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3日拟对嘉兴高级中学迁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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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3日拟对嘉兴高级中学迁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6月13日拟对嘉兴高级中学迁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 06- 13 08: 43 浏览次数:

2024年6月13日拟对嘉兴高级中学迁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嘉兴高级中学迁建项目

秀洲高 (略) 西侧、 (略) 南侧、 (略) 东侧、 (略) 北侧

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嘉兴 (略)

嘉兴高级中学迁建项目建设地 (略) 秀洲高新区, (略) 西侧、 (略) 南侧、 (略) 东侧、 (略) 北侧,本项目总投资*.*元,总用地面积*.27平方米(约171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共建设60个班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国际教学部、艺术楼报告厅、教学楼、科创综合楼、

体育馆、食堂、男女生宿舍、绿化、室外附属工程等。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实验清洗废水经中和池处理后, (略) 污水处 (略) , (略) 联合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实验废气经配套通风柜/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废气经环保认证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操作。

固废: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实验废弃物、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在场内定点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0573-*; 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秀 (略) 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 (略) 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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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嘉兴高级中学迁建项目

秀洲高 (略) 西侧、 (略) 南侧、 (略) 东侧、 (略) 北侧

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嘉兴 (略)

嘉兴高级中学迁建项目建设地 (略) 秀洲高新区, (略) 西侧、 (略) 南侧、 (略) 东侧、 (略) 北侧,本项目总投资*.*元,总用地面积*.27平方米(约171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共建设60个班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国际教学部、艺术楼报告厅、教学楼、科创综合楼、

体育馆、食堂、男女生宿舍、绿化、室外附属工程等。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实验清洗废水经中和池处理后, (略) 污水处 (略) , (略) 联合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实验废气经配套通风柜/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废气经环保认证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强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文明操作。

固废: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实验废弃物、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在场内定点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0573-*; 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秀 (略) 328号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 (略) 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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