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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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ttp://**

  通信地址: (略) 思 (略) 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正(厦门) (略) 100MW柔性钙钛矿生产建设项目

   (略) 海沧区东孚大道1999号10号厂房

  大正(厦门) (略)

  厦门 (略)

  大正(厦门) (略) 100MW柔性钙钛矿生产建设项目 (略) 海沧区东孚大道1999号10号厂房,拟建设一条100MW柔性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年产柔性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片*m2。项目总投资*万元。

  (一)大气环境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涂布工序、涂布设备清洗和层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表征),激光划线产生的粉尘(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和原子层沉积废气(烟尘)。根据预测结果,大气污染物正常排放情况下,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Pmax=0.83%。根据分析,本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非*烷总烃”可满足《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5/323-2018)表2工业涂装工序相应标准要求,颗粒物满足《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5/323-2018)表1标准要求,铅及其化合物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表5铅蓄电池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标准要求,项目外排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及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HJ 2.2-2018推荐的EIAProA-2018版中AERSCREEN模型进行大气影响估算,项目大气污染物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为0.83%,未出现超标点,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贡献值较小,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涂布工序和涂布设备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冷凝回收装置回收,冷凝回收装置尾气和层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各设备排气口统一汇总至排气主管,最终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根排气筒(DA001)排放。激光划线机产生的激光划线粉尘经自带的烟雾净化器过滤后经1根排气筒(DA002)排放。原子层沉积尾气经设备配套的电加热过滤式尾气处理器处理后引至粉尘废气排气筒(DA002)排放。

  (二)水环境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清洗废水、制纯水废水、空调系统排水、冷却系统排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项目清洗废水经配套建设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后经生产废水总排口排入园 (略) ,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表2间接排放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B级标准)。制纯水废水、空调系统排水、冷却系统排水等污染物浓度低,经收集后直接排入园 (略) 。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海沧水质净化厂的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影响较小,对最终纳污水体的影响也很小。

  (2)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4m3/d,生活污水经厂房配套建设的2个容积为20m3的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可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B等级)。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排入海沧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项目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可行。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清洗废水、制纯水废水、空调系统排水和冷却系统排水等。制纯水废水、空调系统排水和冷却系统排水等水质简单,经收集后直接排入园 (略) ;清洗废水产生量为21.6m3/d,该类废水水质简单,企业拟配套建设1个有效容积为16m3的三级沉淀池,清洗废水经企业配套建设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后经生产废水总排口排入园 (略) 。项目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池工业》(HJ 967-2018)表16废水处理可行技术参考表,项目生产废水防治措施为可行技术,项目生产废水处理措施可行。

  (三)声环境

  (1)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设备噪声经采取各种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2)声环境保护措施

  生产厂房和机房采取密闭设计并加装吸声材料;风机进风口和出气口安装消声装置以及减振设施;在设备上设置缓冲器,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在空压机的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在管道上设置橡胶减振补偿器,并选用低噪声设备;冷却塔设备选购时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且在冷却塔等公辅系统安装隔声屏障;加强管理、机械设备的维护。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处理处置措施

  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或回收利用,流向清楚,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周边造成污染环境影响。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由有资格单位进行回收;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五)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用水均采用自来水,不取用地下水,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的水位、水量产生影响。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废气污染物(非*烷总烃)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0.83%,对区域环境空气贡献值较小,在降雨过程中,随着雨水的降落后,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很小。厂区内废水管道所在区域均采用混凝土防渗,且项 (略) 全部铺设水泥硬化地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点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进行设计,地面进行硬化,并建设在室内,确保做到三防;危险固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进行设计,地面进行硬化,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并建设在室内,确保做到三防。正常情况下,项目有机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排放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同时企业应加强管理,防止有机废气、含尘废气非正常排放。项目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在全面落实三级防控措施的情况下,不会对土壤造成污染。

  (六)环境风险评价结论及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B,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纳米氧化镍粉末、碘化铅、溴化铅、碘化铯、DMF、*醇、涂布废液等,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1,环境风险潜势为I。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水平属于可接受范畴。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防范危险品泄漏、危废泄漏、废气和废水事故排放、火灾等引发环境污染事故。建设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七)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ttp://**

