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高新区深圳工业园片区E0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襄阳高新区深圳工业园片区E0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襄阳高新区深圳工业园片区E05地块位于高 (略) 以西、 (略) 以南,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2.*°,北纬32.*°。本次调查范围由两片土地组成,包括高新 (略) 以北、 (略) 以西地块和高新 (略) 以北、珠海大道以东地块,调查范围总面积为*.31m2。
调查地块原为魏庄村集体农用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于建设幼儿园),因此汉江国有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委托汉江检测(湖北) (略) 对襄阳高新区深圳工业园片区E05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表1 襄阳深圳工业园片区E05地块基本情况表
地块名称 | 规划条件 | 总用地范围(m2) | 建设用地批件 | 原用地性质 | 行业类别 | 规划 |
高新 (略) 以北、 (略) 以西地块 | 襄阳条件〔2023〕0068号 | *.42 | (略) 襄州区2014年度第 (略) 建设用地 | 魏庄村集体农用地 | A011谷物种植 | 城镇住宅用地 |
高新 (略) 以北、珠海大道以东地块 | 襄阳条件〔2023〕0070号 | *.89 | 城镇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于建设用幼儿园) | |||
合计 | *.31 |
二、调查分析
我公司接受委托单位委托后,于2024年3月对该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根据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该地块收储前一直为集体农用地,现状为荒地,未从事过工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地下输送管线或储存池,未发现土壤及地下水异常,未发生化学品泄露及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不涉及有毒有害的污染物、污水灌溉与大型畜禽养殖等,因此地块内不存在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途径及污染源。
由于地块周边存在佳海工业园、湖北烟草 (略) 襄阳复 (略) 珠江 (略) ,经分析其对调查地块污染影响较小,但此次调查为进一步降低不确定性,确保地块后续安全利用,本次对地块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合地块周边工业企业行业类别、生产品种、生产工艺与产排污情况进行分析,识别可能对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的特征污染物为苯、*苯、二*苯、石油烃(C10-C40)。
三、检测分析
本次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相关要求,根据地块的形状采用系统布点法,地块内共布设7个土壤检测点位,每个点位均采集0~4.5m的土壤样品。
经检测分析,土壤各检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地下水监测点位各检测因子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22)Ⅲ类标准限值。
四、结论
经不确定性分析,土壤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满足规划要求,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襄阳高新区深圳工业园片区E05地块位于高 (略) 以西、 (略) 以南,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2.*°,北纬32.*°。本次调查范围由两片土地组成,包括高新 (略) 以北、 (略) 以西地块和高新 (略) 以北、珠海大道以东地块,调查范围总面积为*.31m2。
调查地块原为魏庄村集体农用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于建设幼儿园),因此汉江国有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委托汉江检测(湖北) (略) 对襄阳高新区深圳工业园片区E05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表1 襄阳深圳工业园片区E05地块基本情况表
地块名称 | 规划条件 | 总用地范围(m2) | 建设用地批件 | 原用地性质 | 行业类别 | 规划 |
高新 (略) 以北、 (略) 以西地块 | 襄阳条件〔2023〕0068号 | *.42 | (略) 襄州区2014年度第 (略) 建设用地 | 魏庄村集体农用地 | A011谷物种植 | 城镇住宅用地 |
高新 (略) 以北、珠海大道以东地块 | 襄阳条件〔2023〕0070号 | *.89 | 城镇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于建设用幼儿园) | |||
合计 | *.31 |
二、调查分析
我公司接受委托单位委托后,于2024年3月对该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根据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该地块收储前一直为集体农用地,现状为荒地,未从事过工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地下输送管线或储存池,未发现土壤及地下水异常,未发生化学品泄露及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不涉及有毒有害的污染物、污水灌溉与大型畜禽养殖等,因此地块内不存在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途径及污染源。
由于地块周边存在佳海工业园、湖北烟草 (略) 襄阳复 (略) 珠江 (略) ,经分析其对调查地块污染影响较小,但此次调查为进一步降低不确定性,确保地块后续安全利用,本次对地块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合地块周边工业企业行业类别、生产品种、生产工艺与产排污情况进行分析,识别可能对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的特征污染物为苯、*苯、二*苯、石油烃(C10-C40)。
三、检测分析
本次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相关要求,根据地块的形状采用系统布点法,地块内共布设7个土壤检测点位,每个点位均采集0~4.5m的土壤样品。
经检测分析,土壤各检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地下水监测点位各检测因子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22)Ⅲ类标准限值。
四、结论
经不确定性分析,土壤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满足规划要求,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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