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星展铝业有限公司铝合金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株洲星展铝业有限公司铝合金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株洲星展铝业有限公司铝合金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铝合金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铝合金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天元区马家河街道新马工业园动力部件园2号栋B座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略) 铝合金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元,建设地 (略) 天元区马家河街道新马工业园动力部件园2号栋B座。项 (略) 天元区马家河街道新马工业园动力部件园2号栋B座标准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后作为生产场地,总占地面积约3560m2,总建筑面积4391.85m2。其中北侧为1F钢架结构建筑,建筑面积3100m2,为生产车间,按功能分区分为原料区、型材加工区、玻璃加工区、装配区、成品区等;南侧为3F框架结构附带式建筑,建筑面积1291.85m2,为办公生活区(办公室、休息室、洗手间等),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气、废水、噪声治理和固废暂存等环保工程。本项目建成后,可年加工铝合金门窗*樘、铝合金幕墙*平方、扶手护栏2000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影响:本项目充分利用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会产生少量的废气、噪声、固废,由于建设内容较为简单,施工时间较短,对周边环境影响有限。 2、营运期影响: ①废水:本项目玻璃磨边钻孔、玻璃清洗、地面清洁等综合废水进车间内三级絮凝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磨边、钻孔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标准厂房化粪池 (略) (略) 排入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江霞湾江段,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气:本项目铝材切割粉尘经切割机自带收尘净化装置(内置布袋)收集处理、设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内置布袋)收集处理焊接烟尘,铝材机加工铣钻等工序采用切削油湿法加工、玻璃磨边、钻孔均采用湿法工艺,粉尘产生量较少;所用蜂窝铝芯胶、硅硐密封胶均为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胶,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有机物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排出。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含量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厂房外非*烷总烃含量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各污染因子能实现达标排放,周边近距离内无大气环境敏感点,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③噪声:经采取切实可行的综合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后,昼间噪声贡献值较小,厂界噪声根据上表预测结果及结合项目总平面布置可知,本项目厂界昼夜间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胶类、矿物油类包装桶、原料废包装材料、玻璃磨边钻孔加工废水沉渣、铝材及玻璃边角料、废矿物油等。本工程本工程拟在生产车间东北侧设10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本工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废主集中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本工程本工程拟在生产车间东北侧设10m2危废暂存间1处,用于收集车间所有危废,主要包括废胶类及矿物油类包装桶、废润滑油等,危废暂存间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
株洲星展铝业有限公司铝合金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铝合金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铝合金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天元区马家河街道新马工业园动力部件园2号栋B座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略) 铝合金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元,建设地 (略) 天元区马家河街道新马工业园动力部件园2号栋B座。项 (略) 天元区马家河街道新马工业园动力部件园2号栋B座标准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后作为生产场地,总占地面积约3560m2,总建筑面积4391.85m2。其中北侧为1F钢架结构建筑,建筑面积3100m2,为生产车间,按功能分区分为原料区、型材加工区、玻璃加工区、装配区、成品区等;南侧为3F框架结构附带式建筑,建筑面积1291.85m2,为办公生活区(办公室、休息室、洗手间等),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气、废水、噪声治理和固废暂存等环保工程。本项目建成后,可年加工铝合金门窗*樘、铝合金幕墙*平方、扶手护栏2000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影响:本项目充分利用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会产生少量的废气、噪声、固废,由于建设内容较为简单,施工时间较短,对周边环境影响有限。 2、营运期影响: ①废水:本项目玻璃磨边钻孔、玻璃清洗、地面清洁等综合废水进车间内三级絮凝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磨边、钻孔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标准厂房化粪池 (略) (略) 排入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江霞湾江段,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气:本项目铝材切割粉尘经切割机自带收尘净化装置(内置布袋)收集处理、设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内置布袋)收集处理焊接烟尘,铝材机加工铣钻等工序采用切削油湿法加工、玻璃磨边、钻孔均采用湿法工艺,粉尘产生量较少;所用蜂窝铝芯胶、硅硐密封胶均为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胶,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有机物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排出。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含量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 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厂房外非*烷总烃含量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各污染因子能实现达标排放,周边近距离内无大气环境敏感点,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③噪声:经采取切实可行的综合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后,昼间噪声贡献值较小,厂界噪声根据上表预测结果及结合项目总平面布置可知,本项目厂界昼夜间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胶类、矿物油类包装桶、原料废包装材料、玻璃磨边钻孔加工废水沉渣、铝材及玻璃边角料、废矿物油等。本工程本工程拟在生产车间东北侧设10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本工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废主集中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本工程本工程拟在生产车间东北侧设10m2危废暂存间1处,用于收集车间所有危废,主要包括废胶类及矿物油类包装桶、废润滑油等,危废暂存间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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