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10万吨机制砂生产及磷矿石集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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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产10万吨机制砂生产及磷矿石集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吨机制砂生产及磷矿石集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拟建于远安县茅坪场镇何家湾村三组,总占地面积*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27.8%。本项目设置一条年产*吨机制砂生产线,以及年转运量为*吨的磷矿石集中运输转运场地。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厂房、成品堆场、原料堆场、矿石堆场、污泥堆场、危废贮存点以及配套的公储、环保工程。

  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三、你单位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 (略) 硬化, (略) 面洒水清扫,易扬尘物料做好覆盖措施,避免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运营期,设置封闭式皮带运输装置,进料口设置洒水喷雾装置,辅以洒水降尘。破碎、筛分工序须在封闭式车间内进行,产生的粉尘通过喷淋降尘+车间自然沉降处理。堆场设置三面围挡,加盖顶棚, (略) 覆盖物料,定期洒水降尘。物料装卸点设置喷雾装置,物料装卸时辅以洒水降尘。加 (略) 清扫、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防尘布。 (略) ,车辆进出厂前清洗车轮、清洁车身。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泥浆及含石油类污染物的污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得随意排放。运营期,洗砂用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初期雨水经雨水池收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午间及夜间不得施工。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建筑垃圾须运往有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回填,不得随意堆弃。运营期,废润滑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泥沙、集尘灰及沉降粉尘收集后委托建材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厂区内分区防渗,根据监测计划做好监测记录,并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四、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五、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六、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国土、安全、水电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七、远安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

   2024年5月28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吨机制砂生产及磷矿石集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拟建于远安县茅坪场镇何家湾村三组,总占地面积*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27.8%。本项目设置一条年产*吨机制砂生产线,以及年转运量为*吨的磷矿石集中运输转运场地。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厂房、成品堆场、原料堆场、矿石堆场、污泥堆场、危废贮存点以及配套的公储、环保工程。

  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三、你单位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 (略) 硬化, (略) 面洒水清扫,易扬尘物料做好覆盖措施,避免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运营期,设置封闭式皮带运输装置,进料口设置洒水喷雾装置,辅以洒水降尘。破碎、筛分工序须在封闭式车间内进行,产生的粉尘通过喷淋降尘+车间自然沉降处理。堆场设置三面围挡,加盖顶棚, (略) 覆盖物料,定期洒水降尘。物料装卸点设置喷雾装置,物料装卸时辅以洒水降尘。加 (略) 清扫、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防尘布。 (略) ,车辆进出厂前清洗车轮、清洁车身。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泥浆及含石油类污染物的污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得随意排放。运营期,洗砂用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初期雨水经雨水池收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午间及夜间不得施工。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建筑垃圾须运往有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回填,不得随意堆弃。运营期,废润滑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泥沙、集尘灰及沉降粉尘收集后委托建材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厂区内分区防渗,根据监测计划做好监测记录,并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四、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五、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六、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国土、安全、水电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七、远安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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