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2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张家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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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2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张家港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能源汽车、医疗设备等配件锌、铝合金压铸件生产项目

江 (略) 凤 (略)

苏州业天 (略)

苏州新 (略)

项目 (略) 凤 (略) ,购置厂房面积2600平方米,为新建项目,总投资*元,添置相应生产设备及设施,建成后本项目年产新能源汽车、医疗设备等配件锌、铝合金压铸件1000吨。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2.本项目熔融、压铸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2米高排气筒P1排放,打磨废气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抛丸废气经设备自带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以上废气执行相应排放标准。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营期的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排放限值。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2

一般工业固废成型固废料加工项目

(略) 凤凰镇支 (略) 288号

苏州 (略)

苏州 (略)

本项目 (略) 凤凰镇支 (略) 288号,投资*元, (略) 凤凰 (略) 厂房,建筑面积*.25平方米,从事一般工业固废的加工。本项目为苏 (略) 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和能源综合利用项目提供配套,建成后年加工一般工业固废18.*吨。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接管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本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1#)排放。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2#)排放。分拣拆包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洒水抑尘的方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标准。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在转移处理危险废物过程中,须按规定办理专项审批手续。厂区内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废液(渣)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

苏州业天 (略) 承诺书

苏州 (略) 承诺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能源汽车、医疗设备等配件锌、铝合金压铸件生产项目

江 (略) 凤 (略)

苏州业天 (略)

苏州新 (略)

项目 (略) 凤 (略) ,购置厂房面积2600平方米,为新建项目,总投资*元,添置相应生产设备及设施,建成后本项目年产新能源汽车、医疗设备等配件锌、铝合金压铸件1000吨。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2.本项目熔融、压铸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2米高排气筒P1排放,打磨废气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抛丸废气经设备自带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以上废气执行相应排放标准。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营期的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排放限值。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2

一般工业固废成型固废料加工项目

(略) 凤凰镇支 (略) 288号

苏州 (略)

苏州 (略)

本项目 (略) 凤凰镇支 (略) 288号,投资*元, (略) 凤凰 (略) 厂房,建筑面积*.25平方米,从事一般工业固废的加工。本项目为苏 (略) 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和能源综合利用项目提供配套,建成后年加工一般工业固废18.*吨。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接管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本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1#)排放。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2#)排放。分拣拆包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洒水抑尘的方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标准。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在转移处理危险废物过程中,须按规定办理专项审批手续。厂区内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废液(渣)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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