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浦镇建韵路横桥路-江月东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周浦镇建韵路横桥路-江月东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送建韵路(江月东路-横桥路)新建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周府〔2024〕9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地区 (略) 政配套设施,改善周边地区环境,根据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则同意周浦镇建韵路(横桥路-江月东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实施范围为:北起横桥路,南至江月东路,道路全长约0.81公里,其中横桥路至繁荣路段规划道路红线宽 24 米,繁荣路至江月东路段规划道路红线宽28米,规划道 (略) 支路。

三、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及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地区规划和路网系统规划、周边地块现状和开发情况等,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对道路工程进行方案比选,并在排水系统规划的基础上,妥善安排雨污水出路。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工程方案应当结合项目现状建设情况、相邻关系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整体性研究。

五、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按照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要求安排。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七、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距有效期届满之日的 30 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略) 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送建韵路(江月东路-横桥路)新建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周府〔2024〕9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地区 (略) 政配套设施,改善周边地区环境,根据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则同意周浦镇建韵路(横桥路-江月东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实施范围为:北起横桥路,南至江月东路,道路全长约0.81公里,其中横桥路至繁荣路段规划道路红线宽 24 米,繁荣路至江月东路段规划道路红线宽28米,规划道 (略) 支路。

三、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及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地区规划和路网系统规划、周边地块现状和开发情况等,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对道路工程进行方案比选,并在排水系统规划的基础上,妥善安排雨污水出路。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工程方案应当结合项目现状建设情况、相邻关系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整体性研究。

五、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按照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要求安排。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七、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距有效期届满之日的 30 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