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颐昕实业有限公司锅炉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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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颐昕实业有限公司锅炉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4-06-12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益颐昕实业有限公司锅炉扩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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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颐昕实业有限公司锅炉扩建项目
海 (略) "
(略) 八所镇小岭村海 (略) 益颐昕环保砖厂内
海南晨 (略)
本次增加1台8t/h燃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锅炉作为生产备用锅炉,沿用厂区已有烟囱进行排放,排放高度36m。
综上所述,通过对本次扩建项目营运期所形成的的各类污染进行分析论证,结果表明,项目选取工艺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对污染源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根据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污染物均可达到排放标准和处置要求,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为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
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项目,根据项目生物质锅炉生产厂家河北蓝烽锅炉 (略) 提供的信息,本项目燃生物质承压蒸汽锅炉为卧式内燃湿背式三回程锅炉,不属于固定炉排式锅炉。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本),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限制类,十一,机械类第57项: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固定炉排式生物质锅炉”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在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外的,且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属于允许类。因此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本)要求。经查《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项目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 (略) 八所镇小岭村益颐昕环保砖厂内现有用地范围内。根据项目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套图(附图4),海南省 (略) (公众版)查询(附图5),项目所在区域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根据项目土地使用证(东方国用[2013]第020号)(详见附件3),项目地类用途属于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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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增加备用生物质锅炉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氮氧化物:1.082t/a。
①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新增的生物质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浓水。本项目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污水排入冷却池后回用于制砖生产线。根据现场调查,厂区生物质锅炉与燃气锅炉房共同排入的冷却池容积为750m3,可完全容纳项目锅炉产生的废水及软水制备废水,经收集冷却后回用于制砖生产工序; ②废气:项目增加1台8t/h的生物质锅炉作为备用锅炉,在现有天然气锅炉检修的情况才启用。项目生物质专用锅炉以生物质成型颗粒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多管陶瓷及布袋除尘处理后由36m排气筒排放; ③噪声:项目噪声源采取布置在车间内、安装基础减震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生物质灰渣、锅炉除尘收集的粉尘、废离子交换树脂,均为一般固体废物。生物质灰渣、锅炉除尘收集的粉尘收集后收集后回用于制砖生产工序。项目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更换,由厂家回收处置。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属《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
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环境风险潜势初判,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因此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机率较小,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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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12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益颐昕实业有限公司锅炉扩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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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八所镇小岭村海 (略) 益颐昕环保砖厂内
海南晨 (略)
本次增加1台8t/h燃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锅炉作为生产备用锅炉,沿用厂区已有烟囱进行排放,排放高度36m。
综上所述,通过对本次扩建项目营运期所形成的的各类污染进行分析论证,结果表明,项目选取工艺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对污染源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根据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污染物均可达到排放标准和处置要求,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为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
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项目,根据项目生物质锅炉生产厂家河北蓝烽锅炉 (略) 提供的信息,本项目燃生物质承压蒸汽锅炉为卧式内燃湿背式三回程锅炉,不属于固定炉排式锅炉。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本),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限制类,十一,机械类第57项: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固定炉排式生物质锅炉”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在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外的,且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属于允许类。因此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本)要求。经查《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项目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 (略) 八所镇小岭村益颐昕环保砖厂内现有用地范围内。根据项目与《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套图(附图4),海南省 (略) (公众版)查询(附图5),项目所在区域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根据项目土地使用证(东方国用[2013]第020号)(详见附件3),项目地类用途属于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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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增加备用生物质锅炉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氮氧化物:1.082t/a。
①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新增的生物质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浓水。本项目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污水排入冷却池后回用于制砖生产线。根据现场调查,厂区生物质锅炉与燃气锅炉房共同排入的冷却池容积为750m3,可完全容纳项目锅炉产生的废水及软水制备废水,经收集冷却后回用于制砖生产工序; ②废气:项目增加1台8t/h的生物质锅炉作为备用锅炉,在现有天然气锅炉检修的情况才启用。项目生物质专用锅炉以生物质成型颗粒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多管陶瓷及布袋除尘处理后由36m排气筒排放; ③噪声:项目噪声源采取布置在车间内、安装基础减震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生物质灰渣、锅炉除尘收集的粉尘、废离子交换树脂,均为一般固体废物。生物质灰渣、锅炉除尘收集的粉尘收集后收集后回用于制砖生产工序。项目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更换,由厂家回收处置。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属《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
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环境风险潜势初判,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因此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机率较小,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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