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环建表字〔2024〕号关于《本溪市第十二中学教育集团彩屯分校生活秀带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本环建表字〔2024〕号关于《本溪市第十二中学教育集团彩屯分校生活秀带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略) 第十二中学:
你单位报送的《 (略) 第十二中学教育集团彩屯分校(生活秀带)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4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 (略) 溪 (略) 39号,项目总投资为2059.*元,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比1.3%。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占地面积6052.25m2,建筑面积5795.0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九年制中小学综合教学楼2栋,配套附属设施田径场、篮球场、升旗台等。项目建成后分27个班,其中:小学18个班、中学9个班,共计可容纳学生1260人;招聘老师76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场地周围设置不低于1.8米围挡,易扬尘物料采用防尘布覆盖或放置在有遮蔽的场所内,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定期洒水清扫后,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施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后,施工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建 (略) 政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演示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排气筒(DA001)引至楼顶排放,未收集的实验废气通过设置吊装通风系统加强室内通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实验室外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厂界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教学楼清洗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与经酸碱中和处理后的实验室三次清洗 (略) (略) (略) 科态 (略) 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废水排放浓度应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 1627-2008)中表2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经过隔声、减振处理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运营期实验室日常教学产生的不沾染试剂的废纸箱、废塑料,师生日常教学办公过程产生废纸、废塑料、废纸箱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应标准要求;实验室产生的废试剂及包装、实验废液、实验清洗废液(一次、二次清洗水)等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2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项目采取分区防渗管控措施,危险废物贮存点作为重点防渗区(Mb≥6.0m,K≤1×10-7cm/s),化粪池作为一般防渗区(Mb≥1.5m,K≤1×10-7cm/s)。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实验室涉及的少量化学物质,均储存于药品室内,药品室位于教学楼内,药品储存应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密封保存,配备足够的相适用的各类灭火器材,定期对药品库进行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计划,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等。
三、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制度。运行期间应严格执行总量确认书认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四、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学校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六、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XX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略) 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辽宁隆昇 (略)
(略) 第十二中学:
你单位报送的《 (略) 第十二中学教育集团彩屯分校(生活秀带)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4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 (略) 溪 (略) 39号,项目总投资为2059.*元,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比1.3%。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占地面积6052.25m2,建筑面积5795.0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九年制中小学综合教学楼2栋,配套附属设施田径场、篮球场、升旗台等。项目建成后分27个班,其中:小学18个班、中学9个班,共计可容纳学生1260人;招聘老师76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场地周围设置不低于1.8米围挡,易扬尘物料采用防尘布覆盖或放置在有遮蔽的场所内,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定期洒水清扫后,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施工车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施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后,施工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限值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建 (略) 政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演示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排气筒(DA001)引至楼顶排放,未收集的实验废气通过设置吊装通风系统加强室内通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实验室外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厂界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教学楼清洗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与经酸碱中和处理后的实验室三次清洗 (略) (略) (略) 科态 (略) 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废水排放浓度应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 1627-2008)中表2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经过隔声、减振处理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运营期实验室日常教学产生的不沾染试剂的废纸箱、废塑料,师生日常教学办公过程产生废纸、废塑料、废纸箱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相应标准要求;实验室产生的废试剂及包装、实验废液、实验清洗废液(一次、二次清洗水)等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2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项目采取分区防渗管控措施,危险废物贮存点作为重点防渗区(Mb≥6.0m,K≤1×10-7cm/s),化粪池作为一般防渗区(Mb≥1.5m,K≤1×10-7cm/s)。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实验室涉及的少量化学物质,均储存于药品室内,药品室位于教学楼内,药品储存应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密封保存,配备足够的相适用的各类灭火器材,定期对药品库进行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计划,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等。
三、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制度。运行期间应严格执行总量确认书认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四、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学校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六、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XX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略) 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辽宁隆昇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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