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批《安宁40万吨/年浮选磷尾矿及其他工业固废协同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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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批《安宁40万吨/年浮选磷尾矿及其他工业固废协同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安宁40万吨/年浮选磷尾矿及其他工业固废协同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宁40万吨/年浮选磷尾矿及其他工业固废协同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县街街道耳目村委会小新桥,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26′53.150″,北纬24°50′41.586″。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安宁 (略)

环评单位:云南蔚来 (略)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7958.51m2,建筑占地面积6700m2,建设生产车间及配套环保设施,年生产40万吨生态修复材料、30万吨道路水稳料、10万吨土壤改良剂和5万吨预拌砂浆。项目办公生活区、供水供电、原料堆存依托云南三明 (略) 已建设施。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粉尘、施工机械及车辆燃烧废气等。通过对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及时清扫运输路面,保持路面清洁;施工场地粉(粒)状料堆应尽量选在避风处,并对其进行遮盖。项目施工期短,工程量小,施工扬尘产生量少,且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雨天地表径流。施工人员不在施工场地食宿,项目产生的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收集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雨天地表径流通过修建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昼间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项目施工期短,产生的噪声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的土石方全回填于项目区,不外排;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定期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存;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物料贮存废气、堆场废气、装卸粉尘、物料输送粉尘、各生产线烘干系统废气、搅拌废气、筛分废气、造粒废气、成品包装废气、筒仓废气、厂内运输扬尘等。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磷尾矿预处理系统废气、颗粒状土壤改良剂生产线烘干系统废气、城市污泥贮存废气及工业副产石膏/城市污泥烘干系统废气、预拌砂浆搅拌废气。

①项目磷尾矿烘干过程使用生物质炉窑提供热量,生物质燃烧废气通过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烘干后的磷尾矿需要进行粉磨,粉磨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1套旋风除尘器(TA002)处理后与磷尾矿烘干废气一起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最终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

②项目土壤改良剂生产线烘干系统采用生物质提供热量,生物质燃烧废气汇同土壤改良剂原辅料加热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一起经1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项目工业副产石膏/城市污泥烘干系统采用生物质提供热量,生物质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旋风+碱液喷淋塔+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最终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工业副产石膏/城市污泥烘干机设置有搅拌桨,搅拌桨对物料打散过程产生的废气与生物质燃烧废气一起经管道收集后通过“旋风+碱液喷淋塔+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最终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城市污泥贮存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车间负压收集后引入工业副产石膏/城市污泥烘干废气处理设施(TA004)的“碱液喷淋塔+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同1根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④项目预拌砂浆搅拌机为密闭一体机,预拌砂浆生产过程中原辅料搅拌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搅拌机连接的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最终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

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物料堆场废气、装卸粉尘、物料输送粉尘、搅拌废气、颗粒状土壤改良剂烘干后筛分废气、造粒废气、成品包装废气、筒仓废气、厂内运输扬尘、未有 (略) 污泥贮存废气等。采取措施:项目预处理车间及生产车间均为封闭式厂房;项目生态修复材料、道路水稳料、粉状土壤改良剂使用的搅拌设备除进出料口均为封闭式;颗粒状土壤改良剂平盘喂料机设置有喷水装置,颗粒筛分机加装防尘罩;各皮带输送机密闭设置;筒仓内部设置滤筒负压收集设施,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落回筒仓;运输扬尘通过采取密闭运输及洒水降尘。

(二)废水:生活区产生的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云南三明 (略) 已建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项目新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生产 (略) 污泥渗滤液和洗涤塔废水排入新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用水和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产生的初期雨水依托云南三明 (略) 已建初期雨水收集池,回用于磷矿浮选生产用水,不外排;雨水通过雨水沟渠外排,并在雨水口终端安装在线监测装置。根据分析,项目依托的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隔油池)能够满足项目废水处理需求,新建的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能够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水可全部回用,不外排。

(三)噪声:运营期产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经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除尘器收尘灰、炉渣、废润滑油和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其中除尘器收尘灰回用作为原料使用。生物质燃烧机产生的炉渣定期外售作为建筑材料使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润滑油和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项目原料有严格的加入控制措施,厂区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磷石膏堆场、城市污泥堆场、脱硫石膏堆场、渗滤液收集池、事故池等为重点防渗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中水池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项目原料均贮存在生产车间内,车间内地面硬化,设置顶棚,不会产生淋滤液,正常情况下项目不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

(六)环境风险: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分区防渗,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定期维护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杜绝非正常排放,防止大气非正常排放大气沉降造成区域土壤污染,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安宁40万吨/年浮选磷尾矿及其他工业固废协同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mail:*@*26.com

