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普克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改扩建
东莞普克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改扩建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普克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塘厦镇 (略) 南路42号 |
建设单位 | 东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改扩建后,总投资*港元,占地面积为*m2,建筑面积为*.24m2,主要从事护膝、护胫、护耳、水壶产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护膝265吨、护胫151.6吨、护耳58吨、水壶15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拟将注塑、吹瓶工序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并在注塑、吹瓶工序产污处上方设置集气罩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经收集后一起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为DA001,排气筒高度为15m);项目拟将激光切割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激光切割工序产污处上方设置集气罩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编号:DA002,排气筒高度20m);厨房炉灶使用清洁能源,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20m);混料、碎料工序加强车间管理;注塑、吹瓶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整烫工序用水全部蒸发至空气中,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预处 (略) 政管道, (略) (略) (略) 塘厦镇石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收集后排 (略) ;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 (略) 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4-06-12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1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普克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改扩建) |
建设地点 | (略) 塘厦镇 (略) 南路42号 |
建设单位 | 东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改扩建后,总投资*港元,占地面积为*m2,建筑面积为*.24m2,主要从事护膝、护胫、护耳、水壶产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护膝265吨、护胫151.6吨、护耳58吨、水壶15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拟将注塑、吹瓶工序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并在注塑、吹瓶工序产污处上方设置集气罩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经收集后一起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编号为DA001,排气筒高度为15m);项目拟将激光切割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激光切割工序产污处上方设置集气罩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编号:DA002,排气筒高度20m);厨房炉灶使用清洁能源,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20m);混料、碎料工序加强车间管理;注塑、吹瓶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整烫工序用水全部蒸发至空气中,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预处 (略) 政管道, (略) (略) (略) 塘厦镇石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收集后排 (略) ;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 (略) 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4-06-12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13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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