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马边生态环境局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荍坝镇生物质能源颗粒燃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乐山市马边生态环境局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荍坝镇生物质能源颗粒燃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乐山市马边生态环境局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荍坝镇生物质能源(颗粒)燃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马边彝族自治县荍坝镇生物质能源(颗粒)燃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


传 真:0833-*


地 址: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鄢家巷安置小区1号楼A、B区3F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马边彝族自治县荍坝镇生物质能源(颗粒)燃料生产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马边彝族自治县荍坝镇龙桥村


(三)建设单位:四川绿能荞坝生 (略)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略) 四维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4630m2,新建2层钢混结构厂房2322m2,以林业采伐、造材和加工“三剩物”、农作物秸秆、果树、园林修枝等废弃物破碎料为原料,年产5万吨生物质能源(颗粒)燃料,项目产品低位热值4153kcal/kg。项目总投资2811.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95%。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和焊接烟尘。


施工现场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减少路面破损和路面施工;禁止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挖以及擅自清运工程渣土等行为。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或隔离,设置围挡。对材料堆场和堆土面采取彩条布覆盖等有效防尘措施。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项目施工单位应暂时停止土方开挖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飞散。严禁抛撒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并在指定的垃圾处置场处置。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密闭性垃圾堆放场地进行保存。沙、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堆放场地,必须设置围栏或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以降低尾气对环境的影响。选用成套设备等焊接量较少,产生的焊接烟尘较少的设备。


(2)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场地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场地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用于洒水降尘和车辆冲洗,项目产生废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噪声:主要包括各种建筑拆除噪声、建筑机械噪声、设备安装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施工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防护措施,如安装在经隔声处理的构筑物内;文明施工,在装卸、搬运装修材料和机械设备时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施工机械同时使用的频次,尽可能采用交互作业,禁止午休(12:00~14:00)、夜间施工(22:00~06:00),禁止在中、高考期间施工;将各高噪声施工点合理布置在远离噪声敏感点的位置;材料的运输车辆场内限速禁鸣,严禁夜间装卸材料。施工单位严格采取相关噪声防治措施,按照施工规范文明施工,加强管理,确保施工期间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的相关要求,确保不出现施工噪声扰民现象。


(4)固废:主要为拆除建筑废渣、装修建筑垃圾、废包装材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场地原有建筑拆除产生的建筑废渣一部分用于回填,多余部分委托村委暂存后用作乡村公路建材;建筑垃圾及装修垃圾,能够作为资源回收的材料集中收 (略) 回收处置,不能回收的则统一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堆场粉尘、燃烧机燃烧废气(烘干粉尘)、制粒粉尘、打包粉尘、车间内传送粉尘、车辆运输扬尘。


将原料库房采取封闭措施(除车辆进出口外),在厂界四周设置喷雾抑尘喷头。燃烧及加热的热空气直接进入烘干机加热烘干物料,燃烧烟气与烘干废气通过烘干筒内收尘管道收集,经1套“双旋风除尘器+高效布袋除尘+喷淋塔”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制粒废气先经过冷凝器把废气中的水蒸气冷凝去除,制粒机出口设置收尘管道,废气经1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设计资料制粒废气处理装置风量为12000m3/h。包装过程设置在封闭厂房内(仅留出入口),颗粒物经厂房阻隔后向外排放,颗粒物排放量少,呈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区设置螺旋输送机、提升机用于输送原料,采用皮带输送机输送产品至一层打包区,螺旋输送机为封闭状态、皮带输送机设置在封闭厂房内(仅留出入口),受风力起尘影响小,其颗粒物排放量少,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厂区运输道路硬化(含进出厂道路、与外道路衔接处); 运输车辆控制车速,加盖篷布,不得抛洒和泄露,严禁超高、超载;配备保洁人员,每天定时清扫厂区道路(含出厂道路)、喷洒水,每天清扫不得少于2次,洒水不得少于4次。干燥、大风天气时加大清扫、洒水频率,以保持路面清洁,不产生扬尘为目标;对洒落在地面的物料进行及时清理,保持地面清洁;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喷淋塔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后排入龙桥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厂区北侧闲置场地内建设一座5m3沉淀池,用作湿喷淋废水循环水池。沉淀池加入絮凝剂,固液分离后干净水循环给喷淋使用,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为空压机、风机、烘干机、燃烧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


选择性能稳定,运转平稳、低噪声的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如在设备的底部加减振垫,在设备的四周可开设一定宽度和深度的沟槽,里面填充松软物质,用来隔离振动的传递;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精心操作,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于强噪声设备或操作应尽可能远离东侧厂界布置,远离敏感点,靠近生产车间西侧布置,并借助厂房墙体及设置隔声门窗,加强隔声效果,减少噪声对其影响。加强员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加强日常管理。原料堆场临近敏感点,堆场东侧墙面需设置为实体砖墙,避免午休时间(12:00-14:00)进行运输和装卸料作业。夜间(22:00-6:00)不生产作业。


(4)固废: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布袋除尘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污泥以及生物质颗粒燃烧机炉渣。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油桶。


生活垃圾收集后环卫统一清运。除尘器除尘灰收集暂存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污泥定期人工清掏回用于生产。炉渣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附近村民做农肥使用。废润滑油、废油桶危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