电话:(0871)*,*

地址: (略) 连然街道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裙楼政 (略) 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略) 草铺街道麒腾路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安宁40万吨/年浮选磷尾矿及其他工业固废协同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宁40万吨/年浮选磷尾矿及其他工业固废协同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县街街道耳目村委会小新桥,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26′53.150″,北纬24°50′41.586″。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安宁 (略)

环评单位:云南蔚来 (略)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7958.51m2,建筑占地面积6700m2,建设生产车间及配套环保设施,年生产40万吨生态修复材料、30万吨道路水稳料、10万吨土壤改良剂和5万吨预拌砂浆。项目办公生活区、供水供电、原料堆存依托云南三明 (略) 已建设施。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粉尘、施工机械及车辆燃烧废气等。通过对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及时清扫运输路面,保持路面清洁;施工场地粉(粒)状料堆应尽量选在避风处,并对其进行遮盖。项目施工期短,工程量小,施工扬尘产生量少,且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雨天地表径流。施工人员不在施工场地食宿,项目产生的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收集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雨天地表径流通过修建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昼间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项目施工期短,产生的噪声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的土石方全回填于项目区,不外排;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定期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存;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物料贮存废气、堆场废气、装卸粉尘、物料输送粉尘、各生产线烘干系统废气、搅拌废气、筛分废气、造粒废气、成品包装废气、筒仓废气、厂内运输扬尘等。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磷尾矿预处理系统废气、颗粒状土壤改良剂生产线烘干系统废气、城市污泥贮存废气及工业副产石膏/城市污泥烘干系统废气、预拌砂浆搅拌废气。

①项目磷尾矿烘干过程使用生物质炉窑提供热量,生物质燃烧废气通过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烘干后的磷尾矿需要进行粉磨,粉磨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1套旋风除尘器(TA002)处理后与磷尾矿烘干废气一起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最终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

②项目土壤改良剂生产线烘干系统采用生物质提供热量,生物质燃烧废气汇同土壤改良剂原辅料加热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一起经1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项目工业副产石膏/城市污泥烘干系统采用生物质提供热量,生物质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旋风+碱液喷淋塔+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最终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工业副产石膏/城市污泥烘干机设置有搅拌桨,搅拌桨对物料打散过程产生的废气与生物质燃烧废气一起经管道收集后通过“旋风+碱液喷淋塔+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最终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城市污泥贮存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车间负压收集后引入工业副产石膏/城市污泥烘干废气处理设施(TA004)的“碱液喷淋塔+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同1根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④项目预拌砂浆搅拌机为密闭一体机,预拌砂浆生产过程中原辅料搅拌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搅拌机连接的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最终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

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物料堆场废气、装卸粉尘、物料输送粉尘、搅拌废气、颗粒状土壤改良剂烘干后筛分废气、造粒废气、成品包装废气、筒仓废气、厂内运输扬尘、未有 (略) 污泥贮存废气等。采取措施:项目预处理车间及生产车间均为封闭式厂房;项目生态修复材料、道路水稳料、粉状土壤改良剂使用的搅拌设备除进出料口均为封闭式;颗粒状土壤改良剂平盘喂料机设置有喷水装置,颗粒筛分机加装防尘罩;各皮带输送机密闭设置;筒仓内部设置滤筒负压收集设施,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落回筒仓;运输扬尘通过采取密闭运输及洒水降尘。

(二)废水:生活区产生的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云南三明 (略) 已建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项目新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生产 (略) 污泥渗滤液和洗涤塔废水排入新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用水和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产生的初期雨水依托云南三明 (略) 已建初期雨水收集池,回用于磷矿浮选生产用水,不外排;雨水通过雨水沟渠外排,并在雨水口终端安装在线监测装置。根据分析,项目依托的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隔油池)能够满足项目废水处理需求,新建的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能够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水可全部回用,不外排。

(三)噪声:运营期产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经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除尘器收尘灰、炉渣、废润滑油和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其中除尘器收尘灰回用作为原料使用。生物质燃烧机产生的炉渣定期外售作为建筑材料使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润滑油和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项目原料有严格的加入控制措施,厂区采取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磷石膏堆场、城市污泥堆场、脱硫石膏堆场、渗滤液收集池、事故池等为重点防渗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中水池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项目原料均贮存在生产车间内,车间内地面硬化,设置顶棚,不会产生淋滤液,正常情况下项目不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

(六)环境风险: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分区防渗,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定期维护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杜绝非正常排放,防止大气非正常排放大气沉降造成区域土壤污染,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安宁40万吨/年浮选磷尾矿及其他工业固废协同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mail:*@*26.com

电话:(0871)*,*

地址: (略) 连然街道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裙楼政 (略) 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略) 草铺街道麒腾路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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