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宁天润风电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同意《中宁天润风电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公司《关于审查、审批 (略) 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综合专家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中宁县大战 (略) 厂区外,主要中心坐标:E:105°35′49.823″,N:37°16′33.368″,主要建设内容:危废间建筑面积10㎡,地面为0.7mm花纹防滑钢板,并在上方涂刷2mm环氧树脂地坪漆,废液收集池采用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并在暂存间内设置导流槽及1座废液收集池,容积约0.18m3,用于事故状态下废液泄漏收集。项目储存危废种类有: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铅酸电池。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100%。环保投资主要用于项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置以及生态恢复等。经审查,本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要求,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及风险防控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实施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废气是非*烷总烃。暂存的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均采用专用密封铁桶暂存,储存过程会产生少量的非*烷总烃,废铅蓄电池采用密封塑料袋包装,危废暂存间设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用于净化废气,处理后的废气通过5m高排气筒排放。营运期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中对应排放限值。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须采用一体式接触氧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区绿化。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噪声,须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措施后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储存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铅酸电池,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营运期危废间产生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定期更换后暂存于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环境管理及风险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岗位责任制。设立专人负责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工作,加强设施的日常维修和保养;项目建设期及建成投产后,需建立健全各项监测制度并定期向有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上报监测结果。本项目主要风险点是废油泄露引起土壤及火灾事故,项目须在暂存间内设置导流槽及1座废液收集池,容积约0.18m3,用于事故状态下废油泄漏收集。
三、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及排污许可证
项目建成后,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报告须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同时变更固定污染源登记表中危废库相关信息并提交。
四、其他要求
1.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建设内容,在建设过程中因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复下发后 5 年内没有开工建设的,本批复自动失效,若续建的,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及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有关制度和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确保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各类环保及安全事故发生。
3.中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运行期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及日常执法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2024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
你公司《关于审查、审批 (略) 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综合专家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中宁县大战 (略) 厂区外,主要中心坐标:E:105°35′49.823″,N:37°16′33.368″,主要建设内容:危废间建筑面积10㎡,地面为0.7mm花纹防滑钢板,并在上方涂刷2mm环氧树脂地坪漆,废液收集池采用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并在暂存间内设置导流槽及1座废液收集池,容积约0.18m3,用于事故状态下废液泄漏收集。项目储存危废种类有: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铅酸电池。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100%。环保投资主要用于项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置以及生态恢复等。经审查,本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要求,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及风险防控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实施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废气是非*烷总烃。暂存的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均采用专用密封铁桶暂存,储存过程会产生少量的非*烷总烃,废铅蓄电池采用密封塑料袋包装,危废暂存间设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用于净化废气,处理后的废气通过5m高排气筒排放。营运期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中对应排放限值。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须采用一体式接触氧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区绿化。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噪声,须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措施后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储存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废铅酸电池,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营运期危废间产生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定期更换后暂存于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环境管理及风险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岗位责任制。设立专人负责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工作,加强设施的日常维修和保养;项目建设期及建成投产后,需建立健全各项监测制度并定期向有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上报监测结果。本项目主要风险点是废油泄露引起土壤及火灾事故,项目须在暂存间内设置导流槽及1座废液收集池,容积约0.18m3,用于事故状态下废油泄漏收集。
三、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及排污许可证
项目建成后,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报告须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同时变更固定污染源登记表中危废库相关信息并提交。
四、其他要求
1.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建设内容,在建设过程中因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复下发后 5 年内没有开工建设的,本批复自动失效,若续建的,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建设单位应加强环境及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有关制度和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确保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各类环保及安全事故发生。
3.中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运行期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及日常执法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2024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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