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水二中教学楼3栋云程楼、艺体楼、实验楼、明德楼卫生间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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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水二中教学楼3栋云程楼、艺体楼、实验楼、明德楼卫生间改造工程...

吉发(基)〔2024〕285号

关于吉水二中教学楼(3栋)云程楼、艺体楼、实验楼、明德楼卫生间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吉水县第二中学:

报来《关于恳请批复吉水二中教学楼(3栋)云程楼、艺体楼、实验楼、明德楼卫生间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了提高学校卫生环境,根据县城镇规划要求,项目建设是必要的。原则同意吉水二中教学楼(3栋)云程楼、艺体楼、实验楼、明德楼卫生间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06-*-04-01-*)。

二、项目建设性质:改造。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吉水县第二中学校内。

四、项目建设单位及法人代表: (略) 吉水县第二中学,法人代表:夏立喜。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教学楼等7栋楼卫生间改造,面积为3050平方米,总计改造小便池153个,蹲盆318个。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

七、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1年。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延期最多只能一次且最长不得超过一年。项目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接此批复后,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同步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节能审查、环评等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日

抄送: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

吉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印发


吉发(基)〔2024〕285号

关于吉水二中教学楼(3栋)云程楼、艺体楼、实验楼、明德楼卫生间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吉水县第二中学:

报来《关于恳请批复吉水二中教学楼(3栋)云程楼、艺体楼、实验楼、明德楼卫生间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了提高学校卫生环境,根据县城镇规划要求,项目建设是必要的。原则同意吉水二中教学楼(3栋)云程楼、艺体楼、实验楼、明德楼卫生间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06-*-04-01-*)。

二、项目建设性质:改造。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吉水县第二中学校内。

四、项目建设单位及法人代表: (略) 吉水县第二中学,法人代表:夏立喜。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教学楼等7栋楼卫生间改造,面积为3050平方米,总计改造小便池153个,蹲盆318个。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

七、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1年。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延期最多只能一次且最长不得超过一年。项目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接此批复后,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同步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节能审查、环评等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日

抄送: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

吉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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