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亚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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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亚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6月4日, (略) (略) 主 (略) (略) 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小组由建 (略) (略) 、检测单位广东 (略) ,环保设施设计及施工单位广东 (略) (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根据《 (略) (略) 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并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 (略) 生态环境局茶山分局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因项目尚有部分设备未建设,本次验收为一期验收,验收组经过现场核查和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建设项目位于 (略) 茶山镇圆明一街2号(东经113°53"42.238",北纬23°2"16.488"),租用1栋5层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含仓库),楼层总高24m,占地面积1056m2,总建筑面积5280m2;其中1F为生产车间,楼高4.8m,建筑面积1056m2,设注塑、吹瓶、破碎、混料工序;3F为生产车间,楼高4.8m,建筑面积1056m2,设丝印、移印、过火、清洁、包装工序;2F、4F、5F为仓库,每层楼高4.8m,每层建筑面积1056m2;租用1栋三层半建筑作为办公楼,用于日常办公,楼层总高10.8m,占地面积232m2,总建筑面积812m2;租用1栋5层宿舍楼作为员工宿舍,楼层总高度为20m,1-5F单层高度均为4m。宿舍楼占地面积714m2,总建筑面积3570m2。本项目一期总投资额*元,其中环保投资额为*元。项目建设后主要从事点蜜瓶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点蜜瓶*件。

表1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名称

单项工程名称

实际建设内容

变化情况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主体工程

生产厂房

租用1栋5层厂房作为生产厂房

楼层总高24m,占地面积1056m2,总建筑面积5280m2

其中

1F

设注塑、吹瓶、破碎、混料工序

楼高4.8m(隔间高度3m),建筑面积1056m2

3F

设丝印、移印、过火、清洁、包装工序

楼高4.8m(隔间高度3m),建筑面积1056m2

2、4、5F

设仓库

每层楼高4.8m,每层建筑面积1056m2

辅助工程

办公楼

租用1栋三层半建筑作为办公楼,用于日常办公

楼层总高10.8m,占地面积232m2,总建筑面积812m2

宿舍

租用1栋5层宿舍楼作为员工宿舍

楼层总高度为20m,1-5F单层高度均为4m。宿舍楼占地面积714m2,总建筑面积3570m2

公用工程

给水系统

市政供水

年用水量2920m3

因部分冷冻机未投建,冷却水补充量相应减少

排水系统

厂区内三级化粪池

年排水量1620m3

厂区 (略)

/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注塑、吹瓶、清洁、移印、丝印、UV固化工序废气经收集后由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风机风量*m3/h

原环评中规划隔间高度4.8m,计算得出所需风量*m3/h,项目实际建设中降低了隔间高度,实际高度为3m,因此,隔间体积减小至2763m3,所需送回风量减小至*m3/h(换风次数6次/h),风机风量减小至*m3/h,可满足车间风速要求

过火工序非*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破碎、混料、过火工序粉尘通过加强车间管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废水处理

三级化粪池

1620m3/a

噪声控制

消声、减振、车间隔声

固废处理

规范设置一般固体废物仓库及危险废物暂存仓库。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 (略)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广东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表2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参数

环评审批情况(台)

验收实际情况(台)

所在位置

1

注塑机

200T

3

3

厂房1F

2

注塑机

160T

9

9

3

注塑机

125T

4

4

4

模温机

/

2

2

5

机边回收机

2P

5

5

6

吹瓶机

1.8L

6

6

7

破碎机

5P

8

7

8

混料机

100KG

6

7

9

自动印刷机

单色

6

6

厂房3F

10

半自动印刷机

/

8

8

11

UV机

/

3

3

12

火焰机

加热温度:200℃

2

2

13

烫金机

/

2

2

14

自动移印机

/

2

2

15

半自动移印机

/

3

3

16

清洁机

/

1

1

17

自动贴标机

/

2

2

18

半自动贴标机

/

1

1

19

空压机

30A

4

4

厂房1F

20

冷却塔

20m3/h

1

1

21

冷冻机

10m3/h

3

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4年2月委托广东 (略) 编制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3月26日 (略) 生态环境局茶山分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24〕1769号);于2024年3月26日在全国排 (略) 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MAD3B7CC*W);项目开工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配套的处理设施竣工时间为2024年4月7日,废气处理设施调试时间为2024年4月8日~2024年6月3日,项目无环境投诉。

(三)投资情况

项目一期总投资额为*元,废气、废水污染物及固废、噪声治理项目的环保投资额为*元。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下表。

