公交集团),经市政府批准已依法收回,以现状出让。 (略) 规委会纪要要求掇刀区于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职教集团建构物拆除,并加快微循环通道建设,市政府 (略) 公交集团在6月15日前完成公交集团地块国有资产处置和搬迁工作。地块上其他建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拆除。
本宗地作为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地块,享受免配保障性公租房和土地出让金分批次缴纳政策,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50%(含拍卖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剩余价款可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两年内付清。
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无偿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用房(含公共阅读设施、法治宣传设施等)、全民健身室内外活动场所;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和防空地下室等; (略) 南侧220KV高压杆及地埋高压线需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规范留足保护距离,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书》(编号:荆规条字2024-005)。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严格竞买人资格审查,通过 (略) 站群查询竞买人的信用状况,对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根据国家相关联合惩戒备忘录要求,实施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的措施,取消其竞买资格和竞得人资格。对有失信违约行为的企业,不接受其报名。
三、拍卖资料领取及竞买报名。本次拍卖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9 (略) (略) 领取,竞买人按照出让文件要求提供报名所需全部资料,办理报名和资格确认手续。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16时(以到账为准,收款单位: (略) 财政局,账号**-0002)。竞买人提交的转账单及申请材料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略) 将在2024年4月29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四、拍卖时间、地点。拍卖时间:2024年4月30日上午 9时;拍卖会地点: (略) (略) 1楼105开标室。
五、竞得人的确定。本标的设有拍卖底价,以增价方式竞价,由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竞得,拍卖过程中遇到异常竞价行为,出让人有权终止拍卖活动。
六、税费交纳。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拍卖佣金由竞得人另行交纳。
七、其他事项。自公告之日起竞买人可以自行踏勘拍卖出让地块,也可联系出让人或拍卖人进行现场踏勘。其他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308室
联系电话:肖先生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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