(七)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乐山市马边生态环境局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荍坝镇生物质能源(颗粒)燃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马边彝族自治县荍坝镇生物质能源(颗粒)燃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


传 真:0833-*


地 址: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鄢家巷安置小区1号楼A、B区3F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马边彝族自治县荍坝镇生物质能源(颗粒)燃料生产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马边彝族自治县荍坝镇龙桥村


(三)建设单位:四川绿能荞坝生 (略)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略) 四维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4630m2,新建2层钢混结构厂房2322m2,以林业采伐、造材和加工“三剩物”、农作物秸秆、果树、园林修枝等废弃物破碎料为原料,年产5万吨生物质能源(颗粒)燃料,项目产品低位热值4153kcal/kg。项目总投资2811.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95%。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和焊接烟尘。


施工现场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减少路面破损和路面施工;禁止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挖以及擅自清运工程渣土等行为。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或隔离,设置围挡。对材料堆场和堆土面采取彩条布覆盖等有效防尘措施。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项目施工单位应暂时停止土方开挖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飞散。严禁抛撒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并在指定的垃圾处置场处置。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密闭性垃圾堆放场地进行保存。沙、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堆放场地,必须设置围栏或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以降低尾气对环境的影响。选用成套设备等焊接量较少,产生的焊接烟尘较少的设备。


(2)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场地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场地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用于洒水降尘和车辆冲洗,项目产生废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噪声:主要包括各种建筑拆除噪声、建筑机械噪声、设备安装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施工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防护措施,如安装在经隔声处理的构筑物内;文明施工,在装卸、搬运装修材料和机械设备时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施工机械同时使用的频次,尽可能采用交互作业,禁止午休(12:00~14:00)、夜间施工(22:00~06:00),禁止在中、高考期间施工;将各高噪声施工点合理布置在远离噪声敏感点的位置;材料的运输车辆场内限速禁鸣,严禁夜间装卸材料。施工单位严格采取相关噪声防治措施,按照施工规范文明施工,加强管理,确保施工期间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的相关要求,确保不出现施工噪声扰民现象。


(4)固废:主要为拆除建筑废渣、装修建筑垃圾、废包装材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场地原有建筑拆除产生的建筑废渣一部分用于回填,多余部分委托村委暂存后用作乡村公路建材;建筑垃圾及装修垃圾,能够作为资源回收的材料集中收 (略) 回收处置,不能回收的则统一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堆场粉尘、燃烧机燃烧废气(烘干粉尘)、制粒粉尘、打包粉尘、车间内传送粉尘、车辆运输扬尘。


将原料库房采取封闭措施(除车辆进出口外),在厂界四周设置喷雾抑尘喷头。燃烧及加热的热空气直接进入烘干机加热烘干物料,燃烧烟气与烘干废气通过烘干筒内收尘管道收集,经1套“双旋风除尘器+高效布袋除尘+喷淋塔”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制粒废气先经过冷凝器把废气中的水蒸气冷凝去除,制粒机出口设置收尘管道,废气经1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设计资料制粒废气处理装置风量为12000m3/h。包装过程设置在封闭厂房内(仅留出入口),颗粒物经厂房阻隔后向外排放,颗粒物排放量少,呈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区设置螺旋输送机、提升机用于输送原料,采用皮带输送机输送产品至一层打包区,螺旋输送机为封闭状态、皮带输送机设置在封闭厂房内(仅留出入口),受风力起尘影响小,其颗粒物排放量少,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厂区运输道路硬化(含进出厂道路、与外道路衔接处); 运输车辆控制车速,加盖篷布,不得抛洒和泄露,严禁超高、超载;配备保洁人员,每天定时清扫厂区道路(含出厂道路)、喷洒水,每天清扫不得少于2次,洒水不得少于4次。干燥、大风天气时加大清扫、洒水频率,以保持路面清洁,不产生扬尘为目标;对洒落在地面的物料进行及时清理,保持地面清洁;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喷淋塔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后排入龙桥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厂区北侧闲置场地内建设一座5m3沉淀池,用作湿喷淋废水循环水池。沉淀池加入絮凝剂,固液分离后干净水循环给喷淋使用,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为空压机、风机、烘干机、燃烧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


选择性能稳定,运转平稳、低噪声的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如在设备的底部加减振垫,在设备的四周可开设一定宽度和深度的沟槽,里面填充松软物质,用来隔离振动的传递;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精心操作,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于强噪声设备或操作应尽可能远离东侧厂界布置,远离敏感点,靠近生产车间西侧布置,并借助厂房墙体及设置隔声门窗,加强隔声效果,减少噪声对其影响。加强员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加强日常管理。原料堆场临近敏感点,堆场东侧墙面需设置为实体砖墙,避免午休时间(12:00-14:00)进行运输和装卸料作业。夜间(22:00-6:00)不生产作业。


(4)固废: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布袋除尘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污泥以及生物质颗粒燃烧机炉渣。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油桶。


生活垃圾收集后环卫统一清运。除尘器除尘灰收集暂存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污泥定期人工清掏回用于生产。炉渣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附近村民做农肥使用。废润滑油、废油桶危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


(七)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