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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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长汀加楷科技产业园(建筑用铝模及爬架生产、租赁一体化)

(略) 长汀县古 (略) 3-3 号(长汀县闽赣竹木制品精深加工循环产业园区)

(略)

(略) (略)

拟建设旧铝合金模板回收加工翻新生产线:回收旧铝模板经抛丸、清洗、整形、焊接、打磨、喷涂和固化进行生产。建成后年加工、翻新*m2建筑用铝模材料。项目夜间不生产。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控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过滤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园 (略) 进入长汀县古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B标准后排放。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旧铝模板卸料粉尘经四周围挡+喷水雾降尘;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抛丸工段废气经自带净化除尘装置处理;静电喷涂原料为粉末涂料,采用密闭喷涂车间,废气利用二道脉冲式滤芯筒收集处理;固化工段应密闭,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放口稳定达标。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其中非*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还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规定的要求。烟尘、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干燥炉、窑二级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南侧执行4类标准;其余执行3类标准。

(五)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用于生产,其贮存和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的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应规范贮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其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中的标准要求,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长汀加楷科技产业园(建筑用铝模及爬架生产、租赁一体化)

(略) 长汀县古 (略) 3-3 号(长汀县闽赣竹木制品精深加工循环产业园区)

(略)

(略) (略)

拟建设旧铝合金模板回收加工翻新生产线:回收旧铝模板经抛丸、清洗、整形、焊接、打磨、喷涂和固化进行生产。建成后年加工、翻新*m2建筑用铝模材料。项目夜间不生产。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控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过滤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园 (略) 进入长汀县古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B标准后排放。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旧铝模板卸料粉尘经四周围挡+喷水雾降尘;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抛丸工段废气经自带净化除尘装置处理;静电喷涂原料为粉末涂料,采用密闭喷涂车间,废气利用二道脉冲式滤芯筒收集处理;固化工段应密闭,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放口稳定达标。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其中非*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还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规定的要求。烟尘、林格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干燥炉、窑二级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南侧执行4类标准;其余执行3类标准。

(五)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用于生产,其贮存和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的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应规范贮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其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中的标准要求,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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