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2024年6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2024年6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岫岩满族自治 (略) 年产*吨白云石粉、*吨钙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岫岩满族自治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2-*
通讯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A区5号窗口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吨白云石粉、*吨钙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偏岭镇后地村前堡组 | 岫岩满族自治 (略) | 沈阳 (略) | 项目位于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后地村前堡组,在现有厂区南侧新增占地*m2进行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新增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建设1条年产*吨白云石粉、*吨钙粉生产线,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9.*元。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20.*吨白云石粉、*吨钙粉。 | 1.生产线均应设置于封闭车间内,投料、破碎、筛分、制砂等生产线各产尘点产生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确保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限值后经符合高度要求的排气筒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物料输送系统全密闭;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抑尘。确保厂界废气浓度达标。2.本项目生产废水、冷干机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废水不外排。3.优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4.本项目除尘器除尘灰、落地灰、废料均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并办理相关手续。 | 采取报纸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扩建项目 | 偏岭镇穆家岭村 | 岫岩满族自治 (略) | 沈阳 (略) | 项目位于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穆家岭村,位于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及现有设备,对现有2条生产线进行重新规划调整,并新增色选机、雷蒙机、立磨机、超声波筛、颚式破碎机、滚筒洗石机、烘干设备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33.*元。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9.*吨白云石砂、7.*吨白云石粉、2.*吨方解石粉。 | 1.生产线均应设置于封闭车间内,生产线各产尘点产生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确保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限值后经符合高度要求的排气筒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物料输送系统全密闭;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抑尘。确保厂界废气浓度达标。2.本项目生产废水,冷干机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新增员工,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废水不外排。3.优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4.本项目除尘器除尘灰、落地灰、废料均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并办理相关手续。 | 采取报纸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岫岩满族自治 (略) 年产*吨白云石粉、*吨钙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岫岩满族自治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2-*
通讯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A区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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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吨白云石粉、*吨钙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偏岭镇后地村前堡组 | 岫岩满族自治 (略) | 沈阳 (略) | 项目位于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后地村前堡组,在现有厂区南侧新增占地*m2进行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新增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建设1条年产*吨白云石粉、*吨钙粉生产线,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9.*元。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20.*吨白云石粉、*吨钙粉。 | 1.生产线均应设置于封闭车间内,投料、破碎、筛分、制砂等生产线各产尘点产生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确保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限值后经符合高度要求的排气筒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物料输送系统全密闭;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抑尘。确保厂界废气浓度达标。2.本项目生产废水、冷干机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废水不外排。3.优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4.本项目除尘器除尘灰、落地灰、废料均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并办理相关手续。 | 采取报纸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扩建项目 | 偏岭镇穆家岭村 | 岫岩满族自治 (略) | 沈阳 (略) | 项目位于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穆家岭村,位于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及现有设备,对现有2条生产线进行重新规划调整,并新增色选机、雷蒙机、立磨机、超声波筛、颚式破碎机、滚筒洗石机、烘干设备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33.*元。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9.*吨白云石砂、7.*吨白云石粉、2.*吨方解石粉。 | 1.生产线均应设置于封闭车间内,生产线各产尘点产生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确保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限值后经符合高度要求的排气筒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物料输送系统全密闭;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抑尘。确保厂界废气浓度达标。2.本项目生产废水,冷干机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新增员工,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废水不外排。3.优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4.本项目除尘器除尘灰、落地灰、废料均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并办理相关手续。 | 采取报纸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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