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山乡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屏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山乡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屏山乡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屏山乡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屏山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8日
屏山乡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努力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产品安全事件,促进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顺利实现, (略) 农业农村局《关 (略) 2024年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县春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我乡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
一、明确任务,加强领导
今年我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主要任务是:严 (略) 2024年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对犬只狂犬病实行全面免疫,常年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总体阳转率在70%以上;继续组织实施好猪瘟、新城疫等动物疫病的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猪瘟、新城疫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开展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一步做好动物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全面落完成年度监测任务;全面落实检疫申报制度。产地检疫监管覆盖面达到100%,检疫申报受理率达到100%,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持证率达100%,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1、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乡重防办负责抓好本次突击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召开专门会议落实好各项措施,各社区、村屯要在乡重防办的统一指挥下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社区、村主任要切实覆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解决免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督促、检查免疫工作开展情况。同时乡与村、乡与各规模养殖场要层层签订动物免疫工作责任状,把免疫任务落实分解到人,确保免疫工作有效开展。本次突击免疫活动采取乡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兽医站人员包干到村、村委干部分片到屯、到户,组织免疫队*深入村、屯、养殖 (略) 式排查进行突击免疫注射的办法,逐户、逐畜、逐禽、逐犬免疫到位,确保“乡不漏村、村不漏屯、屯不漏户、户不漏畜不漏禽不漏犬”,不留免疫死角、免疫空白。
2、时间安排:春防从2024年3月上旬开始,到2024年4月上旬为我乡各村、规模养殖企业集中免疫阶段,4月中、下旬为我乡春防自查补漏验收阶段,5月上旬为春防免疫效果监测和县、市级检查验收阶段。
3、乡畜牧兽医站要负责做好各种疫苗的组织供应和分配;负责监督村防治员严格按照上级制定免疫方案科学规范地开展工作,并对所有冷链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切实保证冷链设备的正常运转。在储藏和运送疫苗时,要在规定的温度下进行,使用疫苗时,注意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操作,确保免疫质量;对免疫后畜禽、犬只造册登记,填好免疫登记表。生猪和犬只分别钳封专用免疫耳标。
4、严格技术操作,确保免疫质量。乡畜牧兽医站负责组织村级防疫员进行一次全面的防治技术培训,要严格按照免疫程序与疫苗说明书的要求来操作。要坚持实行散养畜禽集中免疫与月月补针相结合,大力推行“村级免疫日制度”,规模养殖场常年按程序免疫的做法,推进常年免疫。对于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必须实行二次免疫,切实提高免疫抗体水平,保证免疫效果。
5、规范防疫档案管理工作。各村防治员、规模养殖场在做好免疫的基础上要如实做好免疫记录,规范填写防疫档案簿;
6、继续全面推行二次强化免疫工作。要求乡所有村级动物疫病防治员必须都要做好免疫示范点的二次免疫注射工作,示范点存栏的所有畜禽长期保持有效免疫状态,免疫抗体水平达到上级要求,而且免疫记录齐全、防疫台帐完善。
7、做好动物疫情监测预警,春、秋季防疫期间,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将随机对存栏家畜(禽)进行免疫抗体检测,被抽检的场(公司)、村屯必须全力配合,在确保采样真实与血清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采血监测任务;同时对于检测抗体不合格的存栏家畜(禽),必须尽快进行一次加强免疫,打牢防疫基础。要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对不履行疫情报告职责,故意瞒报、谎报、迟报重大动物疫情以及阻碍他人报告重大动物疫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加强对举报的可疑动物疫情的核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疫情隐患。
8、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各村防治员要做好各自辖区非洲猪瘟疫情排查,如发现疑似疫情病例要及时向乡政府汇报。
9、切实抓好检疫和执法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动物产地检疫,严格动物饲养、调运和屠宰等各个环节特别是跨省调运动物的监管,有效减少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的风险。要加强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畜禽标识管理,严厉打击倒卖或伪造证章标志、畜禽标识等违法行为。
10、切实抓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27日)规定,加强规划,统筹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加快构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
11、组织开展好我乡动物防疫合作社的运转机制工作。
12、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重大动物防疫工作取得成效。春、春防期间,乡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不定期地开展督查活动,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促进春、春防工作顺利开展。对免疫工作开展不力的村屯将严格问责,并限期整改。
