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建宁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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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建宁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8号)《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建宁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农〔2023〕40号)《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建宁县 (略) 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建农复〔2023]21号)等文件精神,建宁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组于2024年5月18日对建宁县 (略) 实施的“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组听取了项目单位关于项目建设情况汇报、现场查阅建设项目工作档案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等相关材料,实地查验了项目建设情况。经验收组充分讨论评议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4年6月12日至6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来人来电提出。

  监督电话:建宁县农业农村局(0598—*);建宁县畜牧站 (0598—*)。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2日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8号)《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建宁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农〔2023〕40号)《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建宁县 (略) 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建农复〔2023]21号)等文件精神,建宁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组于2024年5月18日对建宁县 (略) 实施的“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组听取了项目单位关于项目建设情况汇报、现场查阅建设项目工作档案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等相关材料,实地查验了项目建设情况。经验收组充分讨论评议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4年6月12日至6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来人来电提出。

  监督电话:建宁县农业农村局(0598—*);建宁县畜牧站 (0598—*)。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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