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叠兴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机制砂生产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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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叠兴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机制砂生产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略) 叠兴 (略) 机制砂生产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叠兴 (略) 机制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叠兴 (略) 机制砂生产项目

建设地址

(略) 明月镇马恋居委会江冲组

建设单位

(略) 叠兴 (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略) 叠兴 (略) 投资*元, (略) 明月镇马恋居委会江冲组, (略) 叠兴 (略) 机制砂生产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6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料区、制砂区等主体工程;成品库、原料库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机制砂*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 (略) 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运营期间所产生的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粉尘、堆场粉尘和运输扬尘。破碎、筛分粉尘通过车间封闭、皮带输送机落料口设置喷淋装置等防尘措施;原料和成品堆场四周设设置围挡并加盖雨棚,定期洒水降尘;对厂区地面硬化,道路定期洒水抑尘。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项目处理措施可行,废气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明显影响。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四格净化设施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洗砂废水经沉淀池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建设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75~85dB(A)左右。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四周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淀池泥渣、废润滑油、废油桶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沉淀池泥渣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在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固废经收集回用、外卖及合理处置后,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略) 叠兴 (略) 机制砂生产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叠兴 (略) 机制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叠兴 (略) 机制砂生产项目

建设地址

(略) 明月镇马恋居委会江冲组

建设单位

(略) 叠兴 (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略) 叠兴 (略) 投资*元, (略) 明月镇马恋居委会江冲组, (略) 叠兴 (略) 机制砂生产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6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料区、制砂区等主体工程;成品库、原料库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机制砂*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 (略) 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运营期间所产生的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粉尘、堆场粉尘和运输扬尘。破碎、筛分粉尘通过车间封闭、皮带输送机落料口设置喷淋装置等防尘措施;原料和成品堆场四周设设置围挡并加盖雨棚,定期洒水降尘;对厂区地面硬化,道路定期洒水抑尘。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项目处理措施可行,废气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明显影响。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四格净化设施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洗砂废水经沉淀池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建设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75~85dB(A)左右。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四周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淀池泥渣、废润滑油、废油桶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沉淀池泥渣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在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固废经收集回用、外卖及合理处置后,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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