  通信地址: (略) 思 (略) 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正(厦门) (略) 100MW柔性钙钛矿生产建设项目

   (略) 海沧区东孚大道1999号10号厂房

  大正(厦门) (略)

  厦门 (略)

  大正(厦门) (略) 100MW柔性钙钛矿生产建设项目 (略) 海沧区东孚大道1999号10号厂房,拟建设一条100MW柔性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年产柔性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片*m2。项目总投资*万元。

  (一)大气环境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涂布工序、涂布设备清洗和层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表征),激光划线产生的粉尘(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和原子层沉积废气(烟尘)。根据预测结果,大气污染物正常排放情况下,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Pmax=0.83%。根据分析,本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非*烷总烃”可满足《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5/323-2018)表2工业涂装工序相应标准要求,颗粒物满足《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5/323-2018)表1标准要求,铅及其化合物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表5铅蓄电池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标准要求,项目外排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及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HJ 2.2-2018推荐的EIAProA-2018版中AERSCREEN模型进行大气影响估算,项目大气污染物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为0.83%,未出现超标点,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贡献值较小,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涂布工序和涂布设备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冷凝回收装置回收,冷凝回收装置尾气和层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各设备排气口统一汇总至排气主管,最终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根排气筒(DA001)排放。激光划线机产生的激光划线粉尘经自带的烟雾净化器过滤后经1根排气筒(DA002)排放。原子层沉积尾气经设备配套的电加热过滤式尾气处理器处理后引至粉尘废气排气筒(DA002)排放。

  (二)水环境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清洗废水、制纯水废水、空调系统排水、冷却系统排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项目清洗废水经配套建设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后经生产废水总排口排入园 (略) ,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表2间接排放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B级标准)。制纯水废水、空调系统排水、冷却系统排水等污染物浓度低,经收集后直接排入园 (略) 。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海沧水质净化厂的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影响较小,对最终纳污水体的影响也很小。

  (2)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4m3/d,生活污水经厂房配套建设的2个容积为20m3的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可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B等级)。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排入海沧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项目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可行。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清洗废水、制纯水废水、空调系统排水和冷却系统排水等。制纯水废水、空调系统排水和冷却系统排水等水质简单,经收集后直接排入园 (略) ;清洗废水产生量为21.6m3/d,该类废水水质简单,企业拟配套建设1个有效容积为16m3的三级沉淀池,清洗废水经企业配套建设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后经生产废水总排口排入园 (略) 。项目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池工业》(HJ 967-2018)表16废水处理可行技术参考表,项目生产废水防治措施为可行技术,项目生产废水处理措施可行。

  (三)声环境

  (1)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设备噪声经采取各种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2)声环境保护措施

  生产厂房和机房采取密闭设计并加装吸声材料;风机进风口和出气口安装消声装置以及减振设施;在设备上设置缓冲器,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在空压机的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在管道上设置橡胶减振补偿器,并选用低噪声设备;冷却塔设备选购时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且在冷却塔等公辅系统安装隔声屏障;加强管理、机械设备的维护。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处理处置措施

  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或回收利用,流向清楚,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周边造成污染环境影响。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由有资格单位进行回收;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五)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用水均采用自来水,不取用地下水,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的水位、水量产生影响。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废气污染物(非*烷总烃)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0.83%,对区域环境空气贡献值较小,在降雨过程中,随着雨水的降落后,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很小。厂区内废水管道所在区域均采用混凝土防渗,且项 (略) 全部铺设水泥硬化地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点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进行设计,地面进行硬化,并建设在室内,确保做到三防;危险固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进行设计,地面进行硬化,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并建设在室内,确保做到三防。正常情况下,项目有机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排放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同时企业应加强管理,防止有机废气、含尘废气非正常排放。项目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在全面落实三级防控措施的情况下,不会对土壤造成污染。

  (六)环境风险评价结论及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B,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纳米氧化镍粉末、碘化铅、溴化铅、碘化铯、DMF、*醇、涂布废液等,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1,环境风险潜势为I。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水平属于可接受范畴。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防范危险品泄漏、危废泄漏、废气和废水事故排放、火灾等引发环境污染事故。建设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七)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ttp://**

