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绵阳药植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天然植物功能性成分提取分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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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绵阳药植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天然植物功能性成分提取分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药 (略) 天然植物功能性成分提取分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天然植物功能性成分提取分离项目

二、建设地点:梓潼县长 (略) 50号

三、建设单位:绵阳药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成都 (略)

五、项目概况:绵阳药 (略) 租用梓潼县 (略) 标准厂房中的3#、4#厂房,购置提取罐、搪瓷釜等设备,项目年产38余吨黄芪提取物、淫羊藿提取物、杜仲提取物,作为饲料添加剂外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须按国家、四 (略) 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有设施收集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园 (略) 排入梓潼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潼江。施工期废包装材料及 (略) 处理;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化粪池(5m3)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8t/d),处理达到梓潼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纳水质要求 (略) (略) ,最终进入梓潼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梓江。

(三)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粉碎粉尘通过集气罩+垂帘的综合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然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投料粉尘负压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然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醇不凝气、*酸*酯不凝气、正己烷不凝气通过封闭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系统处理,然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异味在车间内自然扩散后通过车间内排风系统排出车间,项目实验室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排放量极小,经通风橱收集后在实验室楼顶无组织排放,储罐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调节池、二沉池均加盖,生化池采用一体化设备(全密闭)。上述排放废气中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相关限值要求;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相关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同时根据报告核算,以3#厂房边界设置卫生防护距离50m,你单位应及时告知当地规划部门,本单位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引进项目须考虑相容性。

(四)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附近砖厂综合利用;药渣收集 (略) 综合利用;废包装袋收 (略) 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硅胶、废润滑油、废含油劳保用品、废胶质、废叶绿素、废过滤棉、废大孔树脂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加强对各种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严格落实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配套库房、危废暂存间、*醇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化粪池为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要求,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规范化建设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

(七)严格落实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醇储罐和配套库房的管理,加强原辅材料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醇储罐区设置围堰,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水污染物,企业废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1.4755吨/年、氨氮≤0.0853吨/年。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化学需氧量≤0.1639吨/年、氨氮≤0.0164吨/年。

大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0.4701吨/年。

八、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在梓潼县 (略) (略) 上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九、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其中允许类。项目已在梓潼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川投资备[2204-*-04-01-*]FGQB-0080号)。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文件《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川环建函〔2019〕53号),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根据不动产权证,该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梓潼县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

十、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药 (略) 天然植物功能性成分提取分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天然植物功能性成分提取分离项目

二、建设地点:梓潼县长 (略) 50号

三、建设单位:绵阳药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成都 (略)

五、项目概况:绵阳药 (略) 租用梓潼县 (略) 标准厂房中的3#、4#厂房,购置提取罐、搪瓷釜等设备,项目年产38余吨黄芪提取物、淫羊藿提取物、杜仲提取物,作为饲料添加剂外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须按国家、四 (略) 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有设施收集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园 (略) 排入梓潼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潼江。施工期废包装材料及 (略) 处理;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化粪池(5m3)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8t/d),处理达到梓潼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纳水质要求 (略) (略) ,最终进入梓潼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梓江。

(三)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粉碎粉尘通过集气罩+垂帘的综合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然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投料粉尘负压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然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醇不凝气、*酸*酯不凝气、正己烷不凝气通过封闭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系统处理,然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异味在车间内自然扩散后通过车间内排风系统排出车间,项目实验室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排放量极小,经通风橱收集后在实验室楼顶无组织排放,储罐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调节池、二沉池均加盖,生化池采用一体化设备(全密闭)。上述排放废气中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相关限值要求;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相关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应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同时根据报告核算,以3#厂房边界设置卫生防护距离50m,你单位应及时告知当地规划部门,本单位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引进项目须考虑相容性。

(四)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附近砖厂综合利用;药渣收集 (略) 综合利用;废包装袋收 (略) 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硅胶、废润滑油、废含油劳保用品、废胶质、废叶绿素、废过滤棉、废大孔树脂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加强对各种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严格落实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配套库房、危废暂存间、*醇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化粪池为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要求,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规范化建设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

(七)严格落实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醇储罐和配套库房的管理,加强原辅材料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醇储罐区设置围堰,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水污染物,企业废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1.4755吨/年、氨氮≤0.0853吨/年。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化学需氧量≤0.1639吨/年、氨氮≤0.0164吨/年。

大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0.4701吨/年。

八、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在梓潼县 (略) (略) 上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九、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其中允许类。项目已在梓潼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川投资备[2204-*-04-01-*]FGQB-0080号)。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文件《四川梓潼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川环建函〔2019〕53号),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根据不动产权证,该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梓潼县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

十、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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