表3项目环保设施及其投资一览表

污染类别

污染治理项目

采取的环保措施

投资

废气

注塑、吹瓶、清洁、移印、丝印、UV固化工序有组织废气

设置在密闭车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17(万元)

破碎、混料、过火工序粉尘,过火工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

生活污水

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注塑、吹瓶工序冷却用水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

噪声

车间噪声

合理调整车间内设备布置,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稳固设备,设置独立空压机房、减振垫

固废

废包装材料、塑胶边角料及次品

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暂存仓库

1(万元)

废活性炭、废半水基型清洗机桶、废清洗剂、废抹布、废UV油墨桶、 (略) 版、废空压机油桶、废空压机油

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仓库

2(万元)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合计

2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一期验收,项目验收范围为现已建成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备(见下表),产品产能为点蜜瓶*件/年。

表4项目本次验收内容实际情况与环评审批对比表

序号

工程内容

环评审批情况

验收实际情况

变动原因及说明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

废气处理设施

风机风量*m3/h

风机风量*m3/h

原环评中规划隔间高度4.8m,计算得出所需风量*m3/h,项目实际建设中降低了隔间高度,实际高度为3m,因此,隔间体积减小至2763m3,所需送回风量减小至*m3/h(换风次数6次/h),风机风量减小至*m3/h,可满足车间风速要求

2

生产设备

破碎机

8台

7台

因生产计划调整,项目部分设备未投建

3

混料机

6台

7台

4

冷冻机

3台

2台

5

用水量

市政供水

年用水量3200m3

年用水量2920m3

因部分冷冻机未投建,冷却水补充量相应减少

综上所述,项目实际建设中未发生重大变动,无需重新申报环评。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较严值 (略) 茶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将注塑、吹瓶、清洁、移印、丝印、UV固化工序设置于密闭车间内,并在设备产污处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点对点收集,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II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未经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非*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破碎、混料、过火工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值;过火工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合理布局生产机械设备位置,采用隔声和减震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规范设置一般固体废物仓库及危险废物暂存仓库。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 (略)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广东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破损防范措施:

①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②加强设备的检修及保养;

③活性炭定期更换,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

④设置机器事故应急措施及管理制度,确保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状态,使设备达到预期的处理效果。

2、项目火灾防范措施:

①在车间内设置“严禁烟火”的警示牌,尤其是在易燃品堆放的位置;

②灭火器应布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方,并定期维护检查,确保能正常使用;

③制定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除加强对员工的消防知识进行培训,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员工进行定期消防知识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④自动消防系统定期维护保养,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作;

⑤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设有安全疏散通道;

⑥在仓库、车间设有门槛或墁坡,发生应急事故时产生的废水能截留在仓库或车间内,以免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原料储存使用管理措施:

①各种物料按其相应堆存规范进行堆置,禁止堆叠过高,防止滚动;

②加强日常管理,原料装卸、使用时,全过程有专人在现场监督,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与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

4、危险废物储存管理措施

①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区,各种危险废物按种类的不同进行规范化堆存,禁止堆叠过高,防止滚动;同时废活性炭、废半水基型清洗机桶、废清洗剂、废抹布、废UV油墨桶、 (略) 版、废空压机油桶、废空压机油等采用密闭的胶袋进行密封存放;

②在日后生产中加强管理,危险废物在搬运过程中,全过程有人在现场监督,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与安全知识培训,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③危险废物暂存区已做好防腐防渗漏措施,地面采用防腐水泥地坪。定期对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外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破损和漏处。

(六)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

项目已建立相关的环境管理人员小组,制定了相关环保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要求执行。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根据监测报告(编号:DQ-*)的检测结果可知,项目注塑、吹瓶、清洁、移印、丝印、UV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II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非*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破碎、混料、过火工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值;过火工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噪声

根据监测报告(编号:DQ-*)可知,项目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1)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 (略) 茶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主要水污染物纳入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

(2)项目在注塑、吹瓶、清洁、移印、丝印、UV固化工序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属总VOCs;项目过火工序会产生少量氮氧化物。经核算,总VOCs年排放总量为0.0876t/a,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为0.0064kg/a,可满足环评报告中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总VOCs:0.0915t/a,氮氧化物:0.0064kg/a。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检测报告(编号:DQ-*)的检测结果表明:在项目最大生产负荷达到87.5%的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会超出项目环评。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文号:东环建〔2024〕1769号)的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总体一致,建设内容变更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 (略) (略) 建设项目(一期)通过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安全有效运行。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环保制度,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信息公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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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东莞