  通信地址: (略) 思 (略) 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正(厦门) (略) 100MW柔性钙钛矿生产建设项目

   (略) 海沧区东孚大道1999号10号厂房

  大正(厦门) (略)

  厦门 (略)

  大正(厦门) (略) 100MW柔性钙钛矿生产建设项目 (略) 海沧区东孚大道1999号10号厂房,拟建设一条100MW柔性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年产柔性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片*m2。项目总投资*万元。

  (一)大气环境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涂布工序、涂布设备清洗和层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表征),激光划线产生的粉尘(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和原子层沉积废气(烟尘)。根据预测结果,大气污染物正常排放情况下,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Pmax=0.83%。根据分析,本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非*烷总烃”可满足《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5/323-2018)表2工业涂装工序相应标准要求,颗粒物满足《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5/323-2018)表1标准要求,铅及其化合物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表5铅蓄电池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标准要求,项目外排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及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HJ 2.2-2018推荐的EIAProA-2018版中AERSCREEN模型进行大气影响估算,项目大气污染物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为0.83%,未出现超标点,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贡献值较小,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涂布工序和涂布设备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冷凝回收装置回收,冷凝回收装置尾气和层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各设备排气口统一汇总至排气主管,最终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根排气筒(DA001)排放。激光划线机产生的激光划线粉尘经自带的烟雾净化器过滤后经1根排气筒(DA002)排放。原子层沉积尾气经设备配套的电加热过滤式尾气处理器处理后引至粉尘废气排气筒(DA002)排放。

  (二)水环境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清洗废水、制纯水废水、空调系统排水、冷却系统排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项目清洗废水经配套建设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后经生产废水总排口排入园 (略) ,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表2间接排放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B级标准)。制纯水废水、空调系统排水、冷却系统排水等污染物浓度低,经收集后直接排入园 (略) 。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海沧水质净化厂的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影响较小,对最终纳污水体的影响也很小。

  (2)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4m3/d,生活污水经厂房配套建设的2个容积为20m3的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可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B等级)。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排入海沧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项目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可行。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清洗废水、制纯水废水、空调系统排水和冷却系统排水等。制纯水废水、空调系统排水和冷却系统排水等水质简单,经收集后直接排入园 (略) ;清洗废水产生量为21.6m3/d,该类废水水质简单,企业拟配套建设1个有效容积为16m3的三级沉淀池,清洗废水经企业配套建设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后经生产废水总排口排入园 (略) 。项目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池工业》(HJ 967-2018)表16废水处理可行技术参考表,项目生产废水防治措施为可行技术,项目生产废水处理措施可行。

  (三)声环境

  (1)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设备噪声经采取各种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2)声环境保护措施

  生产厂房和机房采取密闭设计并加装吸声材料;风机进风口和出气口安装消声装置以及减振设施;在设备上设置缓冲器,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在空压机的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在管道上设置橡胶减振补偿器,并选用低噪声设备;冷却塔设备选购时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且在冷却塔等公辅系统安装隔声屏障;加强管理、机械设备的维护。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处理处置措施

  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或回收利用,流向清楚,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周边造成污染环境影响。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由有资格单位进行回收;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五)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用水均采用自来水,不取用地下水,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的水位、水量产生影响。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废气污染物(非*烷总烃)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0.83%,对区域环境空气贡献值较小,在降雨过程中,随着雨水的降落后,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很小。厂区内废水管道所在区域均采用混凝土防渗,且项 (略) 全部铺设水泥硬化地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点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进行设计,地面进行硬化,并建设在室内,确保做到三防;危险固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进行设计,地面进行硬化,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并建设在室内,确保做到三防。正常情况下,项目有机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排放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同时企业应加强管理,防止有机废气、含尘废气非正常排放。项目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在全面落实三级防控措施的情况下,不会对土壤造成污染。

  (六)环境风险评价结论及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B,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纳米氧化镍粉末、碘化铅、溴化铅、碘化铯、DMF、*醇、涂布废液等,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1,环境风险潜势为I。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水平属于可接受范畴。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防范危险品泄漏、危废泄漏、废气和废水事故排放、火灾等引发环境污染事故。建设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七)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ttp://**

