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磴口县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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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磴口县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 目 名 称 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磴口县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项目
  项目承担单位 磴口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主管部门 磴口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归口科室 经建股
  填报日期: 2024年 3月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101.*元,我县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冬春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等相关文件规定,核定受灾面积,确定受灾农户损失,并由各苏木镇(农场)按照“户申、村评、乡定”的原则,上报本苏木镇(农场)的年度需救助农户一览表。县政府根据年度各镇(农场)农作物受灾情况,将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按比例全部分配给各苏木镇、农场。各苏木镇、农场按照当年国家规定的救灾金额标准救助,在公示无异议后,填报需救助农户清册上报县应急管理局、财政局,经部门审核无误后,通过“一卡通”已全部发放至受灾户。按计划完成了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磴口县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项目,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当年下达中央财政资金101.*元,其他资金自治区投资*元,合计101.*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资金由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项目资金101.*元。资金使用合规,支出依据规范,无虚列支出,无挤占、挪用、专款专用。资金管理严格遵循以下原则进行。
  1、资金分配科学性。能够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2、资金下达及时性。收到转移支付后,能够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3、资金拨付合规性。能够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4、资金使用规范性使用。能够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5、资金执行准确性。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执行数与预算数不存在偏离。
  6、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能够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7、资金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付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期初设定绩效目标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磴口县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项目,按计划完成年度拨付资金任务。期末完成目标任务即中央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问题。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1、改 (略) 群众冬春生活问题;2、通过一卡通将资金拨付到位,保障受灾群众4893人安全温暖过冬。
  (2)质量指标。1、资金使用合规;2、按照行业标准完成100%。
  (3)时效指标。按期完成拨付。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对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2)社会效益。改善了当地群众生活及生产条件。
  (3)生态效益。无
  (4)可持续影响。有利于当地基础产业的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改善受灾问题群众满意度≥95%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提高保障受灾群众的能力,在为保障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同时创造更多的利润和社会价值。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效自评结果按要求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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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项 目 名 称 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磴口县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项目
  项目承担单位 磴口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主管部门 磴口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归口科室 经建股
  填报日期: 2024年 3月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101.*元,我县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冬春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等相关文件规定,核定受灾面积,确定受灾农户损失,并由各苏木镇(农场)按照“户申、村评、乡定”的原则,上报本苏木镇(农场)的年度需救助农户一览表。县政府根据年度各镇(农场)农作物受灾情况,将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按比例全部分配给各苏木镇、农场。各苏木镇、农场按照当年国家规定的救灾金额标准救助,在公示无异议后,填报需救助农户清册上报县应急管理局、财政局,经部门审核无误后,通过“一卡通”已全部发放至受灾户。按计划完成了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磴口县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项目,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当年下达中央财政资金101.*元,其他资金自治区投资*元,合计101.*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资金由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项目资金101.*元。资金使用合规,支出依据规范,无虚列支出,无挤占、挪用、专款专用。资金管理严格遵循以下原则进行。
  1、资金分配科学性。能够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2、资金下达及时性。收到转移支付后,能够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3、资金拨付合规性。能够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4、资金使用规范性使用。能够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5、资金执行准确性。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执行数与预算数不存在偏离。
  6、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能够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7、资金支出责任履行情况。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付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期初设定绩效目标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磴口县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项目,按计划完成年度拨付资金任务。期末完成目标任务即中央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问题。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1、改 (略) 群众冬春生活问题;2、通过一卡通将资金拨付到位,保障受灾群众4893人安全温暖过冬。
  (2)质量指标。1、资金使用合规;2、按照行业标准完成100%。
  (3)时效指标。按期完成拨付。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对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2)社会效益。改善了当地群众生活及生产条件。
  (3)生态效益。无
  (4)可持续影响。有利于当地基础产业的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改善受灾问题群众满意度≥95%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提高保障受灾群众的能力,在为保障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同时创造更多的利润和社会价值。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效自评结果按要求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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