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尔多斯市恒科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自治区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验收合格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鄂尔多斯市恒科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自治区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验收合格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 2022 年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内农牧产发[2022] 60 号)和《关于 2022 年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鄂农牧发[2022]72 号)、《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和自治区农牧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鄂财农指〔2023〕244号)文件要求。经初步审核, (略) 恒科农 (略) 贷款内容符合项目贴息要求,根据与其合作 (略) 东胜蒙银 (略) 、鄂托克前旗农商银行满都乐支行借款合同、借据、银行流水、交易回单等进行核实,恒科公司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时限内产生的利息总额为134.*元,认定合格,予以补贴。
根据《关于做好 2022 年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内农牧产发[2022] 60 号)和《关于 2022 年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鄂农牧发[2022]72 号)、《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和自治区农牧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鄂财农指〔2023〕244号)文件要求。经初步审核, (略) 恒科农 (略) 贷款内容符合项目贴息要求,根据与其合作 (略) 东胜蒙银 (略) 、鄂托克前旗农商银行满都乐支行借款合同、借据、银行流水、交易回单等进行核实,恒科公司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时限内产生的利息总额为134.*元,认定合格,予以补贴。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