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远安县晶磊商贸有限公司商品砼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远安县晶磊商贸有限公司商品砼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远 (略) :
你公司报送的《远 (略) 商品砼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拟建于远安县洋坪镇徐家棚村一组,总占地面积35亩,总投资3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4%。本项目建成后年产*方商品混凝土。主要建设内容为:搅拌楼、配料区、10个粉料储罐、砂石料堆场、危废暂存间以及配套公储、辅助、环保工程等。
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三、你单位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期间,并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围挡, (略) 硬化, (略) 面洒水、清扫。运营期,混凝土搅拌须在封闭式搅拌楼内进行,搅拌废气经楼内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10个粉料罐罐顶均配置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粉罐呼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堆场、配料区设置三面围挡,加盖顶棚,定期洒水清扫以减少粉尘。 (略) 硬化,定期洒水清扫,减少运输粉尘。厂 (略) ,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无组织排放相关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表2浓度限值后,从屋顶排气筒排放。非正常工况时,须立即停产。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用水。运营期,车辆冲洗废水通过排水 (略) 旁沉淀池内,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搅拌清洗废水、道路降尘废水、场地喷淋废水经厂区内沟渠引至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罐车洗罐废水交由远安 (略) 处置。试验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 级标准及马家滩污水处理厂接管 (略) (略) 进入马家滩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午间、夜间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须运往有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回填,不得随意堆弃。运营期,废机油、废润滑油及包装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弃混凝土统一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政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资源化利用。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厂区内分区防渗,对 (略) 进行硬化。根据环境监测计划,做好监测记录,并建立环境管理档案。
四、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五、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六、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国土、安全、水电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七、远安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
2024年5月23日
远 (略) :
你公司报送的《远 (略) 商品砼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拟建于远安县洋坪镇徐家棚村一组,总占地面积35亩,总投资3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4%。本项目建成后年产*方商品混凝土。主要建设内容为:搅拌楼、配料区、10个粉料储罐、砂石料堆场、危废暂存间以及配套公储、辅助、环保工程等。
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三、你单位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期间,并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围挡, (略) 硬化, (略) 面洒水、清扫。运营期,混凝土搅拌须在封闭式搅拌楼内进行,搅拌废气经楼内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10个粉料罐罐顶均配置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粉罐呼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堆场、配料区设置三面围挡,加盖顶棚,定期洒水清扫以减少粉尘。 (略) 硬化,定期洒水清扫,减少运输粉尘。厂 (略) ,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无组织排放相关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表2浓度限值后,从屋顶排气筒排放。非正常工况时,须立即停产。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用水。运营期,车辆冲洗废水通过排水 (略) 旁沉淀池内,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搅拌清洗废水、道路降尘废水、场地喷淋废水经厂区内沟渠引至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罐车洗罐废水交由远安 (略) 处置。试验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 级标准及马家滩污水处理厂接管 (略) (略) 进入马家滩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午间、夜间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须运往有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回填,不得随意堆弃。运营期,废机油、废润滑油及包装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弃混凝土统一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政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资源化利用。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厂区内分区防渗,对 (略) 进行硬化。根据环境监测计划,做好监测记录,并建立环境管理档案。
四、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五、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六、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国土、安全、水电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七、远安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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