2024年6月4日, (略) (略) 主 (略) (略) 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小组由建 (略) (略) 、检测单位广东 (略) ,环保设施设计及施工单位广东 (略) (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根据《 (略) (略) 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并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 (略) 生态环境局茶山分局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因项目尚有部分设备未建设,本次验收为一期验收,验收组经过现场核查和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建设项目位于 (略) 茶山镇圆明一街2号(东经113°53"42.238",北纬23°2"16.488"),租用1栋5层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含仓库),楼层总高24m,占地面积1056m2,总建筑面积5280m2;其中1F为生产车间,楼高4.8m,建筑面积1056m2,设注塑、吹瓶、破碎、混料工序;3F为生产车间,楼高4.8m,建筑面积1056m2,设丝印、移印、过火、清洁、包装工序;2F、4F、5F为仓库,每层楼高4.8m,每层建筑面积1056m2;租用1栋三层半建筑作为办公楼,用于日常办公,楼层总高10.8m,占地面积232m2,总建筑面积812m2;租用1栋5层宿舍楼作为员工宿舍,楼层总高度为20m,1-5F单层高度均为4m。宿舍楼占地面积714m2,总建筑面积3570m2。本项目一期总投资额*元,其中环保投资额为*元。项目建设后主要从事点蜜瓶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点蜜瓶*件。

表1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名称

单项工程名称

实际建设内容

变化情况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主体工程

生产厂房

租用1栋5层厂房作为生产厂房

楼层总高24m,占地面积1056m2,总建筑面积5280m2

其中

1F

设注塑、吹瓶、破碎、混料工序

楼高4.8m(隔间高度3m),建筑面积1056m2

3F

设丝印、移印、过火、清洁、包装工序

楼高4.8m(隔间高度3m),建筑面积1056m2

2、4、5F

设仓库

每层楼高4.8m,每层建筑面积1056m2

辅助工程

办公楼

租用1栋三层半建筑作为办公楼,用于日常办公

楼层总高10.8m,占地面积232m2,总建筑面积812m2

宿舍

租用1栋5层宿舍楼作为员工宿舍

楼层总高度为20m,1-5F单层高度均为4m。宿舍楼占地面积714m2,总建筑面积3570m2

公用工程

给水系统

市政供水

年用水量2920m3

因部分冷冻机未投建,冷却水补充量相应减少

排水系统

厂区内三级化粪池

年排水量1620m3

厂区 (略)

/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注塑、吹瓶、清洁、移印、丝印、UV固化工序废气经收集后由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风机风量*m3/h

原环评中规划隔间高度4.8m,计算得出所需风量*m3/h,项目实际建设中降低了隔间高度,实际高度为3m,因此,隔间体积减小至2763m3,所需送回风量减小至*m3/h(换风次数6次/h),风机风量减小至*m3/h,可满足车间风速要求

过火工序非*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破碎、混料、过火工序粉尘通过加强车间管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废水处理

三级化粪池

1620m3/a

噪声控制

消声、减振、车间隔声

固废处理

规范设置一般固体废物仓库及危险废物暂存仓库。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 (略)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广东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表2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参数

环评审批情况(台)

验收实际情况(台)

所在位置

1

注塑机

200T

3

3

厂房1F

2

注塑机

160T

9

9

3

注塑机

125T

4

4

4

模温机

/

2

2

5

机边回收机

2P

5

5

6

吹瓶机

1.8L

6

6

7

破碎机

5P

8

7

8

混料机

100KG

6

7

9

自动印刷机

单色

6

6

厂房3F

10

半自动印刷机

/

8

8

11

UV机

/

3

3

12

火焰机

加热温度:200℃

2

2

13

烫金机

/

2

2

14

自动移印机

/

2

2

15

半自动移印机

/

3

3

16

清洁机

/

1

1

17

自动贴标机

/

2

2

18

半自动贴标机

/

1

1

19

空压机

30A

4

4

厂房1F

20

冷却塔

20m3/h

1

1

21

冷冻机

10m3/h

3

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4年2月委托广东 (略) 编制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3月26日 (略) 生态环境局茶山分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24〕1769号);于2024年3月26日在全国排 (略) 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MAD3B7CC*W);项目开工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配套的处理设施竣工时间为2024年4月7日,废气处理设施调试时间为2024年4月8日~2024年6月3日,项目无环境投诉。

(三)投资情况

项目一期总投资额为*元,废气、废水污染物及固废、噪声治理项目的环保投资额为*元。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下表。

