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2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惠山区
2024年6月12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惠山区
2024年6月12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惠山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净化设备及配件的制造、加工项目 | (略) 惠山区堰桥 (略) 18号 | 无锡 (略) | 江苏圣泰 (略) | (略) 总投资*元, (略) 惠山区堰桥 (略) 18号,租赁无 (略) 现有闲置工业厂房5136平方米,新建年产净化设备及配件*只项目。 |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 (略) (略)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清洗使用全自动全密闭清洗风干一体机,清洗废液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零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喷塑委外加工,清洗过程使用电加热。本项目使用的水基清洗剂和本体型胶粘剂在施工状态下VOCs含量分别满足《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表1、《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表3相关限值要求。涂胶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7、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雨水切断阀。 8、本项目生产车间外5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 0510-* *@*ina.com |
2 | 江苏 (略) 搬迁项目 |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玉祁配 (略) 2号 | 江苏 (略) | 江苏圣泰 (略) | 江苏 (略) 总投资*元, (略) 惠山区玉祁街道曙 (略) 176号搬迁至惠山经济开发区玉祁配 (略) 2号, (略) 十 (略) 现有闲置工业厂房*平方米,建设年产环保牛皮纸袋3亿只项目。 |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 (略) (略)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采用柔性凸版印刷方式。使用的水性油墨在施工状态下VOCs含量满足《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表1相关限值要求。使用的水基型、本体型胶粘剂在施工状态下VOCs含量分别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表2、表3相关限值要求。覆膜、烫金、制袋均使用电加热。印刷、覆膜、烫金、制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废气执行江苏省《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的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 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的规定。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密闭,并在负压下运行,确保生产废气的无组织排放达到江苏省《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及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 分切、模切产生的极少量颗粒物无组织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7、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雨水切断阀。 8、本项目生产车间外5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 0510-* *@*ina.com |
公开时间: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6月12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惠山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净化设备及配件的制造、加工项目 | (略) 惠山区堰桥 (略) 18号 | 无锡 (略) | 江苏圣泰 (略) | (略) 总投资*元, (略) 惠山区堰桥 (略) 18号,租赁无 (略) 现有闲置工业厂房5136平方米,新建年产净化设备及配件*只项目。 |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 (略) (略)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清洗使用全自动全密闭清洗风干一体机,清洗废液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零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喷塑委外加工,清洗过程使用电加热。本项目使用的水基清洗剂和本体型胶粘剂在施工状态下VOCs含量分别满足《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表1、《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表3相关限值要求。涂胶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7、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雨水切断阀。 8、本项目生产车间外5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 0510-* *@*ina.com |
2 | 江苏 (略) 搬迁项目 |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玉祁配 (略) 2号 | 江苏 (略) | 江苏圣泰 (略) | 江苏 (略) 总投资*元, (略) 惠山区玉祁街道曙 (略) 176号搬迁至惠山经济开发区玉祁配 (略) 2号, (略) 十 (略) 现有闲置工业厂房*平方米,建设年产环保牛皮纸袋3亿只项目。 | 1、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 (略) (略)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采用柔性凸版印刷方式。使用的水性油墨在施工状态下VOCs含量满足《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表1相关限值要求。使用的水基型、本体型胶粘剂在施工状态下VOCs含量分别满足《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表2、表3相关限值要求。覆膜、烫金、制袋均使用电加热。印刷、覆膜、烫金、制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废气执行江苏省《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的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米。 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的规定。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密闭,并在负压下运行,确保生产废气的无组织排放达到江苏省《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及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 分切、模切产生的极少量颗粒物无组织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5、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6、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规范要求制订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7、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等要求,有针对性地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设雨水切断阀。 8、本项目生产车间外50米范围为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有关单位不得建设新的环境敏感项目。 | 0510-* *@*ina.com |
公开时间: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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