  通信地址: (略) 思 (略) 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正(厦门) (略) 100MW柔性钙钛矿生产建设项目

   (略) 海沧区东孚大道1999号10号厂房

  大正(厦门) (略)

  厦门 (略)

  大正(厦门) (略) 100MW柔性钙钛矿生产建设项目 (略) 海沧区东孚大道1999号10号厂房,拟建设一条100MW柔性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年产柔性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片*m2。项目总投资*万元。

  (一)大气环境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涂布工序、涂布设备清洗和层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表征),激光划线产生的粉尘(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和原子层沉积废气(烟尘)。根据预测结果,大气污染物正常排放情况下,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Pmax=0.83%。根据分析,本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非*烷总烃”可满足《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5/323-2018)表2工业涂装工序相应标准要求,颗粒物满足《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5/323-2018)表1标准要求,铅及其化合物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表5铅蓄电池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标准要求,项目外排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及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HJ 2.2-2018推荐的EIAProA-2018版中AERSCREEN模型进行大气影响估算,项目大气污染物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为0.83%,未出现超标点,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贡献值较小,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涂布工序和涂布设备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冷凝回收装置回收,冷凝回收装置尾气和层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各设备排气口统一汇总至排气主管,最终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根排气筒(DA001)排放。激光划线机产生的激光划线粉尘经自带的烟雾净化器过滤后经1根排气筒(DA002)排放。原子层沉积尾气经设备配套的电加热过滤式尾气处理器处理后引至粉尘废气排气筒(DA002)排放。

  (二)水环境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清洗废水、制纯水废水、空调系统排水、冷却系统排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项目清洗废水经配套建设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后经生产废水总排口排入园 (略) ,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表2间接排放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B级标准)。制纯水废水、空调系统排水、冷却系统排水等污染物浓度低,经收集后直接排入园 (略) 。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海沧水质净化厂的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影响较小,对最终纳污水体的影响也很小。

  (2)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4m3/d,生活污水经厂房配套建设的2个容积为20m3的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可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B等级)。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排入海沧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项目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可行。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清洗废水、制纯水废水、空调系统排水和冷却系统排水等。制纯水废水、空调系统排水和冷却系统排水等水质简单,经收集后直接排入园 (略) ;清洗废水产生量为21.6m3/d,该类废水水质简单,企业拟配套建设1个有效容积为16m3的三级沉淀池,清洗废水经企业配套建设的三级沉淀池处理后经生产废水总排口排入园 (略) 。项目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池工业》(HJ 967-2018)表16废水处理可行技术参考表,项目生产废水防治措施为可行技术,项目生产废水处理措施可行。

  (三)声环境

  (1)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设备噪声经采取各种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2)声环境保护措施

  生产厂房和机房采取密闭设计并加装吸声材料;风机进风口和出气口安装消声装置以及减振设施;在设备上设置缓冲器,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在空压机的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在管道上设置橡胶减振补偿器,并选用低噪声设备;冷却塔设备选购时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且在冷却塔等公辅系统安装隔声屏障;加强管理、机械设备的维护。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处理处置措施

  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或回收利用,流向清楚,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周边造成污染环境影响。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由有资格单位进行回收;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五)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用水均采用自来水,不取用地下水,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的水位、水量产生影响。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废气污染物(非*烷总烃)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0.83%,对区域环境空气贡献值较小,在降雨过程中,随着雨水的降落后,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很小。厂区内废水管道所在区域均采用混凝土防渗,且项 (略) 全部铺设水泥硬化地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点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进行设计,地面进行硬化,并建设在室内,确保做到三防;危险固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进行设计,地面进行硬化,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并建设在室内,确保做到三防。正常情况下,项目有机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排放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同时企业应加强管理,防止有机废气、含尘废气非正常排放。项目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在全面落实三级防控措施的情况下,不会对土壤造成污染。

  (六)环境风险评价结论及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B,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纳米氧化镍粉末、碘化铅、溴化铅、碘化铯、DMF、*醇、涂布废液等,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1,环境风险潜势为I。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水平属于可接受范畴。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防范危险品泄漏、危废泄漏、废气和废水事故排放、火灾等引发环境污染事故。建设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七)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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