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参规划建设用地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张参规划建设用地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阅读器

申请人 张参 于 **日 ,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要求在 城南街道 南山社区 新建 2 间,占地面积 135 m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 水田 ,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 一般农田。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附图如下:

东至:空地

南至:空地

西至:何志武屋共墙

北至:空地

许可变更新建建设总用地面积135平方米,个人建房用地面积90㎡;区间道路面积45㎡,区间道路权属属集体。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区自然资源所申报(地址城南街道金溪路188号电话*),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日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阅读器

申请人 张参 于 **日 ,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要求在 城南街道 南山社区 新建 2 间,占地面积 135 m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 水田 ,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 一般农田。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附图如下:

东至:空地

南至:空地

西至:何志武屋共墙

北至:空地

许可变更新建建设总用地面积135平方米,个人建房用地面积90㎡;区间道路面积45㎡,区间道路权属属集体。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区自然资源所申报(地址城南街道金溪路188号电话*),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