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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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注意事项

一、许可形式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备案制。
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省能源局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过程管理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3〕52号)等。

二、项目名称参考模板

  项目单位(可用简称)+项目场址(县市+乡镇名称)+备案规模(KW或W)+电站模式。
项目名称范例:X (略) (略) 兴山县XXXXX乡(镇)XXXXX村(社区)一组XXX号居民XXXXX25.56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三、是否农村小型建设项目

  企业以及个人投资建设光伏项目非农村小型建设项目。
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湖北省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1〕29号)《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 (略) 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宜府办发〔2022〕78号)。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参考模板

(略) 兴山县XXXXX乡(镇)XXXXX村(社区)XXXXX组XXXXX号居民XXXXX住房屋顶XXXXX平方米,建设XXXXXkw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配套建设附属设施等。

五、资料收集

  与房屋户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

依据:《省能源局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过程管理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3〕52号)。

六、其他

  1.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主体应在规划部门划定管控范围外开展光伏项目建设,根据《省能源局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过程管理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3〕52号)仅收集与房屋户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请投资主体完成项目备案后 (略) 衔接和电力接入事宜。

  2.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若项目法人、建设地点、规模、内容、投资等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及时告知我局,并履行相关手续,请在项目开工后及时在湖北省投资 (略) 上传建设信息。

  咨询电话:0717-*。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2日

一、许可形式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备案制。
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省能源局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过程管理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3〕52号)等。

二、项目名称参考模板

  项目单位(可用简称)+项目场址(县市+乡镇名称)+备案规模(KW或W)+电站模式。
项目名称范例:X (略) (略) 兴山县XXXXX乡(镇)XXXXX村(社区)一组XXX号居民XXXXX25.56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三、是否农村小型建设项目

  企业以及个人投资建设光伏项目非农村小型建设项目。
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湖北省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1〕29号)《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 (略) 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宜府办发〔2022〕78号)。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参考模板

(略) 兴山县XXXXX乡(镇)XXXXX村(社区)XXXXX组XXXXX号居民XXXXX住房屋顶XXXXX平方米,建设XXXXXkw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配套建设附属设施等。

五、资料收集

  与房屋户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

依据:《省能源局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过程管理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3〕52号)。

六、其他

  1.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主体应在规划部门划定管控范围外开展光伏项目建设,根据《省能源局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过程管理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3〕52号)仅收集与房屋户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请投资主体完成项目备案后 (略) 衔接和电力接入事宜。

  2.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若项目法人、建设地点、规模、内容、投资等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及时告知我局,并履行相关手续,请在项目开工后及时在湖北省投资 (略) 上传建设信息。

  咨询电话:0717-*。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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