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荆土拍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荆土拍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拍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地块一A | (略) 以南、 (略) 以东、 (略) 以北、 (略) 以西 | 城镇住宅用地*.94 其他商服用地1331.66 | 城镇住宅 其他商服 | ≤2.0 | ≤ 30 | ≥30 | 70 40 | * | 3310 |
地块一B | (略) 以南、 (略) 以东 | 5333.4 | 公园与绿地 | ≤0.1 | ≤30 | ≥30 | 50 | 300 | 90 |
地块二 | (略) 以南、荆楚大道以西、 (略) 以北、 (略) 以东 | 城镇住宅用地*.67 其他商服用地1660.63 | 城镇住宅 其他商服 | ≤2.0 | ≤30 | ≥30 | 70 40 | * | 4050 |
地块三 |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 | 城镇住宅用地*.56 其他商服用地1173.64 | 城镇住宅 其他商服 | ≤2.0 | ≤30 | ≥30 | 70 40 | 9610 | 2900 |
地块四 | (略) 以南、荆楚大道以西、 (略) 以北、 (略) 以东 | 城镇住宅用地*.87 其他商服用地1128.83 | 城镇住宅 其他商服 | ≤2.0 | ≤30 | ≥30 | 70 40 | 9165 | 2750 |
小计 | *.2 | * | * |
注:1、上述共计4个地块、5宗地以现状出让。
2、上述宗地搭配供应,一并出让,竞拍保证金同时缴纳。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加快恢复发展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0]19号)文件精神,允许使用银行保函替代保证金参与竞拍。竞买人需在办理竞买手续时提出使用保函申请。
3、上述宗地应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好与相邻地块之间的关系。
4、宗地规划设计应符合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节水相关要求;按计容居住总建筑面积的2%配建保障性住房;按照荆政办发[2013]27号文件的要求无偿配建社区用房(含公共阅读设施、法治宣传设施);按荆政发[2019]16号文件的要求无偿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按《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配建物业管理用房:无偿配建全民健室内外活动场所;按荆政发[2019]20号文件的要求配 (略) 场;其他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荆规条字2021-004号。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挂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只能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成交价款交纳。竞得人需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50%(含拍卖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余款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年内付清。
四、税费交纳。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拍卖佣金由竞得人另行交纳。
五、确认竞得人的方法。本标的设有拍卖底价,以增价方式竞价,由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竞得。
六、拍卖资料领取及竞买报名。本次拍卖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26 (略) (略) 308室( (略) 9号)领取,竞买人按照出让文件要求提供报名所需全部资料,办理报名和资格确认手续。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5月26日16时(以到账为准)。竞买人提交的转账单(银行保函)及申请材料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略) 将在2021年5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七、拍卖时间、地点。拍卖时间:2021年5月28日上午9时;拍卖会地点: (略) (略) 1楼105开标室。
八、其他事项。自公告之日起竞买人可以自行踏勘拍卖出让地块,也可联系出让人或拍卖人进行现场踏勘。
九、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肖先生 *
拍卖报名办理电话:张先生 *
缴款咨询电话:曾先生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30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拍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地块一A | (略) 以南、 (略) 以东、 (略) 以北、 (略) 以西 | 城镇住宅用地*.94 其他商服用地1331.66 | 城镇住宅 其他商服 | ≤2.0 | ≤ 30 | ≥30 | 70 40 | * | 3310 |
地块一B | (略) 以南、 (略) 以东 | 5333.4 | 公园与绿地 | ≤0.1 | ≤30 | ≥30 | 50 | 300 | 90 |
地块二 | (略) 以南、荆楚大道以西、 (略) 以北、 (略) 以东 | 城镇住宅用地*.67 其他商服用地1660.63 | 城镇住宅 其他商服 | ≤2.0 | ≤30 | ≥30 | 70 40 | * | 4050 |
地块三 |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 | 城镇住宅用地*.56 其他商服用地1173.64 | 城镇住宅 其他商服 | ≤2.0 | ≤30 | ≥30 | 70 40 | 9610 | 2900 |
地块四 | (略) 以南、荆楚大道以西、 (略) 以北、 (略) 以东 | 城镇住宅用地*.87 其他商服用地1128.83 | 城镇住宅 其他商服 | ≤2.0 | ≤30 | ≥30 | 70 40 | 9165 | 2750 |
小计 | *.2 | * | * |
注:1、上述共计4个地块、5宗地以现状出让。
2、上述宗地搭配供应,一并出让,竞拍保证金同时缴纳。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加快恢复发展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0]19号)文件精神,允许使用银行保函替代保证金参与竞拍。竞买人需在办理竞买手续时提出使用保函申请。
3、上述宗地应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好与相邻地块之间的关系。
4、宗地规划设计应符合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节水相关要求;按计容居住总建筑面积的2%配建保障性住房;按照荆政办发[2013]27号文件的要求无偿配建社区用房(含公共阅读设施、法治宣传设施);按荆政发[2019]16号文件的要求无偿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按《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配建物业管理用房:无偿配建全民健室内外活动场所;按荆政发[2019]20号文件的要求配 (略) 场;其他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荆规条字2021-004号。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挂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只能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成交价款交纳。竞得人需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50%(含拍卖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余款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年内付清。
四、税费交纳。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拍卖佣金由竞得人另行交纳。
五、确认竞得人的方法。本标的设有拍卖底价,以增价方式竞价,由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竞得。
六、拍卖资料领取及竞买报名。本次拍卖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26 (略) (略) 308室( (略) 9号)领取,竞买人按照出让文件要求提供报名所需全部资料,办理报名和资格确认手续。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5月26日16时(以到账为准)。竞买人提交的转账单(银行保函)及申请材料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略) 将在2021年5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七、拍卖时间、地点。拍卖时间:2021年5月28日上午9时;拍卖会地点: (略) (略) 1楼105开标室。
八、其他事项。自公告之日起竞买人可以自行踏勘拍卖出让地块,也可联系出让人或拍卖人进行现场踏勘。
九、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肖先生 *
拍卖报名办理电话:张先生 *
缴款咨询电话:曾先生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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