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攀枝花市柏广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公示
原攀枝花市柏广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公示
(略) (略) 地块位于四 (略) 东区银江镇倮果村盐水井,占地面积为 4067.91m2。 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01°46′56.*″,北纬 26°36′12.*″,地块编码:*。2007 年之前,该地块上未建设有任何的工 业生产活动设施,场地大部分为荒地;200 (略) 晒 (略) 建成,2008年更 (略) (略) 。主要经营范围均为:加工、销售矿产品等。2017 年*续关闭并拆除了生产设备,目前整个地块区域为空置状态。 (略) 东区生态环境局给出的《关于协助提供污染地块规划用途信息的函》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给出的《关于污染地块规划用途信息的复函》,本次地块规划用地性质 (略) 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将本次地块作为第二类用地。
根据《 (略) (略) 地块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初步调查共布设4个土壤监测点(含1个土壤对照点),通过分析测试得知,地块内 S01 成品仓库(0~0.5m、1~1.5m、2~2.5m)、S02 污水沉淀池(0~0.5m、1~1.5m、2~2.5m)土壤钴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未超过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S01(成品仓库)(1~1.5m、2~2.5m)土壤中钒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有关地块纳入污染地块名录的通知》(川环办函 〔2020〕258 号文),该地块应纳入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管理,录入全国污染地块管理系统,并按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等后续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北京 (略) 对该地块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中,在地块内布设19个土壤监测点,地块外布设 4 个土壤对照点,采集并送检 67 份土壤样品;对地块内土壤点位和对照点土壤样品检测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45项、pH、石油烃、钒、钴、锰、总铬。调查结果显示,所有样品监测数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规定的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地块内布设1个池水监测点,采集并送检1件水池底泥样品和1件池水样品。池水样品所测试的15项指标均不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998 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一级标准限值;水池底泥检测指标经过评价属于 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略) (略) 地块位于四 (略) 东区银江镇倮果村盐水井,占地面积为 4067.91m2。 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01°46′56.*″,北纬 26°36′12.*″,地块编码:*。2007 年之前,该地块上未建设有任何的工 业生产活动设施,场地大部分为荒地;200 (略) 晒 (略) 建成,2008年更 (略) (略) 。主要经营范围均为:加工、销售矿产品等。2017 年*续关闭并拆除了生产设备,目前整个地块区域为空置状态。 (略) 东区生态环境局给出的《关于协助提供污染地块规划用途信息的函》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给出的《关于污染地块规划用途信息的复函》,本次地块规划用地性质 (略) 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将本次地块作为第二类用地。
根据《 (略) (略) 地块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初步调查共布设4个土壤监测点(含1个土壤对照点),通过分析测试得知,地块内 S01 成品仓库(0~0.5m、1~1.5m、2~2.5m)、S02 污水沉淀池(0~0.5m、1~1.5m、2~2.5m)土壤钴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未超过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S01(成品仓库)(1~1.5m、2~2.5m)土壤中钒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有关地块纳入污染地块名录的通知》(川环办函 〔2020〕258 号文),该地块应纳入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管理,录入全国污染地块管理系统,并按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等后续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北京 (略) 对该地块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中,在地块内布设19个土壤监测点,地块外布设 4 个土壤对照点,采集并送检 67 份土壤样品;对地块内土壤点位和对照点土壤样品检测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45项、pH、石油烃、钒、钴、锰、总铬。调查结果显示,所有样品监测数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规定的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地块内布设1个池水监测点,采集并送检1件水池底泥样品和1件池水样品。池水样品所测试的15项指标均不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998 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一级标准限值;水池底泥检测指标经过评价属于 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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