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叶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湖南叶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项目位于永兴县太和园区规划二区内,项目厂区征地面积为*平方米,有效用地面积*平方米,建构筑物总占地面积为*.95平方米;厂区总建筑面积为 *.58平方米。
项目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于2023年5月编制,并于2023年7月取得相应批复。
因工艺布置升级需对厂区进行局部优化,优化调整导致目前施工图设计与已批复的文件产生局部差异,需对前期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变更。
本次规划设计方案变更后与已批复设计方案基本一致,厂区总平面布局、道路交通、出入口设置、竖向设计、建筑风格、绿化景观等各方案未发生重大修改,规划设计变更主要针对厂区南侧公辅区域厂房位置及尺寸进行调整, (略) 在此基础上同步进行调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调整,满足原规划条件要求。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原设计制氧站、总降压站平面布置优化,位置调整至场地中部、循环水 泵房东南侧,原总降压站位置增设无机仓库。
2、原设计无机仓库调整至场地东侧,原设计无机仓库调整为 1#仓库。
3、原设计无机仓库调整为 1#仓库,占地面积减小,原设计 1#、2#仓库调整 为 2#、3#仓库。
4、原设计余热发电及飞灰水洗-蒸发结晶车间取消,分别布置于循环水泵房、 脱硫工艺楼内,原飞灰水洗-蒸发结晶车间位置增设 5#仓库。
5、机修车间调整至场地南侧,原设计材料堆场取消,增设 4#仓库。
《湖南 (略) 工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经永兴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会议评审通过,原则同意该规划设计方案,现将方案予以公示, (略) 民提出宝贵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9日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1、现场公示
项目地块周边、县政府公示栏橱窗
2、媒体公示
3、永兴县 (略)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永兴县 (略)
2、传真可发至0735-*,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3、信件寄往“永兴县永兴大道371号县自然资源局”邮编*,信封上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四、规划咨询电话
0735-*
五、公示资料
1、总平面图
2、平面图(原设计)
3、平面图(变更后)
4、道路交通规划图(原设计)
5、道路交通规划图(变更后)
6、消防分析规划图(原设计)
7、消防分析规划图(变更后)
项目位于永兴县太和园区规划二区内,项目厂区征地面积为*平方米,有效用地面积*平方米,建构筑物总占地面积为*.95平方米;厂区总建筑面积为 *.58平方米。
项目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于2023年5月编制,并于2023年7月取得相应批复。
因工艺布置升级需对厂区进行局部优化,优化调整导致目前施工图设计与已批复的文件产生局部差异,需对前期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变更。
本次规划设计方案变更后与已批复设计方案基本一致,厂区总平面布局、道路交通、出入口设置、竖向设计、建筑风格、绿化景观等各方案未发生重大修改,规划设计变更主要针对厂区南侧公辅区域厂房位置及尺寸进行调整, (略) 在此基础上同步进行调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调整,满足原规划条件要求。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原设计制氧站、总降压站平面布置优化,位置调整至场地中部、循环水 泵房东南侧,原总降压站位置增设无机仓库。
2、原设计无机仓库调整至场地东侧,原设计无机仓库调整为 1#仓库。
3、原设计无机仓库调整为 1#仓库,占地面积减小,原设计 1#、2#仓库调整 为 2#、3#仓库。
4、原设计余热发电及飞灰水洗-蒸发结晶车间取消,分别布置于循环水泵房、 脱硫工艺楼内,原飞灰水洗-蒸发结晶车间位置增设 5#仓库。
5、机修车间调整至场地南侧,原设计材料堆场取消,增设 4#仓库。
《湖南 (略) 工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经永兴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会议评审通过,原则同意该规划设计方案,现将方案予以公示, (略) 民提出宝贵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9日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1、现场公示
项目地块周边、县政府公示栏橱窗
2、媒体公示
3、永兴县 (略)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永兴县 (略)
2、传真可发至0735-*,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3、信件寄往“永兴县永兴大道371号县自然资源局”邮编*,信封上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四、规划咨询电话
0735-*
五、公示资料
1、总平面图
2、平面图(原设计)
3、平面图(变更后)
4、道路交通规划图(原设计)
5、道路交通规划图(变更后)
6、消防分析规划图(原设计)
7、消防分析规划图(变更后)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