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扩建项目竣工及调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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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扩建项目竣工及调试公示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扩建项目竣工及调试公示

前言:据环保部**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 (略) 花 (略) 扩建项目的竣工及调试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

(略) 花 (略) 位于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48号,地理坐标为113°12′23.526"E,23°22′35.0718"N,主要为病人提供询医治病的服务, (略) 花 (略) 于2005年6月申报《 (略) 花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于**日取得批复(批复文号为:花环监字[2005]第129号),并于**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号为:花环管验字[2009]第056号);第二次于2012年5月申报《 (略) 花 (略) 法人代表变更及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花环管字 [2012]084号),并于**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号为:花环管验字[2014]004号), (略) 原项目设床位380个,门诊量为800人次/日。

(略) 发 (略) 花 (略) 在现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扩建,具体扩建内容如下:

本次扩建内容:新增的8、9、11号楼以及宿舍楼均为已建成建筑,主要用于扩大原有功能区或科室面积及部分功能区或科室的调整,无新增功能区或科室。新增床位438个,门诊量2716人次/日。职工人员新增1460 人, (略) 区内住宿,其中 (略) 区食堂用餐,其余10 (略) 区食堂用餐。新增部分原辅材料和医疗设备;淘汰原项目1台304KW 备用柴油发电机,新增1台10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扩建污水处理站的规模,新增水解酸化和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工艺。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感染性疾病科、结核病门诊及其病房。

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感染性疾病科、结核病门诊及其病房;扩建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

(略) 发展原因,部分建筑、规模、设施等和原有的环评已经不相符,建设单位于** (略) 生态环境局核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穗花环处[2021]2号),对项目扩建内容和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情况进行责令限期整改,已接受整改并按要求补办环评手续,并于**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穗(花)环管影[2021]121号)。

二、项目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及治理方案

(略) 花 (略) 扩建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噪声以及固体废物。

1、废水: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食堂含油废水、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和医疗废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的表2预处理标准中较严值。食堂含油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较严者。

2、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经“水喷淋+植物除臭剂”处理后引至25m排气筒排放,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厂界臭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静电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项目备用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排放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排放浓度的较严值。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排放标准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各种声源经减振、降噪处理,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4类标准。

4、固体废物: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进行管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三、竣工日期、调试日期及公示期限

竣工日期:**日。

调试日期:**日~9月13日进行主体工程调试。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花 (略)

单位地址: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48号

联系人:梁工

电话:*

, (略) ,花都区,广州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扩建项目竣工及调试公示

前言:据环保部**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 (略) 花 (略) 扩建项目的竣工及调试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

(略) 花 (略) 位于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48号,地理坐标为113°12′23.526"E,23°22′35.0718"N,主要为病人提供询医治病的服务, (略) 花 (略) 于2005年6月申报《 (略) 花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于**日取得批复(批复文号为:花环监字[2005]第129号),并于**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号为:花环管验字[2009]第056号);第二次于2012年5月申报《 (略) 花 (略) 法人代表变更及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花环管字 [2012]084号),并于**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号为:花环管验字[2014]004号), (略) 原项目设床位380个,门诊量为800人次/日。

(略) 发 (略) 花 (略) 在现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扩建,具体扩建内容如下:

本次扩建内容:新增的8、9、11号楼以及宿舍楼均为已建成建筑,主要用于扩大原有功能区或科室面积及部分功能区或科室的调整,无新增功能区或科室。新增床位438个,门诊量2716人次/日。职工人员新增1460 人, (略) 区内住宿,其中 (略) 区食堂用餐,其余10 (略) 区食堂用餐。新增部分原辅材料和医疗设备;淘汰原项目1台304KW 备用柴油发电机,新增1台10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扩建污水处理站的规模,新增水解酸化和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工艺。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感染性疾病科、结核病门诊及其病房。

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感染性疾病科、结核病门诊及其病房;扩建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

(略) 发展原因,部分建筑、规模、设施等和原有的环评已经不相符,建设单位于** (略) 生态环境局核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穗花环处[2021]2号),对项目扩建内容和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情况进行责令限期整改,已接受整改并按要求补办环评手续,并于**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穗(花)环管影[2021]121号)。

二、项目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及治理方案

(略) 花 (略) 扩建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噪声以及固体废物。

1、废水: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制。食堂含油废水、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和医疗废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的表2预处理标准中较严值。食堂含油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较严者。

2、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经“水喷淋+植物除臭剂”处理后引至25m排气筒排放,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厂界臭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静电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项目备用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排放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排放浓度的较严值。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排放标准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各种声源经减振、降噪处理,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4类标准。

4、固体废物: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进行管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三、竣工日期、调试日期及公示期限

竣工日期:**日。

调试日期:**日~9月13日进行主体工程调试。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花 (略)

单位地址: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48号

联系人:梁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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