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3日拟对嘉兴桐乡青石~永秀110kV线路改造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6月13日拟对嘉兴桐乡青石~永秀110kV线路改造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1 | 嘉兴桐乡青石~永秀110kV线路改造工程 | (略) 洲泉镇、崇福镇、大麻镇 | (略) (略) (略) | 杭州 (略) | 1.青石至永秀11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新建双回路架空线路2×8.39公里,双回电缆线路2×0.4公里;2.青石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改造工程:对青石变原110千伏“崇德”出线间隔进行改造并用于永秀变(T崇德)出线,原永“秀变”出线间隔留作备用(大麻)。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严格电磁环境防护。确保评价范围内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控制限值要求。 2、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施工泥浆废水、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按规定合理处置。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方式,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施工道路和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并做好项目的生态保护。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康民东路 (略) 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1 | 嘉兴桐乡青石~永秀110kV线路改造工程 | (略) 洲泉镇、崇福镇、大麻镇 | (略) (略) (略) | 杭州 (略) | 1.青石至永秀11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新建双回路架空线路2×8.39公里,双回电缆线路2×0.4公里;2.青石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改造工程:对青石变原110千伏“崇德”出线间隔进行改造并用于永秀变(T崇德)出线,原永“秀变”出线间隔留作备用(大麻)。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严格电磁环境防护。确保评价范围内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控制限值要求。 2、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施工泥浆废水、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按规定合理处置。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方式,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施工道路和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并做好项目的生态保护。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康民东路 (略) 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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