各村(居)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屏山乡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屏山乡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屏山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8日
屏山乡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努力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产品安全事件,促进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顺利实现, (略) 农业农村局《关 (略) 2024年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县春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我乡2024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方案。
一、明确任务,加强领导
今年我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主要任务是:严 (略) 2024年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对犬只狂犬病实行全面免疫,常年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总体阳转率在70%以上;继续组织实施好猪瘟、新城疫等动物疫病的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猪瘟、新城疫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开展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一步做好动物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全面落完成年度监测任务;全面落实检疫申报制度。产地检疫监管覆盖面达到100%,检疫申报受理率达到100%,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持证率达100%,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1、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乡重防办负责抓好本次突击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召开专门会议落实好各项措施,各社区、村屯要在乡重防办的统一指挥下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社区、村主任要切实覆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解决免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督促、检查免疫工作开展情况。同时乡与村、乡与各规模养殖场要层层签订动物免疫工作责任状,把免疫任务落实分解到人,确保免疫工作有效开展。本次突击免疫活动采取乡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兽医站人员包干到村、村委干部分片到屯、到户,组织免疫队*深入村、屯、养殖 (略) 式排查进行突击免疫注射的办法,逐户、逐畜、逐禽、逐犬免疫到位,确保“乡不漏村、村不漏屯、屯不漏户、户不漏畜不漏禽不漏犬”,不留免疫死角、免疫空白。
2、时间安排:春防从2024年3月上旬开始,到2024年4月上旬为我乡各村、规模养殖企业集中免疫阶段,4月中、下旬为我乡春防自查补漏验收阶段,5月上旬为春防免疫效果监测和县、市级检查验收阶段。
3、乡畜牧兽医站要负责做好各种疫苗的组织供应和分配;负责监督村防治员严格按照上级制定免疫方案科学规范地开展工作,并对所有冷链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切实保证冷链设备的正常运转。在储藏和运送疫苗时,要在规定的温度下进行,使用疫苗时,注意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操作,确保免疫质量;对免疫后畜禽、犬只造册登记,填好免疫登记表。生猪和犬只分别钳封专用免疫耳标。
4、严格技术操作,确保免疫质量。乡畜牧兽医站负责组织村级防疫员进行一次全面的防治技术培训,要严格按照免疫程序与疫苗说明书的要求来操作。要坚持实行散养畜禽集中免疫与月月补针相结合,大力推行“村级免疫日制度”,规模养殖场常年按程序免疫的做法,推进常年免疫。对于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必须实行二次免疫,切实提高免疫抗体水平,保证免疫效果。
5、规范防疫档案管理工作。各村防治员、规模养殖场在做好免疫的基础上要如实做好免疫记录,规范填写防疫档案簿;
6、继续全面推行二次强化免疫工作。要求乡所有村级动物疫病防治员必须都要做好免疫示范点的二次免疫注射工作,示范点存栏的所有畜禽长期保持有效免疫状态,免疫抗体水平达到上级要求,而且免疫记录齐全、防疫台帐完善。
7、做好动物疫情监测预警,春、秋季防疫期间,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将随机对存栏家畜(禽)进行免疫抗体检测,被抽检的场(公司)、村屯必须全力配合,在确保采样真实与血清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采血监测任务;同时对于检测抗体不合格的存栏家畜(禽),必须尽快进行一次加强免疫,打牢防疫基础。要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对不履行疫情报告职责,故意瞒报、谎报、迟报重大动物疫情以及阻碍他人报告重大动物疫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加强对举报的可疑动物疫情的核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疫情隐患。
8、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各村防治员要做好各自辖区非洲猪瘟疫情排查,如发现疑似疫情病例要及时向乡政府汇报。
9、切实抓好检疫和执法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动物产地检疫,严格动物饲养、调运和屠宰等各个环节特别是跨省调运动物的监管,有效减少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的风险。要加强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畜禽标识管理,严厉打击倒卖或伪造证章标志、畜禽标识等违法行为。
10、切实抓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27日)规定,加强规划,统筹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加快构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
11、组织开展好我乡动物防疫合作社的运转机制工作。
12、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重大动物防疫工作取得成效。春、春防期间,乡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不定期地开展督查活动,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促进春、春防工作顺利开展。对免疫工作开展不力的村屯将严格问责,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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