表3项目环保设施及其投资一览表

污染类别

污染治理项目

采取的环保措施

投资

废气

注塑、吹瓶、清洁、移印、丝印、UV固化工序有组织废气

设置在密闭车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17(万元)

破碎、混料、过火工序粉尘,过火工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

生活污水

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注塑、吹瓶工序冷却用水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

噪声

车间噪声

合理调整车间内设备布置,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稳固设备,设置独立空压机房、减振垫

固废

废包装材料、塑胶边角料及次品

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暂存仓库

1(万元)

废活性炭、废半水基型清洗机桶、废清洗剂、废抹布、废UV油墨桶、 (略) 版、废空压机油桶、废空压机油

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仓库

2(万元)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合计

2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一期验收,项目验收范围为现已建成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备(见下表),产品产能为点蜜瓶*件/年。

表4项目本次验收内容实际情况与环评审批对比表

序号

工程内容

环评审批情况

验收实际情况

变动原因及说明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

废气处理设施

风机风量*m3/h

风机风量*m3/h

原环评中规划隔间高度4.8m,计算得出所需风量*m3/h,项目实际建设中降低了隔间高度,实际高度为3m,因此,隔间体积减小至2763m3,所需送回风量减小至*m3/h(换风次数6次/h),风机风量减小至*m3/h,可满足车间风速要求

2

生产设备

破碎机

8台

7台

因生产计划调整,项目部分设备未投建

3

混料机

6台

7台

4

冷冻机

3台

2台

5

用水量

市政供水

年用水量3200m3

年用水量2920m3

因部分冷冻机未投建,冷却水补充量相应减少

综上所述,项目实际建设中未发生重大变动,无需重新申报环评。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较严值 (略) 茶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将注塑、吹瓶、清洁、移印、丝印、UV固化工序设置于密闭车间内,并在设备产污处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点对点收集,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II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未经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非*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破碎、混料、过火工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值;过火工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合理布局生产机械设备位置,采用隔声和减震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规范设置一般固体废物仓库及危险废物暂存仓库。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 (略)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广东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破损防范措施:

①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②加强设备的检修及保养;

③活性炭定期更换,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

④设置机器事故应急措施及管理制度,确保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状态,使设备达到预期的处理效果。

2、项目火灾防范措施:

①在车间内设置“严禁烟火”的警示牌,尤其是在易燃品堆放的位置;

②灭火器应布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方,并定期维护检查,确保能正常使用;

③制定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除加强对员工的消防知识进行培训,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员工进行定期消防知识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④自动消防系统定期维护保养,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作;

⑤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设有安全疏散通道;

⑥在仓库、车间设有门槛或墁坡,发生应急事故时产生的废水能截留在仓库或车间内,以免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原料储存使用管理措施:

①各种物料按其相应堆存规范进行堆置,禁止堆叠过高,防止滚动;

②加强日常管理,原料装卸、使用时,全过程有专人在现场监督,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与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

4、危险废物储存管理措施

①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区,各种危险废物按种类的不同进行规范化堆存,禁止堆叠过高,防止滚动;同时废活性炭、废半水基型清洗机桶、废清洗剂、废抹布、废UV油墨桶、 (略) 版、废空压机油桶、废空压机油等采用密闭的胶袋进行密封存放;

②在日后生产中加强管理,危险废物在搬运过程中,全过程有人在现场监督,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与安全知识培训,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③危险废物暂存区已做好防腐防渗漏措施,地面采用防腐水泥地坪。定期对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外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破损和漏处。

(六)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

项目已建立相关的环境管理人员小组,制定了相关环保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要求执行。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根据监测报告(编号:DQ-*)的检测结果可知,项目注塑、吹瓶、清洁、移印、丝印、UV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II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非*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破碎、混料、过火工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值;过火工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噪声

根据监测报告(编号:DQ-*)可知,项目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1)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略) , (略) 茶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主要水污染物纳入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

(2)项目在注塑、吹瓶、清洁、移印、丝印、UV固化工序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属总VOCs;项目过火工序会产生少量氮氧化物。经核算,总VOCs年排放总量为0.0876t/a,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为0.0064kg/a,可满足环评报告中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总VOCs:0.0915t/a,氮氧化物:0.0064kg/a。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检测报告(编号:DQ-*)的检测结果表明:在项目最大生产负荷达到87.5%的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会超出项目环评。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文号:东环建〔2024〕1769号)的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总体一致,建设内容变更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 (略) (略) 建设项目(一期)通过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安全有效运行。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环保制度,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信息公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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