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12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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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12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重庆市渝北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12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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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q.com,传真:023-*,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备注

1

旺林喷涂线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略) 渝北区两路空港工业园创新路5号

重庆 (略)

渝 (略)

该项 (略) 渝北区两路空港工业园创新路5号,拟对现有喷涂车间对手工喷漆线、废气处置及配套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将原手工喷漆线拆除,重新建设1条机器人自动喷涂生产线)。项目主要投入包括主线体设备、机器人流体含火焰机组、干式喷房、空调冷热源及水系统、自动喷涂线配套电力、燃气及空压机系统、末端废气处理采用三塔室RTO设备等,改造后采用机器人自动喷涂,三塔式RTO进行废气处理。产量在原有基础上新增25万件/年,达到喷涂保险杠等饰件总计30万件/年的生产规模。本项目厂区内不设食堂和住宿。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调漆废气、烘干废气同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整室抽风收集;点补废气经 “干式过滤纸盒+过滤棉”处理后作洁净新风补充至喷涂系统送风系统;喷涂废气中的颗粒物经“干式过滤纸盒+过滤棉”处理,有机废气和换漆清洗废气经整室抽风收集。上述有机废气均经整室抽风收集后,经RTO装置燃烧处理,同RTO自身燃烧炉产生的RTO燃烧废气一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及二*苯、苯系物、非*烷总烃应满足《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60-2016)表2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锅炉房天然气废气低氮燃烧处理后经11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表3和修改单要求。

擦拭废气、抛光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火焰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和静电粉尘均经过滤风柜处理后引至车间外无组织排放。

加强通风,确保生产车间外监控点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相关控制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苯、二*苯、苯系物、非*烷总烃应满足《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60-2016)厂界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厂界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清洁废水。新增的冷却水系统排水、锅炉房排水、纯水制备浓水及软水制备废水等生产废水依托已建生化池处理,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总氮等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要求。上述生产废水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城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后河。

3、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分区防控要求,油漆库房、危险废物贮存点、喷漆车间、生化池、消防事故池等区域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建设防渗措施;除重点防渗区以外的其他生产区域按照一般防渗区要求建设防渗措施;办公区等其它区域按照简单防渗区要求建设防渗措施。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依托厂区已建的危险废物贮存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进行临时储存,危废暂存间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提出的环保要求。分类收集废油漆原料桶、废过滤材料及漆渣、废清洗剂、废润滑油/桶、挂具覆膜、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转移和处置,并实行联单管理。废包装、废RO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回收或委托专业机构处置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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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q.com,传真:023-*,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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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备注

1

旺林喷涂线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略) 渝北区两路空港工业园创新路5号

重庆 (略)

渝 (略)

该项 (略) 渝北区两路空港工业园创新路5号,拟对现有喷涂车间对手工喷漆线、废气处置及配套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将原手工喷漆线拆除,重新建设1条机器人自动喷涂生产线)。项目主要投入包括主线体设备、机器人流体含火焰机组、干式喷房、空调冷热源及水系统、自动喷涂线配套电力、燃气及空压机系统、末端废气处理采用三塔室RTO设备等,改造后采用机器人自动喷涂,三塔式RTO进行废气处理。产量在原有基础上新增25万件/年,达到喷涂保险杠等饰件总计30万件/年的生产规模。本项目厂区内不设食堂和住宿。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调漆废气、烘干废气同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整室抽风收集;点补废气经 “干式过滤纸盒+过滤棉”处理后作洁净新风补充至喷涂系统送风系统;喷涂废气中的颗粒物经“干式过滤纸盒+过滤棉”处理,有机废气和换漆清洗废气经整室抽风收集。上述有机废气均经整室抽风收集后,经RTO装置燃烧处理,同RTO自身燃烧炉产生的RTO燃烧废气一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及二*苯、苯系物、非*烷总烃应满足《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60-2016)表2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锅炉房天然气废气低氮燃烧处理后经11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表3和修改单要求。

擦拭废气、抛光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火焰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和静电粉尘均经过滤风柜处理后引至车间外无组织排放。

加强通风,确保生产车间外监控点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相关控制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苯、二*苯、苯系物、非*烷总烃应满足《摩托车及汽车配件制造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60-2016)厂界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厂界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清洁废水。新增的冷却水系统排水、锅炉房排水、纯水制备浓水及软水制备废水等生产废水依托已建生化池处理,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总氮等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要求。上述生产废水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城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后河。

3、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分区防控要求,油漆库房、危险废物贮存点、喷漆车间、生化池、消防事故池等区域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建设防渗措施;除重点防渗区以外的其他生产区域按照一般防渗区要求建设防渗措施;办公区等其它区域按照简单防渗区要求建设防渗措施。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依托厂区已建的危险废物贮存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进行临时储存,危废暂存间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提出的环保要求。分类收集废油漆原料桶、废过滤材料及漆渣、废清洗剂、废润滑油/桶、挂具覆膜、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转移和处置,并实行联单管理。废包装、废RO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回收或委托专业机构处置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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