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尤溪县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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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尤溪县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批尤溪县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24-2035)的请示》(尤自然资〔2024〕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尤溪县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专项规划(2024-2035)》(下称“专项规划”),规划期限为2024至2035年。

  二、《专项规划》围绕生态、综合交通体系、水系统、建设美丽宜居的现代人居环境、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与新基建六大专题,不断完善尤溪县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形成经济合理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体系。《专项规划》对尤溪县规划期内开发建设具有现实指导作用,是开发建设的重要依据。

  三、经批准的专项规划是规划区内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凡在本次规划区范围内实施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均应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务必确保各项规划要求得以落实。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批尤溪县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24-2035)的请示》(尤自然资〔2024〕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尤溪县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专项规划(2024-2035)》(下称“专项规划”),规划期限为2024至2035年。

  二、《专项规划》围绕生态、综合交通体系、水系统、建设美丽宜居的现代人居环境、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与新基建六大专题,不断完善尤溪县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形成经济合理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体系。《专项规划》对尤溪县规划期内开发建设具有现实指导作用,是开发建设的重要依据。

  三、经批准的专项规划是规划区内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凡在本次规划区范围内实施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均应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务必确保各项规划要求得以落实。

  尤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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