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常盛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10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洛阳常盛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10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伊川分局
关于洛阳常盛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10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伊环审书〔2024〕12号
洛阳常盛养殖专业合作社:
你公司(*093)上报的由河南佳蓝 (略) 编制完成的《洛阳常盛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只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分析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收悉,并 (略) 站公示期满,公示期间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 (略) 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要求,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及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1)鸡舍恶臭(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采用干清粪工艺,选用益生菌配方饲料,鸡粪日产日清,喷洒除臭剂,加强通风,鸡舍恶臭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相关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相关标准。(2)污水处理站臭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采取措施是污水处理站加盖,使污水站主体设施位于半地下,并设置气体导出口,导出恶臭气体在引风机作用下收集至1套生物喷淋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同时应加大周边绿化、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臭气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2相关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相关标准。(3)鸡粪暂存间恶臭(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措施是鸡粪暂存间进行密闭,采用整体抽风,废气经收集后进入1套生物喷淋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同时应加大周边绿化、喷洒除臭剂,鸡粪暂存间废气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2相关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相关标准。(4)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取措施是每台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排放限值。(5)食堂油烟(油烟),措施是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食堂油烟废气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2、废水。(1)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用水;(2)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采取措施是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以及养殖废水经地下封闭废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站采用“集水池+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SBR反应器+消毒池”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全部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废水应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要求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旱地作物)要求;(3)锅炉废水经收集后用于厂区的绿化和洒水抑尘。
3、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应按规定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1)设置鸡粪暂存间2个,内部采取硬化防渗和防雨措施,收集鸡粪、饲料残渣、散落羽毛、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一般固废,集中暂存后合理处置;病死鸡采取深埋措施,在厂区设置安全填埋井3个对本项目的病死鸡进行消解处理;(2)医疗废物及防疫垃圾,设置危废暂存间1座,危废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最终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3)生活垃圾统一用垃圾桶收集,定期运送至当地垃圾中转站,最终进入伊川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5、本项目应做好雨污分流及“三防”措施。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要求,本项目应设置雨 (略) ,排污沟、污水池、鸡粪暂存间防渗处理,并采取防止雨水进入措施。
6、生态。加大养殖场的绿化,在厂区内种植乔木、灌木混合林带或规划种植水果类植物带,提高生态保护。
(四)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及标识,定期对厂区各污染源进行监测,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制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四、其他未尽事项以该项目环评报告及“三同时”要求一并执行。
五、该项目应依法报批其他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最终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和审批意见为准。
六、你公司应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项目地点、规模、性质、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环境监察部门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163号)规定,对该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伊川 (略) 189号
(略) 生态环境局伊川分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379-*
2024年6月12日
(略) 生态环境局伊川分局
关于洛阳常盛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10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伊环审书〔2024〕12号
洛阳常盛养殖专业合作社:
你公司(*093)上报的由河南佳蓝 (略) 编制完成的《洛阳常盛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只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分析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收悉,并 (略) 站公示期满,公示期间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 (略) 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要求,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及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1)鸡舍恶臭(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采用干清粪工艺,选用益生菌配方饲料,鸡粪日产日清,喷洒除臭剂,加强通风,鸡舍恶臭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相关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相关标准。(2)污水处理站臭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采取措施是污水处理站加盖,使污水站主体设施位于半地下,并设置气体导出口,导出恶臭气体在引风机作用下收集至1套生物喷淋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同时应加大周边绿化、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臭气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2相关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相关标准。(3)鸡粪暂存间恶臭(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措施是鸡粪暂存间进行密闭,采用整体抽风,废气经收集后进入1套生物喷淋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同时应加大周边绿化、喷洒除臭剂,鸡粪暂存间废气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2相关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相关标准。(4)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取措施是每台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排放限值。(5)食堂油烟(油烟),措施是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食堂油烟废气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2、废水。(1)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用水;(2)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采取措施是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以及养殖废水经地下封闭废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站采用“集水池+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SBR反应器+消毒池”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全部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废水应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要求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旱地作物)要求;(3)锅炉废水经收集后用于厂区的绿化和洒水抑尘。
3、噪声。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应按规定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1)设置鸡粪暂存间2个,内部采取硬化防渗和防雨措施,收集鸡粪、饲料残渣、散落羽毛、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一般固废,集中暂存后合理处置;病死鸡采取深埋措施,在厂区设置安全填埋井3个对本项目的病死鸡进行消解处理;(2)医疗废物及防疫垃圾,设置危废暂存间1座,危废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最终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3)生活垃圾统一用垃圾桶收集,定期运送至当地垃圾中转站,最终进入伊川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5、本项目应做好雨污分流及“三防”措施。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要求,本项目应设置雨 (略) ,排污沟、污水池、鸡粪暂存间防渗处理,并采取防止雨水进入措施。
6、生态。加大养殖场的绿化,在厂区内种植乔木、灌木混合林带或规划种植水果类植物带,提高生态保护。
(四)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及标识,定期对厂区各污染源进行监测,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制定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已建成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四、其他未尽事项以该项目环评报告及“三同时”要求一并执行。
五、该项目应依法报批其他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最终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和审批意见为准。
六、你公司应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项目地点、规模、性质、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环境监察部门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163号)规定,对该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伊川 (略) 189号
(略) 生态环境局伊川分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379-*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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